大明:全球我最富_第520章 攻打堡垒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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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令狐冲好歹也是连队指挥使,虽然只是民兵的,但也有一个自己的小帐篷,当然这不是一个人住。
  他带的这个薄薄的橡胶布帐篷并不重,长两米,宽一米,高五十厘米,没办法和后世那样直接用铁丝插进去稳定,这边都是抖开之后在周边找一颗树栓在上面。
  四个脚用地桩或者大石头压住,呼啦啦的风吹的这个不大的帐篷摇来摇去似乎要撕裂了,但是就是没被撕破。
  这种天气军队是不做饭的,想要吃热乎的自己搞,由于是长途奔袭,他们五天前开了大灶给每个士兵配备了十天的口粮。
  切糕三斤,炒面十斤,再加上五斤硬的和石头一样的米饼或者烙饼,水壶中还分了一壶度数很低的米酒暖身子用。
  直到天色完全暗下来,所有人都挖好了无烟灶,他俩才进入帐篷中,两人放下手中的宝剑相对跪下来,点亮了身上的小煤油灯,互相帮忙脱着身上的雨衣,而后漏出了身后鼓鼓囊囊的橡胶布大包,里面装着睡袋、粮食、一套换洗的衣服。
  随后岳灵珊帮令狐冲解下身上的锁子甲“可惜下半身的甲被炸坏了,不然这东西防护力还不错的。”
  “嘿嘿,这蛮夷的甲胄有什么好的,等师兄拿下阿米尔的脑袋就穿上咱大明的山文甲,到时候我们也像风清扬师叔祖那样雄赳赳气昂昂的回山祭祖。”
  两人一边说笑一边开始脱下身上有些发馊的衣服,由于有女兵,他们的帐篷跟其他人不在一个地方,是单独的在一棵大树下,最近的帐篷都离着他们十几米。
  外面黑灯瞎火的啥也看不见,令狐冲赤裸着身子走出帐篷在雨中痛痛快快的洗了个澡。
  而岳灵珊则是站在她身后,后背贴着帐篷也简单的清洗身子,随后将馊臭的衣服挂在树上打个结,用雨水冲刷一会去去味道。
  一件丙+++++号的纯白内衣,和一条巴掌大小的黑裤裤被令狐冲小心的压在自己的衣服下面。
  进到帐篷中无烟灶已经烧起来了,说是无烟,可是外面烟口的烟还是挺大的,可是雨夜倒是无所谓,只不过外面看不见火光这非常的不错。
  两人坦诚相见丝毫没有尴尬,不过由于天气寒冷,小令狐冲都快缩成小鸡仔了!完全隐没在黑黑的丛林之中。
  岳灵珊红着小脸看了一会,伸出小手弹了一下,引得令狐冲吃痛不已,伸手揪了揪峰顶,然后看着她下面光秃秃的沼泽地慢慢恢复大小。
  简单的玩闹了一会,身子也慢慢的干了,两人拿出衣服换好然后拿出两个不锈钢餐盒,在外面接了一点雨水放到火上面加热。
  岳灵珊打开自己的包,从里面拈出一点姜粉洒在里面,她属于战场救护,身上还背着十斤药材赶路也不轻松!
  随后各种各样的佐料被放进两个餐盒中,炒面两把,米饼四个,还有少量的肉干!
  这东西,怎么说呢,完全不存在口感,只能说能吃饱,有能量。
  炒面里面除了三成的面,其他的都是香油、糖、盐、鱼肉粉、猪肉粉、骨粉、胡萝卜粉、柠檬粉、海带粉等各种蔬菜,总之成分非常的复杂。
  营养丰富,能量充足,唯一的缺点就是太特么难吃了,一股子怪味。
  不过煮一煮要稍微好点,米饼也不是故意要做的这么硬,米粉之中混合了很多肉末,做出来需要压的非常瓷实,否则非常容易变味。
  两人大口的将碗中的‘食物’吃完,拉开睡袋抱着就这样睡去。
  不过他们可以睡,正规军却是睡不了,四十个斥候将自己穿的像是洋葱一样,分散躲在营地外三里的茶园中。
  山上黑灯瞎火的,除了最顶上的堡垒中隐隐有微光透出,下面都是黑暗,大雨下到后半夜的时候停了。
  营部大帐中的指挥使冯聪一个鲤鱼打挺起身,点亮了煤油灯门外警戒的亲兵抖了抖身上的雨进来。
  “将军,何不在睡会,现在距离天亮至少还有三个时辰!”
  这些守夜的在以前叫做夜不收,白天睡觉晚上值班,行军中只要不是急行军或者强行军他们都是这种作息。
  白天的时候这些人要么就是睡在后勤的粮车上面,要么就是将自己固定在马背上由人牵着走。
  冯聪拉过自己的衣服穿好走了出去,只见外面虽然还很冷,但是风停雨驻,月光从天上探出一丢丢肌肤,让大地不至于那么的黑暗。
  “大发,去将兄弟们叫起来,注意不要发出声音,不要惊扰了驽马,命令所有连队指挥使前来大帐议事,不准打灯。”
  “诺!”
  冯聪拿出望远镜看着山上的堡垒,从这个角度看上去非常的陡峭,隐隐间可以看见堡垒之中的箭楼里还有火光透出。
  约莫半个时辰的时间,一群打着哈欠的将领晃晃悠悠的进来了,他们手中还拿着自己的水壶,时不时抿上一口三五度的米酒。
  令狐冲也被叫醒了,他来的比较晚,进来之后马上在门口找了个位置站定。
  很快所有人都到齐,冯聪拿出一幅空天军绘制的简易地形图挂在墙上,将煤油灯举到地图前开口道“根据空天军的侦查,这个地方非常陡峭,那些高种姓士兵三天一训。
  城防非常严密,战力也很强,军天鉴预计接下来一个月都是大雨,今晚难得不下雨对咱们来说是一个不错的机会。
  我知道大家都很累,我也累,但是战机稍纵即逝,咱们务必抓住今晚的好时机。m.biqubao.com
  看天色,天亮之时定然还会下雨,所以我们必须在剩下的两个半时辰杀到城堡外。
  否则敌军占据地利,加上大雨视线不好,我们将处在绝对的劣势。”
  “嘿嘿,将军你就安排吧,你说咋干就咋干!”一个连指挥使摸着脑袋笑呵呵的开口,这是个缅甸掸族人,这些年凭借战功一步步走到现在的位置。
  冯聪也不废话,立刻开始安排起来“第一连带着第一民兵连从西北方向顺着山沟上山,第二连到第六连从茶园正面进攻,七八九三连从东南方树林进攻,第十连从北方的阳坡悄悄摸上去。
  记住了,在没有接近城堡前不允许开枪,不允许发出太大的声音,咱们悄悄摸上去将城外的这八千多奴隶全部抹杀,这些人都是住在茶园中,彼此相距很远只要小心一点,可以慢慢弄死。
  你们自行安排人员,为了防备甲胄摩擦的声音,所有人轻装简行,只带自己的冷兵器,后勤和医务兵会帮你们运上去,记住不准打草惊蛇!”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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