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承宗一行三十七人来到阿格拉之后,在城中开了一个香飘飘馆。 若是有后世人看到就会知道,这个所谓的香飘飘就是清朝后期出现的大烟馆。 只不过这个香飘飘更加的高大上,更加的奢华! 阿格拉城中最豪华的位置上,一个原本属于皇子贾汉吉尔的庄园被他们租了下来,大量的美女被购买进来培训。 还有一百多个来自西方各国的女子,其中有一半是被奥斯曼卖出来的犹太女人。 这些女人没有衣服,全身上下只有一条薄薄的纱巾,五百多个各色女子组成了波涛汹涌的玉屏风。 每一个进来的客人都可以挑选一到十人进入房间中消遣。 吃饭没有桌子,用的是肉台盘,也就是女体盛的原型;也没有椅子,一丝不挂的奴隶们,用身体充当躺椅,单人躺椅、双人躺椅、群x躺椅…… 性子来了随便转个身就是现场直播,有多少子弹都能给你吸的干干净净! 喝酒不用杯子,一个个美女每人口含一口酒,一口一口的渡进去。 还有使用象牙雕刻的顶级烟枪,进来的莫卧儿贵族不仅仅吸乌香,还可以嚼也门特产喀特树叶。 还有印度古往今来最喜爱的大麻,湿婆教信徒要崇拜这种植物,古代《吠陀经》里传说的神圣致幻药物。 刚开始的时候没有几个人过来消费,毕竟进去一次少说也是十块金币,可是在贵族拉马贡丹的邀约下,城中大量的贵族开始纷纷来到这里进行消费。 对外的时候,孙承宗等人的身份是被大明灭国的朝鲜人,所以仅仅一个月的时间,他们这个香飘飘馆的女奴隶增加到三千人。 其中很多都是各个贵族收藏的美女侍妾,他们将这些人贡献出来和其他贵族交换着玩。 可是阿格拉堡里面那位依旧没有出来。 阿克巴为了讨好婆罗门贵族,非常喜欢吃素食,为了讨好印度教每日必喝恒河水! 如今他身体不太好,孙承宗等人趁着王子贾汉吉尔过来消遣的时候悄悄跟他说他们可以治疗好阿克巴的病。 贾汉吉尔这个人很有野心,但是如今大明兵临城下他也不想阿克巴就这么死了,所以当天在一百个女子和三钱乌香的加持下,一小瓶混合了青霉素、杨柳提取液、乌香精华油的极品神药被送进了阿格拉王宫。 “姐夫,你觉得能成吗?”熊廷弼有些紧张“咱还不如直接用苹果核粉给他毒死呢!” 其余跟着过来的军事学院的优秀学子也是开口道“是啊,是啊,直接毒死不是一了百了吗?” 孙承宗恨铁不成钢的说道“笨,如今莫卧儿贵族才进来了三十多个,还有两百多个在外面没回来。 咱外面的大军后撤就是等他们全部聚拢来个一窝端,要是这家伙死了贾汉吉尔这个傻逼根本没有威信让这些贵族回来勤王。 到时候莫卧儿遍地是战场,贵族们带着宝贝四处乱窜,跑了怎么办?咱问过医科大学的人了,这东西即便治不好他的病也能让他精神好长时间。 再加上乌香,每天送一次就不怕他不上瘾,只要他出来了咱就能拿捏他们了!” 杨应龙又开口道“我这边有个提议,就是有些冒险!” “说说!”其余人纷纷看着他。 “咱先勾引阿克巴,等到他出宫过来玩,咱们跟外面的军队说说,搞一些轰天雷过来卖给他们。 此举用来博取信任最好不过,老夫的想法是先博得阿克巴信任,等他们所有贵族进城之后,想法在阿格拉堡内弄一个舞会,将他们全部弄过去。 咱再购买一些奴隶过来帮助咱挖地道,阿格拉堡南部有一条小河直通亚穆纳河,咱们挖一条深一点的地道进入阿格拉堡,迷晕这些人之后从这里拉出去。 只要这些人到手,莫卧儿除了投降没有任何一条路可走!” 现场所有人都很心动,但是这件事风险太高,一不小心就得折在里面! 这就相当于在北京皇城里面举办一个舞会,将所有大臣叫过来一起玩,然后一网打尽从地道里送出来外面! 这种事情在大明想都不要想,别说现在就是以前也没得想,大明的城墙角哪有那么好挖的。 说是这么说,但是阿格拉堡又岂是这么容易挖的! “不行,挖地道行不通,我同意进入阿格拉堡举办舞会,但是之后需要一个特殊的人帮助咱们大摇大摆的出来。” 熊廷弼继续说道“诸位可记得上个月的那个色老头?” 孙承宗也是眼神一眯“你是说那个点了三百女子,一口气玩了五天的叫法兹勒的老头?” “没错,刚刚暗卫传来消息,那个人是阿克巴的近臣,非常受阿克巴的信任,信任程度还要超过他的这三个儿子! 但是这个人有个毛病,好色,非常的好色而且极其钟情小孩子,暗卫传出消息说他看上了贾汉吉尔儿子库拉姆的未婚妻姬蔓·芭奴。 民间传说这个女子如今只有八岁,但是有惊世之荣,皮肤白的像透明玻璃一般非常的漂亮,可是被古兰姆一直关在府内不让她被别人看见。 哪怕是他爷爷阿克巴多次提出想见一见都没成功!要是咱们能将这个女子搞到手......” 众人听着他的话非常的鄙视,一个小女孩会有多漂亮,要胸没胸要屁股没屁股,这种人他们又不是没玩过,没肉硌得慌! 但是还是用心开始思考起来,许久之后孙承宗开口道“行,咱们开始谋夺那个女娃! 你们想办法把库拉姆约出来,这家伙如今也有十岁了,哪有十岁男孩不好女色的,拉出来让他尝尝妈妈的味道! 我记得咱奴隶里面有一个还有奶吧!”(库拉姆实际刚刚出生,但是剧情需要,把泰姬和他搞出来了!) “哈哈哈哈”所有人疯狂的大笑起来,这个计策若是成了,他们在场有一个算一个都将成为大功臣! 说干就干,第二日一个叫做莫迪的带路党拿着烫金的请帖来到王城北部的库拉姆府邸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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