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荒年一拖三,飒爽农妇血赚了_第216章 柳氏上位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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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大勇理都没理,淡漠的道
  “你让我来,我跟你来了,萧艳嫁人的时候我就说过,曹成安不合适,你们说我没出息,不让我掺和,嫁人当天也没请我这个当哥的,现在,当然也不关我事,你们走不走,不走我走了!”
  萧大勇说完,扭头就走,萧老太太和萧艳不甘心,想再去拍门,可她们上前一步,那大黑狗就上前一步,还做出一副要咬人的架势,萧老太太娘俩虽气的要死,却一点办法也没有,最后只能铩羽而归!
  经过这一出一出的事,萧老太太几个在村里已经臭名昭著了,所以当人们看到萧大勇和萧老太太娘俩一前一后回来,而且萧老太太娘俩还拉个驴脸怨气冲天的样子,就知道嫁妆肯定没要回来,于是娘俩又收到一波无情的嘲笑!
  更有那幸灾乐祸的直接不客气的嘲讽
  “被婆家休回来的闺女,咱们老萧家几百年也就出了一个,不够丢脸的,要是我,早就臊的不敢出门了!
  某些人脸皮就是厚,不知道啥叫磕碜!”
  “就是,头些日子还有人去谢家村煽风点火,说人家被休的闺女丢了全族的脸,得把人除族,这回自己闺女被休,怎么不把人赶出去,带回来丢全族的脸!”
  “该不是作恶,作贱人家好好的闺女,遭了报应吧!”
  萧大勇听了就当没听见,径直回箫毅的房子那了,萧老太太和萧艳骂又骂不过她们这么些人,打就更打不过,只能低头匆匆逃回家了。
  可是京城必须得去,银子必须得有,嫁妆没要回来,老两口一商量,卖地吧!
  萧艳也很赞成,她是一天也不想在村里待了,于是也跟着劝道
  “眼下还是救我四哥要紧,反正他现在关着,也不用那么些地,我大哥又不管,有那些地也没人种,不如卖了去京城,先找郡主把我四哥救出来再说。
  地卖了,等我二哥回来,再买回来就是,他都是大将军了,还能没钱!”
  萧老头老两口一听,也是这么回事,便让柳氏出去给问问附近的地主富户谁家买地!
  柳寡妇出去问了一圈,只隔壁村的地主王胖子相中萧家靠河套边的六亩上等田了,愿意出六十两买下来。
  靠水边的上等田正常得十二两银子一亩,奈何萧老头出手的急,王胖子便趁机压了价钱,反正附近除了他,别人家也买不起,有买的起的,跟凤凰嘴不挨着,种地秋收都不方便。
  萧老头一听这价钱也不满意,奈何让柳寡妇跑了几次跟王胖子商量,王胖子都不松口。
  最后萧老头无奈,只能贱卖了。
  得了六十两银子,萧老太太跟萧艳连夜收拾个包袱,带上五十两银子,跟着镖局往京城去了。
  家里留了十两银子给萧老头治腰,和预备两个孕妇坐月子用的。
  秋红和谢玉娇都七个多月了,都说自己身子笨重,比赛似的指使柳寡妇伺候这,伺候那,头一个月柳寡妇一个人伺候两孕妇,带一个有腰伤的萧老头,累的够呛!
  第二个月,萧老头就好利索了,没多长时间,赶在谢玉娇和秋红生之前,柳寡妇居然怀上了!
  没错!就是怀上了!萧老头的!
  忍气吞声当牛做马这么长时间,柳寡妇终于扬眉吐气了,跟萧老头一顿忽悠
  “老来得子最是有福,这孩子一看就旺你,你看孩子一来,你就全好了!
  老四进了大牢一遭,读书上怕是不成了,定是老天也不忍心你这么多年辛苦白搭,这不就又送个儿子来给你考状元!
  老二再厉害,也是武将,万一哪天出点什么事!萧家官路不就断了!
  有了兄弟就不一样了!以后好好培养,他们一文一武,在朝堂还有个照应,以后老萧家不就正式迈入仕途了!”
  萧老头被柳寡妇忽悠的眉开眼笑,嘴都咧到耳后根去了,不但没觉着丢人,反倒走路脚下生风,整个人都一改从太安府回来的颓废,仿佛年轻了十岁,更是大张旗鼓的摆了两桌酒席,把柳寡妇抬了姨娘!
  谢玉娇眼瞅着要生了,没人伺候了不说,柳寡妇还像模像样的养上胎了!
  自己出来进去见了还得管她叫声姨娘!
  谢玉姝气的当场就发作了,大伙手忙脚乱的把她抬进屋,找了接生婆。
  但是谢玉娇这属于气的提前发动,折腾了足足两天,才生下个六斤沉的小闺女。
  萧老头有了柳氏肚子里这个,对谢玉娇肚子里的孙子就没那么热切了,如今一看,说好的孙子又变成了孙女,更不在意了,哪还管她做不做月子的,顿顿饭让秋红给她端过去点就算完了。
  她娘马氏她们还生怕萧远航万一流放去,谢玉娇再被休回家,都没敢多待,拿几个鸡蛋到这看看就走了,谢玉娇这个月子过得,别提多憋屈了。
  倒是秋红,窑子里待过的,比较会权衡利弊,见柳氏得了势,立马拍起了柳氏的马屁,把柳氏哄的心花怒放,没多久,生下个儿子,柳氏竟也时常去看看,月子做的比谢玉娇舒服多了。
  而萧老太太和萧艳一路风尘仆仆到了京城,才知道京城有多大,走了两天还分不清哪是哪,还在满京城的打听郡主府,丝毫不知道,家里窝都被人占了。
  而此时,萧家有多乱,谢玉姝过得就有多安逸,不但没有这些臭虫在眼前乱跳,还收获了一员得力干将——孙崇仁!
  谢玉姝帮孙崇仁真的没打算让他回报啥,毕竟他当时在义诊。
  而且孙崇仁又是个很会读书的,如今他的腿也好的差不多了,又有了曹老爷的赔偿,她以为他会继续读书,一路考下去。
  结果当天韩仲玉办了刘县令和萧远航他们,孙崇仁母子回乡拜祭了他爹一番,娘俩就卷铺盖投奔她来了!
  连卖身契都自己签好了一起带过来的!
  古代确实有拖家带口,带着家产投奔达官贵人的,她没想到她也能成为那个值得投靠的人,一时间心情有些复杂,不由得再三确认
  “你真的考虑好了?我要收了这卖身契,往后你可就没有自由身了,再想去考科举,也没那个身份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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