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老头领着萧大勇一家和曲小蝶匆匆忙忙的把装完的土豆抬上车,便赶回了家。 柳氏已经做好了饭,依照萧老太太的性子,本是不愿意留曲小蝶吃饭的,但是,想到自家闺女马上就要结了门好亲事,有意向曲小蝶显摆,便留了一句。 曲小蝶本也不稀罕吃她一顿饭,但是看到萧远航回来了,想看看他是不是又要闹啥幺蛾子,便顺势留了下来。 饭桌上,萧老头问 “到底怎么回事,又把大伙召呼回来!” 萧老太太抬着下巴扬着眉说道 “哎呦,这回要说的可是大喜事! 咱老四出息,南湾镇上的曹大户有意结交,想跟咱们嘎亲家呢! 他们家的小子,有意娶咱艳子!给一百两的聘礼呢! 人家家里有足足五百亩良田,镇上还有三间铺子,咱艳嫁过去,那就是少奶奶! 那人还是老四的同窗,老四特意给留意的!这条件,没说了!” “啥?娘你说的是真的?四哥,真的吗?” 萧艳听了不可置信的问道,转而狂喜 “还是四哥对我好!知道想着我!” 萧远航得意的开口 “当然是真的! 一百两银子只是聘金,还有首饰绸缎什么的呢! 保你是这十里八村最厚重的聘礼!” 哎呦!何止是十里八村啊,整个镇上,这个数的聘礼也不出一个巴掌得数!还是我老儿子有出息,我老闺女也是享福的命呦! 以后我和你爹享福可就看你们喽!那些泥里刨食的,是指望不上的!” 萧老太太一边夸萧远航和萧艳,一边瞥了眼萧大勇两口子。 萧大勇早就习以为常了,也不当回事,本着做哥哥的职责问了一句 “那人多大了?品行如何?钱不钱的够吃够用就行,关键的人品好,别让艳子过去受气!” 萧老太太听了不满的道 “人家可是大户,艳子嫁过去就是少奶奶,吃香喝辣穿金戴银,有啥受气的?” 萧艳听了,到底还是追问了一句 “四哥,那人长得如何?多大了?” “长得虽不如四哥我,但是也算周正,今年二十有三,不过长得再好有什么用?村里头虎牙子长得好,浓眉大眼的,嫁过去吃糠咽菜你愿意吗?” “就是这个理!妹子,你可别想不开,放着少奶奶不当,当个村妇!” 谢玉娇听着那一百两银子的聘礼眼热忙跟了一句,她家老四可是家里的秀才,那么多聘礼,还能亏着她们! 萧艳一听,也是那么回事,但总觉得哪里不对! 曲小蝶小口小口的喝着碗里的玉米糊糊,本着看热闹不怕事大开口 “二十三岁还没娶媳妇,莫不是有什么隐疾吧!” 这下可把萧艳问白了脸,忙看向萧远航。 萧远航不自在的咳了一声道 “胡说八道,什么隐疾!不过是曹兄命不好,娶了个媳妇得病去了。 这只能说他那个早娶的媳妇没福气,有福没命享!” “啥?你说他都娶过媳妇了?那我不是去给人家当续弦?他不是连孩子都走了吧!我才不要给人当后娘!” 萧老头和萧老太也皱眉,忙问 “到底怎么个情况你倒是一口气说清楚了!” 萧远航只得道 “有一个儿子,不过是姨娘生的,庶子,长大了随便给点东西发达了就,碍不着妹妹享福!” “啥?还有姨娘?我不干!” 萧艳听了,摔了筷子走了! 萧老头和萧老太太也直叹气!一边舍不得银子,一边膈应姨娘和庶子。 不过她们不知道的是,不光有姨娘和庶子,那曹成安还有两个通房丫头,而且外头还有相好的,还经常跟着萧远航凑一块逛花楼。 只能说萧远航为了银子也算六亲不认了! 本想显摆显摆的萧老太太也没心思显摆了,胡乱吃了碗里的糊糊就和萧老头回屋商量去了。 临走还不忘指示柳氏收拾了桌子跟着去地里干活。 曲小蝶还以为今天都不干了呢,没想到,原来让柳寡妇代替了萧老头,曲小蝶又跟着萧大勇李氏几人去拉了半天的土豆。 萧远航见萧艳摔筷子走了,暗骂一句不识好歹,便也扔下饭碗跟着萧老头老两口进屋了。 反正这破玉米糊糊他也吃不下去。 倒是谢玉娇,爱吃不爱吃的,她是双身子的人了,爱饿,直到吃饱了才下桌。 萧远航看着愁眉苦脸的萧老头和萧老太太,耐着性子开口劝 “也不是我不为妹妹考虑,实在是以妹妹的条件,再难挑到比这个好的了! 曹兄虽然年岁比艳子大点,但是大点知道疼人啊!再说一百两银子的聘礼,嫁过去吃香的喝辣的,还有专人伺候,这条件还不足以弥补年龄大的事吗? 再说,有钱人家,谁家没几个姨娘,没姨娘的那都是穷光蛋,养不起! 我言尽于此,你们考虑考虑吧!如果妹妹实在不愿意,那就找个跟咱们家条件相当的,毕竟一辈子的事,大哥说的也对,穷不穷的,能吃饱饿不着就行呗!” 萧远航好话赖话说了个遍,便再不多言,回了自己屋子,以他对自己爹娘和妹妹的了解,她们拒绝不了一百两银子的诱惑! 回屋后,跟谢玉娇腻歪了一阵,又温柔小意的哄了哄谢玉娇,第二日一早萧远航便又走了。 只留下一句话,给她们三天时间考虑,三天后他回来如果他们不同意,自己便去找曹家说这事不成,让曹家另做打算。 而萧远航这么急着回去,是因为家花不如野花香,给他怀了孩子的,可不止谢玉娇一个,外头还有一个秋红! 只不过秋红的月份比谢玉娇小了两个半月,谢玉娇的孩子已经四个半月了,已经显怀了,秋红的前几日才诊出来,不到两个月,正是要紧的时候,可见,萧远航是一天也没闲着! 要说萧远航能给萧艳找曹成安这个夫婿,还是得从他们一起逛花楼说起,萧远航从谢玉姝那“借了”银子去县学后,先是拿了五两银子交了学费,然后每十天休沐三天的功夫,就跟曹成安还有几个浪荡子去翠香楼。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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