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梦伟把向喜良一顿胖揍,一边揍,还一边骂道:“麻痹的,老子告诉你,老子就是个辅警,不怕你投诉我,大不了老子这个辅警不干了,老子今天也揍你狗日的!” 向喜良一边疼的哀嚎,一边还吼:“我要打电话!我要给我老板打电话!你们都不要嚣张,只要我老板一句话,你们都得扒了衣服回家种地!” “让他打!”秦东旭忽然一声大喝。 他把手中的枪关了保险,随手扔给周庆,迈步朝向喜良走去。 周庆接过自己的配枪,眼睛看着秦东旭,目光里满是小星星。 当初在卧龙村,周庆第一次见到了秦东旭的徒手搏击能力,佩服的五体投地。 今天,他又看到了秦东旭的枪法,更是惊为天人! 秦东旭刚才的动作实在太帅了! 取枪,上膛,开枪,整个动作一气呵成,打的还是高速的小目标移动靶,难度那么大,却一枪中的! 实在是太厉害了! 刚才虽然他也想到了必须开枪,也只有开枪才能及时制止向喜良的杀人行为! 没错,刚才向喜良打向刘梦伟那一棍就是在杀人! 可是他的动作竟然比秦东旭慢了一大截! 两人几乎同时动作,他的手还没摸到边呢,枪就已经到了秦东旭的手中! 要知道,枪在他身上呢,他摸枪更有优势,可他还是不如秦东旭快! 其实就算刚才他比秦东旭快,先拿到枪,也绝对不可能好像秦东旭一样,只是击中钢筋! 那根钢筋在向喜良的奋力挥动之下,速度是非常快的,甚至在空中划出了残影! 别说秦东旭刚才打的是“运动靶”,就是把那根钢筋笔直的竖在那里,让周庆在二十米之外射击,都很难打中。 不是周庆的枪法太菜,而是难度实在太大,这和在射击场打中个十环,难度差不多。 周庆为了救下刘梦伟,便只能打人的胸膛,毕竟人的胸膛目标大,这是最有把握的。 但是一旦击中向喜良的胸膛,向喜良很可能就直接一命呜呼了,估计连送医院机会都没有! 如果真出现了那种情况,事情就很麻烦了! 即便周庆是所长,他开枪打死了人,也是大事,一旦有人带节奏,弄出舆情,周庆可能就要承担很大的责任! 秦东旭现在只打钢筋,就没那么多事情了。 周庆心中正感慨,见秦东旭已经迈步走向向喜良,立刻快速跟了过去。 秦东旭几步就到了向喜良身边,伸手就把向喜良的手机从他口袋里取出来,说道:“告诉我叶华雷的电话,我给你拨号。” 向喜良脸色有些狐疑,他有些搞不清秦东旭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不单单是他,就是廖元兴、周庆等人也有些猜不透秦东旭到底怎么想的。 把工程建设成这个样子,这已经是严重犯罪,叶华雷得知向喜良被抓,不会撒丫子跑路? 他如果真跑了,就给后面的抓捕,带来很大的困难。 不过出于对秦东旭的信任,他们谁都没有多问,只是看着向喜良报了一个号码,秦东旭随手便拨打了出去,并且直接开了免提,把手机放到了向喜良嘴边。 电话很快接通,手机中传来叶华雷不耐烦的声音:“有话就说,有屁就放,我这边正忙着呢!” 向喜良立刻哭丧着脸说道:“雷哥,工地出大事了,我被警察抓了,这些混蛋来真格的了,刚才都开枪了!你快救救我啊,不然兄弟我就完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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