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仙人下凡了!” 老村长心中突然一阵狂喜,这时候他哪还不知,有仙人救了他们! 周围一众村民见老村长言语,皆是眼含惊喜。 这突然出现的仙人,救了他们莲花村! “仙人下凡救我们了!” “多谢仙人!多谢仙人!” 下方近百人此刻皆是跪了下来,朝着上方脚踩飞剑的青年连连磕头。 这些人眼中充满了感激,嘴里不停喊着,神色尽显恭敬。 而上方那衣袖浮动的长衫青年,见下方众人的激动虔诚之色,双眼闪过阵阵满意。 一想到之前那惊天动地的口号,顿时一股前所未有的满足感游遍全身,让其舒爽不已。 “我赵惊宇,最看不惯的就是这欺压百姓之人!” 声音炸响在每一个村民的耳中,之后其双手背负,抬首望天,一股惊世高人的气息油然而发。 “赵仙人!多谢赵仙人啊!” 老村长已然泪流满面,刚才他们村子危在旦夕,可能是上天可怜他们,竟然派出仙人相救! 眼看着出场时间差不多了,赵惊宇脚下飞剑光芒大放,霎时间,就化为一道惊鸿朝天边飞去。 “天不生惊宇,万古如长夜!” 再次留下这口号飘荡在天际,赵惊宇的身影,彻底消失。 而跪在地下的一众村民,见仙人就此离去,皆是感激的跪在地上,朝着对方离去的方向接连拜首。 空中还回荡着赵仙人的话语,这些村民心中震撼,只觉这位仙人,实在是太高深莫测了...... 离莲花村十几里开外的一处山腰。 脚踩飞剑的赵惊宇缓缓落下,收了银白巨剑后,进了附近的一处木屋。 坐在蒲团上,赵惊宇脸色微红,浑身还有些颤抖。 “天不生惊宇,万古如长夜......太妙了,实在是太妙了!” 想到之前那些跪拜之人的崇敬之色,赵惊宇只觉整个人似飘飘欲仙一般,舒爽至极。 “那个葬爱家族的冷少,真乃万年一遇的诗作天才!” 修长的剑眉微动,赵惊宇缓缓拿出了从浮仙阁取出的纸张,看着其落款处“葬爱家族,冷少”几个字眼。 剑眉轻轻一皱,“葬爱家族,冷少,光是这化名就取的让人拜服啊!冷兄弟真是个妙人!” “这一句,只给两千两银子实在是太少了,我赵惊宇绝不占人便宜,五千两......不......一万两!” 赵惊宇点了点头,虽说对于他而言,就是一万两都不足以匹配这句诗的价值。 但再多的,他暂时也拿不出来了,就先这个价吧。 以后若是有机会,他决定要当面再拜谢一下这位冷少兄弟! “此人诗词如此不凡,若是能结识,可真是一件美事啊!” 赵惊宇从储物袋拿出浮仙令,就往其中注入元气,准备回浮仙阁打款。 不过元气注入后,却是不见什么动静。 “这鬼地方,就不能同时容纳两个人吗?” 一直不停,赵惊宇接连不断的往浮仙令注入元气,唯恐有人来插他的队。 就这么,终于在两刻钟后,浮仙令闪现出一道白光,赵惊宇的身体顿时就消失在了木屋之中。 ...... 六月十八,京都六扇门,清晨。 身着便服的李长辞将马匹在马厩拴后,缓缓往三层阁楼自己办公间走去。 自从那周小蝶的案子后,六扇门再没给他安排任务,他也乐得清闲,开始白嫖起这月俸三十两的巨款。 这几日,在范知县的极力邀请下,家中老爷子终于勉为其难同意,重回清河衙门做了捕头。 老捕头重新归位,范知县还在清河望江楼为其大办了一桌酒席,并邀请了当地颇有名望的一些乡绅富豪参加。 范知县在席间,还当众赞扬了老爷子一番,夸耀其培养出了清河县第一个锦衣卫百户和六扇门紫衣。 二舅和舅婶,这几日每每吃完饭,就急冲冲的跑回西厢房,去检查皇帝给他们家的赏赐。 甚至就连作为正主的他,两人都只是略显敷衍,似乎六扇门紫衣的身份,都远远比不过那些金银财宝有魅力。 这就让李长辞有些不解了。 二舅可是知道他身上身怀巨款的,怎么会对他没兴趣? 不过后来李长辞懂了,二舅是变聪明了,知道自己身上的巨款他是沾不上的。 而家里那些赏赐的财物,作为当家主母的舅婶,基本拥有绝对的自主权! 所以,对于他来说,舔大外甥,还不如舔舅婶来的实在! 而小姨妈杨慕心,李长辞在这几日发现对方看他的眼神已然产生了极大的变化。 每次见面,对方都会主动和他打招呼,而且那俏美眸子中,总是夹杂这一丝钦佩崇拜之色。 哼哼,小姨妈,这下总归是知道谁才是家里的顶梁柱了。 以前还总是把清河第一才子放在口中,现在也基本不再提这事了。 每每看到二舅和舅婶回房数钱,杨慕心就只轻叹一声,只觉以前不起眼的长辞哥才是她心里真正的盖世英雄。 回到办公间。 李长辞拿出了之前在京都书店购买的两本文录。 其中一本封面为暗黄色,上面写着“圣言文录”几个字。 而另一本封面为淡蓝色,上面则是写有“青山文录”。 这是圣言书院和青山书院前两日才刚更新的书院诗词精选,其中每一篇都是各家书院收录的诗词文章。 “也不知道我将那儒祭小赋给了欧阳院长,那圣言书院的陈院长会气成什么样子......” 李长辞摇了摇头。 要怪就只能怪那圣言书院派人来的太晚了,自己早已将儒祭小赋卖给了青山书院。 翻开青山文录。 第一页记录的就是李长辞在儒祭时所做的儒祭小赋。 其人生何处不青山一句,甚至还用加粗加大的文笔临摹了一遍,唯恐天下读书人看漏。 再往后翻看,其中收录的诗词看上去皆是做的不错。 李长辞没有做过诗词系统方面的培训,当然也不敢乱定好坏。 之前给二舅那一句一寸光阴一寸金也在其文录末尾,和儒祭小赋想必,这一句的位置就显得有些偏了。 就在李长辞津津有味读者两本文录时。 只见一名赤衣突然走到门口,喊道: “李大人,户部侍郎司徒化开始游街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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