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巧溪买了两个锅,放在王大船跟虎子住的地方。 她的屋子已经有两个锅了,灶台放不下。 王大船跟虎子两个人回来,顺便去酒楼那边打包了饭菜回来,最近几天都是吃的酒楼饭菜,都没时间做饭。 叶巧溪刚回去,就碰上他们两个人回来了。 在他们的屋子吃饭。 吃了饭,叶巧溪把剩余的布料拿去街口的裁缝店,让裁缝店老板做。 裁缝店老板看到她过来,下意识的害怕,饭都没来得及,感觉自己的腿都麻了。 连忙摆手,“姑娘,不行了,不行了,我这个缝纫机都要踩冒烟了,太多了太多了,做不完,根本做不完。” 叶巧溪听到这话笑了笑,把布料放一边,“我是来给你送布料的,不是来加单的,你放心吧,这几天交货都行,你吃饭吧。” 老板听到这话松了一口气。 每次看到她过来都是有单子,现在看到她都怕。 叶巧溪拿了点货回去,她下午还有点时间。 夜校上课时间是下午的6点,她5点出发还来得及。 下午还有几个小时的时间,她不浪费时间,按照订单给大家写帆布包上面的鸡汤。 她发现,最多的就是【为中华崛起而读书】大家都要定制这个文字,写来也好写。 她回去磨墨,挥洒毛笔字写了。 她只会写的方正的文字,其他的字体还不会,就只能写的方正。 不过她试了试换字体,写文字有点偏可爱的圆形,在帆布包上,就显得可爱了。 还得是上辈子在家无聊练出来的毛笔字,练多了,就会了,所以写毛笔字,特别的好看,下笔有神,笔锋有力。 一下午写了20多个,时间很快就过了,眼看着5点多了,叶巧溪拿自己的帆布包装好纸跟笔,骑着她的自行车出发。 王大船跟虎子这两天的任务就是去制衣厂那边拿布料,也是清闲,差不多日落后才出发。 她先去上课了。 叶巧溪到了夜校快6点,门口已经开了,很多上课的学生来了。 她记住自己的教室,朝着教室那边过去了。 等她去到了教室,找了个位置坐下。 她是临时塞进来的,不知道自己的位置,只能找个角落的位置坐下。 角落的位置应该没人吧,她怕自己坐到了别人的位置还挺尴尬的。 不过好在,她有点幸运在,没多久,班上的同学已经来齐了,她的位置的确是没人坐。 一个人一张桌,跟隔壁分的很开,彼此都不打扰着对方。 这是叶巧溪上辈子盼望了一辈子的课堂,她觉得还挺开心的。 她给自己做了一个笔袋,也很简陋,让裁缝店的老板给随便缝制了一下,加个拉链就行了。 她给自己买了好几支笔,有铅笔,橡皮擦,钢笔,还有红色的笔。 昨天在新华书店那边逛了不少时间,给自己买的,本子也买了好几本,一本本子记语文,一本本子记数学,也不知道这年头有没有英文这个科目,反正多买了就不怕。 这年头的这些文具都是很简陋的,没后世小朋友幸福,很多眼花缭乱的东西。 但是,她买的也开心,想要买什么就都买了。 也不知道算不算差生文具多,她是懂奖励自己的,这课都没有开始上,就给自己买了一堆东西。 笔袋鼓鼓囊囊的。 准备等老师来上课,结果,校长突然出现在身后,冒出来一个头,把叶巧溪吓了一跳。 因为她就坐在窗边,扭头一看看到校长那笑脸,挺吓人的。 “……校长,怎么了?” 校长笑着把她的课本给她,“叶同学,这是给你的课本。” 叶巧溪看了下课本,有6本。 昨天校长问过她,选择理科还是文科,叶巧溪的记忆好,基本可以过目不忘,这种天赋,选择文科肯定是有优势,她毫不犹豫选择文科。 其实也是因为,理科太难了,这不仅仅要天赋,还是要基础的,她要是靠这一年,有理科的基础,太难了。 校长是86年,高考已经统一考试,分省录取了,理科考试科目是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有6门,文科考试科目是政治、语文、数学、历史、地理、英语,也是6门。 英语成绩按30%计入总分,所以校长给了她6本书。 叶巧溪收到课本,第一反应,本子买刚好。 买了6本。 足够了。 她觉得最难的科目是英语,其他只要靠记住知识点,应该不难。 不过好在这年头的英语不是主要科目,就占30。 她上辈子,遇见进去周意川书房的时候,看过他一些外文书籍,也不算是一点基础都没有。 起码简单的hello,goodbye懂了吧,这年头出题估计题量也少,只要不让她说口语就没问题,她靠死记硬背。 她把课本整理好后,老师进来了,老师进来给她们讲课。 课程是按照一晚上上三门课,一周上个五天这样安排课程的。 刚好一节课一个小时。 老师进去,就开始讲课。 这个夜校开学没多久,所以她临时塞入听课也不难,才讲了一点点的课程,回去她自己看书就行了。 幸好上辈子她除了看电视学习文字外,还整天摸着本新华字典自己在各种认字,看拼音,才不至于什么都不懂。 老师讲着课,叶巧溪就说少了点什么,后面反应了一下。 想起来忘了什么了。 坏了,她竟然忘记买包书皮的东西! …… 上完课已经9点,下课了,叶巧溪一晚上受益匪浅,感觉自己的脑袋涨涨的,有种要长脑子的感觉。 叶巧溪离开夜校,准备骑她自行车离开,但是她去大门口,发现自己的自行车……没了?? 她上锁了!! 上锁了还能没了?? 她左右的看了看。 发现,自己的自行车在不远处的一个胡同口。 她觉得不对劲,她的自行车怎么在那边,像是在引导她过去一样。 她觉得肯定不安全,但是,那是200块的自行车啊,不拿回来,还能白送人了? 她倒是想看看,谁这么贱,把她自行车就这么抬过去。 叶巧溪走过去,刚走到胡同口,有人喊:“叶巧溪?” 叶巧溪听着熟悉的声音抬头一看。 是江曲儿。 她就在胡同口里面站着,身后跟着两个壮汉,还有她那个跟班。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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