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鹿大明:家父孙传庭_第四十二章 能复饮乎?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潼关以西,永丰原廿八里铺。
  永丰原西临磨沟河,东边挨着裂斜沟,流水经年累月的冲刷下,沟壑纵横、塬高坡陡,只有廿八里铺这片平坦地形。
  汹汹而来的榆林兵,选择在此扎营,密密麻麻的营帐坐落在这片土塬上,如一头头蛰伏的巨兽,虎视眈眈,望向东边夜幕下的潼关卫城。
  暮色四合,榆林总兵官王定所在的中军大营,此刻灯火通明亮若白昼。
  一众榆林将官围坐在大帐中,大口喝酒大块吃肉,聊着些沙场之事,觥筹交错好不热闹。
  总兵官王定一个人坐在上首位置,目光冷冷扫视帐内众将,抓起碗啜了一口,原本就紧皱的眉头更是拧成了一股绳。
  篝火照耀麾下,众将官一道道粗犷的胡须和刀疤中间,流露出与生俱来的狠劲儿。
  反倒是坐在上首位置的王定,在这群骄兵悍将中间,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底下一众榆林将官,也是三五成群自说自话,好像对这个榆林总兵官置若罔闻。
  也难怪这群骄兵悍将桀骜不驯。
  榆林兵自古悍勇,兵卒是出了名的剽悍,莫说对王定这个从蓟镇调来的上官,便是对杜松、尤世威那样的榆林老将,榆林老兵都会不服。
  当然,若上了战场,那便是另一回事了。
  《明史》:“其忠烈又为天下最”。
  康熙帝:“两守孤城,千秋忠勇”。
  说的都是榆林和榆林兵。
  榆林卫,隶属大明九边重镇之一的延绥镇。
  宣德年间,好圣孙朱瞻基执行缩边策略放弃河套后,榆林,便成为大明对抗蒙古各部的最前沿。
  有明一代,榆林作为大明防御蒙古主要区域,当地百姓与蒙古的相互争斗、仇杀,从未停止过。
  久而久之,便养成了榆林人尚武之风,加之世代以从军为业,百姓“慕义殉忠,志不少挫,其忠烈为天下之最。”
  明末能叫得上号的武人,有很多都来自榆林。
  杜松、李自成、张献忠、李定国、孙可望、姜瓖、王世钦、候世禄、尤世威、贺人龙、虎大威····
  “榆林卫天下雄镇,兵最精,将材最多,然其地最瘠,饷又最乏。”(注1)
  说得直白一点,明代榆林百姓穷到“以打仗为生”,打仗,成为榆林人必备的生存技能。
  原本历史上,崇祯十六年十月,中原大战结束,明军惨败。闯军顺势攻破潼关,孙传庭死于乱军之中。
  李自成在攻入陕西之前,便听取了顾君恩的谋划。
  先取关中,再取三边,收服陕西精兵,最后出关东征。
  “南京势居下流,难济大事,其策失之缓。直取京师,万一不胜,退无所归,其策失之急。不如先定关中,桑梓之邦,百二山河,已得天下之半,建国立业。然后旁掠三边,资其兵力,攻取山西,乃向京师。庶几进有可攻,退有可守,方为全策。”(注2)
  十月初十日,闯军抵达西安,次日西安开城投降,接着,李闯大军逼近榆林,榆林总兵王定望风而逃。
  留守城内众将士推举王世钦、候世禄、尤世威为主将,领导作战,在城墙之上布置多层弓弩火炮,杀伤闯军数千,前后坚守十余日,闯军攻城数次皆惨败,榆林兵甚至主动出城攻击。
  数开城出战,杀贼数千人,妇女小儿皆呌呼击贼。(注2)
  直到闯军以火炮压制城头,派炮灰在城下挖掘地道,然后放置火炮密封,反复爆破数次,终于,坚不可摧的榆林城墙被他们炸开。
  守城军民与闯军展开激烈巷战,又杀敌数千,最终弹尽粮绝,城遂陷,榆林军民被屠杀将尽。
  惟精兵数百逃入外边草地。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暂时不提。
  可以肯定的是,有了孙大帝的穿越,以王世钦、候世禄、尤世威为首的这支榆林精锐,或许会有不同的命运。
  ~~~~
  “去年陕西丰收,只榆林遭了灾,佃租减了不少······本官平日在延绥府城,也舍不得这样吃羊肉!”
  王定眯着眼睛,在烤羊腿上小心剜下一刀,塞到嘴里细细咀嚼。
  身边家丁头子附和道:“总兵爷咋还哭穷?你在米脂的买卖,比巡抚王老爷做的都大!”
  “你个怂球,知道个啥尼!大头还不是让巡抚老爷占着!”
  王定啜了口酒,一众榆林将官阴沉着脸,只顾自己吃肉喝酒,没人抬头看他一眼。
  这让王总兵颇有些尴尬,放下酒碗,轻咳一声道:
  “贺疯子的人抢了咱榆林的商铺,还杀了本官一个·····”说到这里,王定停顿了一下,摸了摸鼻子,继续道:
  “我老舅。”
  “他娘的!老子也不管什么孙督师,非要找贺疯子算帐不可!”
  这时候,底下将官才放下匕首,抬头朝王总兵这边望来。
  王定一拍大腿:“传本官将令,让火兵明日辰时造饭,午时前抵达潼关!”
  “他娘的,自从贺人龙去了潼关,潼关这么乱,老子看他孙传庭管不管!”
  账内一片默然,没什么响应。
  显然这群武夫对王定他老舅的死,不怎么感兴趣,这群骄兵悍将对出兵潼关多少有些不情愿。
  毕竟说到底,这只是王总兵的家事。
  而王定,又不是自己人。
  话还没说完,帐外一片喧闹。
  王定的家丁头子以为是兵士赌钱打架,提刀走到门口,不耐烦道:“怂球,嚷嚷啥,明儿就进潼关城了,还争这三瓜俩···”
  嘭!
  一声巨响,营门被从外面撞开,家丁头子骂骂咧咧:
  “谈娘的,打架也不长眼!总兵爷在里头吃饭,老子非···”
  大帐内一群武夫纷纷拔刀,望向门口。
  众目睽睽之下,孙世瑞一手提刀,一手持盾,身披鸳鸯战袄,出现在大帐门口。
  家丁头子提刀就要过去砍人,孙世瑞迎着刀刃侧盾猛地朝他撞去,家丁头子一声惨叫,被撞飞几步远,重重摔在堆满酒罐的案几上。
  “他!他不是咱们营的人!”
  营门卫兵大叫着从地上爬起,劈刀朝孙世瑞后背砍来,孙世瑞一个侧身扫堂腿,将两人再次放倒。
  大帐内顿时一片混乱,王定看得目瞪口呆,慌乱之中,将案几上酒壶朝对方掷去,孙世瑞举刀劈砍,酒壶立即被劈成两半!
  孙世瑞提着腰刀,红着眼睛,径直朝王定走去。
  一群榆林悍将见状,纷纷拔刀,将孙世瑞围在了中心。
  “你,你是····”
  王定酒醒一半,结结巴巴。
  孙世瑞扔掉盾牌,丢下腰刀,扯下抢来的鸳鸯袄,怒目而视。他头发竖起,眼角快要裂开。这幅形象,完全就是岳飞所说的怒发冲冠!
  王定握着佩刀:“你,你他娘的是干什么的?”
  却听孙世瑞爆喝一声:“你们所有人不想死的,就立即放下兵刃!”
  众将听了这话,顿时恼怒,挥刀便要将这不速之客当场砍死。
  孙世瑞怒视众人,不顾周围锋利的兵刃,怒道:“本官受督师之命,来榆林卫传令,你们要谋反不成!谁敢杀我!”
  听到说谋反两个字,榆林悍将们身形稍稍一滞,刻入骨髓的忠诚,让他们对谋反这个词语格外敏感。
  孙世瑞红着眼睛,提高了声调:“谁敢杀我!”
  这时,终于有个将官惊叫起来:“他,他好像是孙督师的公子!”
  听到孙督师三个字,王定立即打了个哆嗦。
  崇祯九年,孙传庭初到陕西,当时还是游击将军的王定,因为在追击李自成的战斗怯战,差点被孙巡抚砍头祭旗。
  “你,你真是督师之子····孙百户?”
  孙世瑞扫视众将,拿出他前世催收时的狠劲儿。
  “本官现是千户官职,刚刚升任,兵部的任命就在路上。”
  不等对面反应过来,孙世瑞破口大骂道:“拿了你们几个夜不收,得了夜号,便混入中军大营,一路竟没几个人盘问!”
  他死死盯着王定的闪烁不定的眼睛。
  “王总兵,今夜若是闯贼偷营,你的人头,怕是已经不在了!”
  王定连忙摸了摸脖子,确认还在后,安慰众将放下兵刃。
  一众悍将哪里肯听!
  除了那个认出是孙公子的将官,其他人都将刀口指向孙世瑞,忿忿望向此人,只待孙世瑞有任何轻举妄动,便当场将其乱刀分尸。
  王定低声道:“不想孙公子···孙千户如此骁勇,怪不得派出的几个夜不收都没回信。也是本官大意,没提防这个。”
  此次出兵潼关,所带夜不收皆为王定的家丁,今日值夜的也都是王总兵的人。
  一群榆林将官哼笑两声,看得出对这个上官很是不屑。
  王定使了个眼色,家丁头子端了碗酒,隔着密密麻麻的兵刃,递了进去。
  “多谢!”
  孙世瑞拱手答谢,端起酒碗,站在原地一饮而尽。
  王定一团和气道:“孙千户深夜到此,必有要事····想必是饿了,赏条羊腿。”
  家丁头子四处找寻,哪里还能找到,早被吃完了。
  孙世瑞见地上有条还未烧烤的生羊腿,也不拔毛,便把盾牌扣在地上,把羊腿放在盾上,拔出刀来,旁若无人切着吃。m.biqubao.com
  一群悍将看得目瞪口呆,众将皆出生榆林,自幼和北虏打交道,也算是见过世面的,可是再凶残的蒙古鞑子,也没像这样生吃羊肉!
  王定看得咽了咽唾沫:
  “孙千户!还喝酒吗?”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68_168632/73882523.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