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哥,你确定这玩意能喝?” 林天华还真没见过这玩意,虽然知道这玩意是泡酒,但是这这么黄的酒,能喝? “嚯哟,你扯啥子巴子哦,你晓得我废了好大的劲才凑齐了这些药材嘞不?我还是问了跑山人才给我弄来这颗百年人参的,你晓得......” “停停停,董哥,我错了,你这川普听起来脑仁疼,我喝,我喝还不行嘛。” 林天华听到董许国的川普,脑袋顿时就听起来了,他平常不愿意来这里的原因就是因为这个,实在是川普听得人脑袋都大了。 最关键的是,董许国还特么是个话痨,一说起来就停不下来,自己要是不打断他的话,他能逼逼叨叨一整个中午! “董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从江州来的罗峰,江州真正意义上的无冕之王,正好,他还有点事想找你聊聊。” 林天华开口介绍道,直入主题。 董许国愣了一下,咧嘴一笑道:“找我有啥子好聊的嘛,我就是个老汉。” 罗峰递出去一支烟笑道:“聊聊王麻子的事。” 董许国沉默了起来,无奈的摇了摇头道:“他有啥子好聊的嘛,算逑咯算逑咯。” 他朝着门口走去,看样子准备去厨房看看。 罗峰沉吟片刻道:“你就不后悔吗?他做了这么多的事情,难道他就不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吗?” 他沉默了起来,什么都没说,朝着厨房走去。 林天华苦笑了一声:“他就是这个臭脾气,你也别想多了。” 罗峰耸了耸肩,无所谓的说道:“其实也不是那么重要,不管他帮不帮,他肯定会对王麻子动手的,到时候咱俩平分呀?” 听到这话,林天华顿时就愤怒了起来! “平分?你现在居然还有脸给我说平分?你之前说好的平分,结果呢?15%的市场份额,你给我多少?5%啊!就特么5%呀!!你要脸吗?” 能不气愤嘛!之前说好的是平分,结果到了分赃的时候,罗峰只给他三分之一! 他辛辛苦苦鞍前马后的伺候了这么久,结果就这? 实在是让他大所失望! 罗峰也没好气的翻个了白眼,无奈道:“那我能怎么办?你现在这么大的产业,少分一点怎么了?我还得靠着这玩意进驻云州呢! 王麻子的钱肯定多,到时候多分你一点不就行了嘛! 王麻子全都干的暴利的行业,到时候六四行吧,你六我四。” 林天华拍桌子,脸红脖子粗的说道:“签合同!必须签合同!!!钱这玩意,谁特么嫌多呀!” 罗峰:“......行。” 不到五分钟,董许国亲自一锅羊肉汤就端了上来,还有不少配菜。 “外面有蘸料,这些菜等会羊肉吃的差不多了再下嘛,反正你晓得的,我就不管了哈。” 董许国绝口不提王麻子的事情,罗峰坐在位置上,推了推金丝眼镜,嗤笑一声:“董爷,挨打得立正,做错事总不可能说过去就过去了吧?您是川蜀人,我也很敬佩川蜀人。 无川不成军,这几个字可是在我脑子里面回荡着,您也不想...丢了他们的风骨吧? 无川不成军,川军犹在,川魂犹在!那一面死字旗之上,刻着老一辈人的信念,如今的川军博物馆都还放着那一面死字旗呢! 如果,他们知道了您造就了一个恶魔出来,他们会怎么想?这才过去多少年呀,您这位老一辈的人,难道都忘了?” 董许国本来朝着门口走去的身形都在这一刻停了下来。 他的身上升起一股暴戾的气息! 猛然转身之间,一步踏出,径直来到罗峰的面前,攥着他的衣领,一字一句道:“你,阔以侮辱老子,但是你不能侮辱川军! 要是老子再从你嘴巴里听到你个杂种侮辱川军,老子把你当羊肉汤煮了。” 罗峰咧嘴一笑,完全没有即将被人打的觉悟,还在一个劲的说。 “如果您的先辈知道,当年林则徐大人虎门销烟,如今却被自己带出来的人搞出来的毒品祸害,您觉得他们会不会怪您养了一个恶魔出来?” 董许国的目光之中绽放着杀意,别看他已经六十来岁了,还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但若真发怒,云州都还得掂量掂量这位出山的后果! 董许国动手,深吸了一口气,松开罗峰,罗峰整理了一下衣服,嘴角带着笑容。 “看来董爷想明白了。” 董许国淡淡道:“我的确后悔带他入行,但你想激怒我,还得再练两年!” “1935年1月份,我出生在川蜀,那一年一月下旬,红一军渡赤水进川,也是那一年,我父亲参加红军。” “1950年,抗美援朝,我父亲作为第一批志愿军进入他国,这是我最后知道我父亲的消息,从此之后,再也没有了他的消息。” “我母亲等了很多年,他都没有回来,其实...我们谁都知道他牺牲在了那片战场上,我母亲说,父亲是我的骄傲,他打完了所有的仗,让我们这一辈不再打仗,很荣幸能出生在这个年代。 所以,你可以骂我,但决不能骂川军!因为它不仅是历史,更代表了我父亲!” 罗峰沉默片刻:“这盛世,如他所愿。” 仅仅七个字,让董许国瞬间出神,看着外面的街道,眼泪突然湿润了眼眶。 是啊,这盛世,如您所愿。 您打完了我们该打的仗,您吃完了我们该吃的苦,这才换来如今的和平盛世。 可如今,却因为我的一个决定导致一个恶魔嚯嚯咱们国人! 哪怕在九泉之下,您也会怪我的吧? 父亲,对不起,许国给您丢脸了! 您放心,王麻子这畜生,我一定亲手杀了他,我保证,他会在我闭眼之前死! “喂,老刘啊,我,董许国。” “我想摇旗了,你们来不来?” “这次摇旗就只是为了一件事,为了一件我们当初做错的事情!” “嗯对,王麻子,这次摇旗就是为了他!老子估计这回是回不来了,兄弟几个,愿不愿意来?” “上趟山,杀个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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