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商场正大门。 一辆虎头奔停下,前后四辆别克下车,二十人从车内下来,所有人身穿黑色中山装,簇拥着罗峰走了下来。 二十多人站成两排,罗峰下车,从中间走向前方。 “峰哥,要不要我们清空商场?” 二龙上前开口说道。 他是陈猛手底下的人,也是陈猛最相信的人。 若不是这样,他也不会让二龙跟在罗峰的身边。 一般而言,能够跟在老大身边的人,都是心腹! “滚你妈一边玩去,清空个屁呀,我特么是来逛商场的,不是特么的来上坟的!人家公司不得找你麻烦呀?” 商场三楼。 洛书馨挽着萧瑾瑜的胳膊,嘟囔着道:“萧姐姐,我带衣服啦,都放在宿舍了,不用买衣服了吧,等后天开学我也要上课了,也没时间穿了呀。” 今天周六,周一的时候她就得开始上课了。 周六周天学校放假。 萧瑾瑜捏了捏洛书馨的鼻子,宠溺道:“你呀,身上这衣服都还是我去年去京都的时候给你买的,你这丫头也不知道买衣服。” 洛书馨腼腆的笑着道:“我用不着那么多衣服呀,有两套能穿就行了呀。” 萧瑾瑜无奈,这丫头性格就是这样,完全一副无欲无求的样子,也不知道这丫头到底想要什么。 “人生在世,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可你呀,别整天就像个尼姑一样,什么都不求。 人活一遭,有人求财,有人求地位,但大部分人呢,都只求活着。 你呀,这个性格也是转不过来了,你跟姐姐说说,你以后想做什么?” 这..... 其实也算是在套洛书馨的话了。 洛书馨歪着小脑袋想了一会,然后摇了摇头说道:“萧姐姐...我好像没什么愿望。” 萧瑾瑜哑然一笑,拉着她就朝着服装店内走去。 只是,两人刚进去之后,门外一群染着红毛绿毛的混混就走了进去。 “妹妹,来买衣服呀?哥哥我帮你挑呀?” 红毛一只手搭在衣服架子上,调戏着洛书馨。 萧瑾瑜去试衣间了,只有她一个人在这里。 “我,我不买衣服。” 洛书馨看见他们的头发就知道他们是混社会的了,自然不想和他们有任何交集。 “不买衣服来这里干什么?我觉得这个就不错,妹妹穿上给哥哥我看看。”biqubao.com 红毛可不是什么好人。 他是血手底下手底下第三梯队的人员。 血手向往香港那种社团制的黑社会,所以他成为老大之后,也学习这种模式,只是学成了四不像。 不得不说的是,血手是个女人! 而且还是江州唯一一位女老大! 内地毕竟不是香港! 红毛就是管理百姓商场这条街的,准确的说,他就是负责收这条街保护费的。 “我...我不要!我,我,我告诉你们,我认识罗峰,他是北城的老大,他等会还要来找我们。” 虽然...尽管...但是...她非常不想提罗峰的名字,可似乎也就只有提罗峰的名字好使了。 现在的道上,谁不知道罗峰的大名? 从和平饭店当街砍人开始,再到忠义堂枪崩雷火,最后更是拿下北城,扳到李雷,成为九十年代唯一一位双区老大! “哈哈哈!美女,谁不知道罗老大的威风呀,你这样用罗老大的名字可是不对的哦。” 红毛冷笑一声,靠近洛书馨,声音冰冷的说道:“更何况这里是西城,不是罗老大的地盘!就算出现在这里,也得给我老大面子!你觉得....就凭他的名字,能救得了你?” 洛书馨瞪大了眼睛,在她的心中,罗峰已经很厉害了,可她有些没有搞懂一个问题。 看红毛的样子也不像是个老大,她为什么敢不把罗峰放在眼里。 罗峰可是老大呀! “你...你要是碰我的话,他不会放,放过你的。” 洛书馨很害怕,她从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场面,突然之间,她感觉罗峰还可以。 “不放过我?我倒想看看他是怎么不放过我的!” 红毛冷笑一声,在他的地盘上他还怕罗峰? 伸手直接搂着洛书馨,洛书馨吓得小脸惨白,身体都在颤抖。 “哼,罗峰算什么东西,也敢在我们面前放肆?等哥把你给上了,我还得去北城通知罗峰呢!” “妈的,说的对!罗峰在我们面前吃屎都不配,他要是敢出现在我面前,我敢当场拉给他!” 红毛手底下的一群黄白绿青蓝紫全都开口说道,纷纷表示对罗峰的不屑。 “是吗?那我倒想看看,谁今天拉不出来,我就送谁去见雷火。” 一道幽幽的声音传来。 只见店门口,一群身穿黑色中山装的人涌入店铺内,罗峰这才打着哈欠从外面走了进来。 “罗峰!” 见到罗峰,洛书馨就好像看到了救星,赶紧朝着罗峰跑了过去。 然后,罗峰就好像捞鱼一样,一只手伸出,把她直接抱在了自己怀里。 洛书馨:“???” 她都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在罗峰怀里了。 小脸瞬间通红一片,尤其是想到早上的事情,脸色更加红润,眼中都带着一丝羞怒。 刚想说话,便听到罗峰小声的在自己耳边说道:“在外面呢,还有这么多小弟呢,给我点面子。” 说话间,一股热气涌入耳洞,让她的全身都有些瘫软,浑身酥酥麻麻的,脸色酡红,宛若喝醉了一般。 罗峰放下洛书馨,走到一群红绿灯的面前,低头,点燃了一支烟。 从背后拔出手枪,指着红毛的脑袋,阴冷的笑道:“血手的人很牛逼?还敢动我的女人?还拉屎给我吃?我算什么东西?” “来,在重复一遍我听听。” 红毛立马就从心了,哭嚎着说道:“罗老大,我错了,是我不知好歹了,对不起,我给您道歉。” “咔哒。” 枪械上膛。 黑洞洞的枪口抵在红毛的脑袋上。 红毛瞬间跪了。 这就是众生平等的威力! “我说,重复一遍我听听,能听懂人话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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