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风寨有只白骨精,她凶名在外!_第572章 我选粮食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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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赫程挑了一筷子放到口里,
  入口绵软,舌头抿了下,还有股沙沙的感觉,是一种很新奇的口感。
  他放下筷子道:“口感的确软烂沙面,但不好储存吧。”
  皇帝又解释了地窖储存,或者晒干,或者提取土豆粉等等方法。
  听的各位使臣啧啧称奇。
  水煮土豆确实不够惊艳,使臣都只尝了尝味道,就放下不动了,各自问了些关心的问题。
  比如生长周期,耕种要领等等。
  很快,第二道,第三道,第四道菜呈上。
  分别是炒土豆丝、炸土豆条、土豆炖肉、牛乳土豆泥。
  这几道菜一上,席间再无说话的声音,就连一直对土豆嗤之以鼻的纳赛尔也吃了个满嘴流油。
  土豆丝完全不同于水煮土豆的口感,十分爽脆开胃。
  炸土豆条上撒了烤肉的干料,吃起来如同吃肉,又不油腻。
  土豆炖肉,土豆完全混入肉的滋味,口感又与肉完全不同,让人大呼过瘾。
  一顿土豆宴,共上了十个菜,其中还包括了土豆粉。
  使臣一吃一个不吱声。
  皇帝面上一派威严,内心却在发笑。
  瞧瞧这一个个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吧。
  他倒是忘了,他第一次吃土豆宴也是这个德行。
  皇帝在他们吃的过程中,还不忘让宫人拿了一个生土豆过来,替他们讲解。
  这土豆既是粮食,也是种子。
  若使臣们真的选择了土豆,说他们带回了种子也可,说他们带回了粮食,也不算错。
  就是给出的量不会太多,毕竟大月存货也没多少。
  赫程吃饱一抹嘴,第一个站出来表态。
  “皇帝陛下,赫程不才,愿代表苍林部选择土豆作为回礼。麻烦大月皇帝陛下派出司农,指导我苍林部学习土豆种植法。”
  “皇帝陛下放心,司农到了我苍林,就是我苍林的恩人,我们必当上宾招待。”
  “好!苍林部选择了土豆,其他使臣呢?”皇帝好整以暇的看着他们。
  “我也选择土豆!”
  接二连三有使臣表态。
  此次出使大月的共有六国,竟是有四个国家都表态选土豆。
  只剩下西辰和东辰。
  西辰阚齐早就想表态,怎奈纳赛尔一眼眼的瞪他。
  那眼神仿佛在说,一顿饭就把你收买了?别忘了此行目的。
  就在纳赛尔一眼眼的剜愣下,阚齐挺身而出。
  “皇帝陛下,西辰愿选择土豆作为回礼。”
  纳赛尔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西辰这是单方面的退出了联盟!
  那一起带牛羊折返的事,肯定不能作数了。
  阚齐!你们西辰不选粮食是吧!
  那我们东辰选!
  你们西辰就算回去就开始种土豆,等到全西辰都能吃饱的程度,也要几年吧?
  等我带着粮草回去,东辰就会向西辰发兵!
  看你们西辰还有命撑到土豆丰收时吗?
  纳赛尔含恨举手,“我们东辰,选粮食!”
  皇帝一笑,“好,既然各位使臣都选好了,就先回客官歇息吧。”
  “待大月准备好,再让鸿胪寺通知你们过来查验。”
  ——
  沈桃下了朝,直奔宫门。
  她现在无比迫切的想回屏县。
  宫门口处,沈桃见到了宋文墨。他身披黑色大氅,右手轻握成拳放在嘴边,一下下的咳着,背脊起伏不断。
  而陈乔站在宋文墨身后,眉毛跳来跳去,算是和沈桃打招呼。
  沈桃放缓脚步,轻叫一声:“宋大人。”
  宋文墨惊喜抬眼,眼神里有惊喜亦有心疼,嘴角紧抿成一条直线,克制着自己的情绪。
  “桃儿,我听圣上说你选择回屏县,马上就要出发了。”
  沈桃面对宋文墨都不敢大声说话,生怕自己控制不住打个喷嚏,就把他吹跑了。
  她小小声道:“嗯,是要回去了。你身体没什么大毛病,就是底子有点弱。”
  “每天早点休息,别太消耗身体。”
  宋文墨从袖口中抽出一个信封,又接过陈乔递过来的一个小瓷罐,一同交到沈桃手上。
  “都是给你的。这小罐子里是上好的滋养膏,你脸上吹裂的地方,用了会很快好的。”
  沈桃接过信封和小罐,唔~这信封手感好厚啊。
  不会是——
  打开信封一瞧。
  还真是银票,面值可大呢。
  她赶紧把信封塞回宋文墨手里,“滋养膏我收下了,信封不能要。”
  沈桃四下看了看,贼眉鼠眼道:“圣上给了我一万两当补偿呢!”
  宋文墨笑得眉眼弯弯,“那你也拿着,屏县远,遇到事我来不及过去。你多拿点银子在身上,总有用得到的时候,穷家富路。”
  沈桃把信封往他怀里一塞,撒腿就跑,跑了两步又跑了回来,在原地高抬腿。
  “宋大人,铁头……”
  “铁头在军中也不服管,你带走吧,我回头到圣上面前讨恩典。”
  “得嘞宋大人,先走了,后会有期!”沈桃一溜烟窜了出去,转个弯不见了踪影。
  宋文墨笑容收敛,整个人死气沉沉的。
  陈乔叹了口气。
  哎。
  他家主子的病啊,只有一味良药,良药的名字叫沈桃。
  偏偏,主子犟,就是不肯吃药。
  而那味药呢,也长了腿四处跑,从到尾也没说过肯不肯给主子吃。
  急死他了。
  现在只希望那味药啊,她能安全的四处跑。
  要真有一天跑不见了,他家主子得立马蹬腿,他也就失业了。
  沈桃跑了很远才停下脚步,心里淡淡的说着:宋文墨,你一定要长命百岁!
  沈桃回到下榻小院,让月影去了趟水井街,寻林之栋和林母。
  就是擅长做口脂那娘俩。
  沈桃答应给林母医治断掉的双臂,而林母则愿意去屏县做口脂,扩大屏县的商业版图。
  林之栋和林母早就收拾好了家当,还用沈桃给的银子买了辆驴车,时刻等着沈桃通知他们出发。
  这一等就将近一个月,他们还以为沈桃不要他们了呢。
  月影一去,他们喜上眉梢,不过两刻钟的工夫就收拾妥当,一起跟着走了。
  铁头这傻小子,一听沈桃要走,亦步亦趋的跟着,生怕把他丢下似的。
  沈桃打趣他:“三福可是在绿林军当教头了,你跟我走了,三福怎么办?”
  铁头想了想三福,又想了想沈桃。
  嗫嚅双唇道:“带上三福~”
  沈桃拍了下他肩膀,圣上下令让三福当绿林军教头,要是走了就是抗旨,走不了的。
  不过,她在屏县也待不了太久。
  在此之前,让铁头在黑风居学点手艺傍身。
  等她死遁那日,就安排铁头回京,再给他一笔银子。
  到时他有了傍身的本事,也有了银子,就有护着三福的资本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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