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旻有些不可置信,再次问道:“你说你被沈桃按着打?” 方同这人粗中有细,回想和沈桃对战过程也发现了其中玄妙之处。他老实交代,“我从前就习武,又在战场上磨炼多年,于拳脚功夫上还有点自信。 若是近身和我妹子打,我敢确定她不是对手。但她有一个长处我拍马也赶不上,她力气非常大。 我妹子头脑比我灵活多了,她知道自己的劣势,又看准我轻敌的心思,她采用几米长的棍子配合石子远距离将我打倒。 接下来……就是一阵狂风暴雨,我就失去了再战的能力。” 方同摸了摸腿上被石子打中的地方,委屈的说:“到现在这还疼着呢。” 李旻再一次觉得自己眼光好。 这姑娘简直就是个宝藏啊。 就她那把子力气若是多加训练,定有所作为。 而且她知道自己的长处和短处,懂得取长补短,军中那些直来直去的大老粗拍马难及。 方同一拍大脑壳,“哎呦,我还有一个事忘了和你说呢!我妹子不止这点本事,她饱读诗书,知道的东西太多了。 就她看过话本子上的故事,随便拿出来一个都吊打咱们军师。” 李旻急切:“哦,你给我讲讲听听。” 方同直接从怀里掏出一个手绢,打开手绢里面是一沓叠的整整齐齐的纸。 方同连手绢都用上了,可见对这东西的爱惜程度。 李旻翻看着,故事的主人公都用圈圈叉叉代替,他不解的问:“这是何意?” 方同呵呵一笑,“我妹子说那话本子她看的太久了,记不住名字,圈叉就代表敌我双方将领的名字。” 李旻一目十行的看完,大感震撼。任意一个故事拿出来,都足以震动四方军队。 话本子?年代久远的话本子? 这说法骗骗方同还行。 若是有人真能写出这样的话本子,无论话本子还是他本人,早已扬名天下。 怎可能到现在还籍籍无名? 更何况,敌我双方将领的名字还都是圈圈叉叉。 这分明就是沈桃自己推想出来的战斗,懒得取名字,索性就用圈叉骗方同。 沈桃可真是冤枉。 这些真是她看来的故事,只不过有些大能诸如诸葛亮的名字不好借用,有些她也是真记不住名字。 李旻手指在桌面上敲击,这沈桃他必须带走。 就算带不走,敲晕绑走也不是不可!等到了镇北军,就是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 圣上总不至于为了一个县令和他闹翻吧。 当然,李旻还是希望以美女计为主,心甘情愿和被动效力可是两个概念。 过后几天,李旻耐着性子在客栈等待。他要给那几个女子留够时间勾引沈桃和培养感情。 李旻不知,四丫头之一的秋月从大嘴瘦口中得知,沈桃她根本就不喜欢女的! 丫头们身上的压力骤减。 既然人家不喜欢女的,她们的任务就毫无意义。 而且黑风居的人都好好哦。 没人嫌弃她们长的胖,大家有活一起干,有饭一起吃。 每一天都过得舒心,不用提心吊胆怕得罪主子。 更不用怕一个不小心就替别人背了锅。 对比起来,过去那些日子她们一天都不想过了。 四人晚间躺在榻上聊天。 秋月小声道:“感觉现在每一刻都像偷的。” 春菊:“我在王府是烧火丫头,厨娘炒不好菜就掐我。她为了推卸责任,总说我不按她交代控火,我挨了好多打。” 小娟:“我们院里的嬷嬷偷拿吃食回家,被人发现就诬陷到我头上,说我长的胖贪吃。 他们看我长的胖,还真相信。最狠一次打了我一顿,把我关在柴房三天不给吃喝。” 梅香:“我伺候在王府借住的表小姐,她一不顺气就让我跪在石头子儿上几个时辰,还不许我对别人说。” 四人各有各的苦楚,总之都厌烦也害怕了,在高门大户里当丫头的生活。 秋月感同身受:“是啊,王府里主子勾心斗角就算了,丫头婆子们更甚。若是可以,我真的很想一直留在黑风居。而且……” 其他三个小姐妹起哄,“而且什么啊?秋月你别害羞,你说说嘛。” 秋月把脸埋到被子里,半晌才露出半张脸呛道:“你们还笑我,这些天你们有没有生出情谊,我可全看在眼里。” 丫头们顿时没声了。 就算她们生了情谊又能怎样? 她们的卖身契都在少爷手里,是留着她们伺候,还是打杀发卖,全是少爷说的算。 “要不……”秋月的手捏紧被角,狠狠心继续道:“要不咱们去找沈大人吧。” 梅香落寞:“找沈大人估计也没用。沈大人是县令,咱们少爷是镇北将军,和他谈条件估计有点难。” 秋月:“少爷安排咱们来勾引沈大人离开屏县,投入他麾下,说明他很看中沈大人。说不准有用呢。 我上次想为命运搏一下,是我娘把我卖给人牙子那会儿,我抱着她的腿哭,也没能改变她的心意。 这么多年我都本本分分不敢为自己打算,现在为了留在黑风居,我又生出了搏一次的勇气,你们愿意跟我一起吗?” 梅香摸着婶子们帮忙晒干的被子,贪婪的吸了一下阳光的味道,坚定道:“我愿意。” 春菊和小娟看着枕边翠兰送的驱蚊香囊,异口同声,“我也愿意。” 秋月起身推开窗子看了看,有人在院子里打水,天色还不算晚。 她慢慢把衣服穿戴好,“走吧,咱们现在就去找沈大人。” 另几个丫头窸窸窣窣穿好衣服,四人一同出门。 此时的沈桃正拿棍子做劈砍,她以前总觉得一力降十会,和方同一战后改变了想法。 就算她力气大,也只是蛮牛般的横冲直撞。抵不过方同的必杀技,面对陈乔这样的对手更无招架之力。 她得学些功夫自保。现在正值夏日事太多,先拿棍子练习,加强肌肉记忆。 等冬天闲下来,她专门找个高手教她。 沈桃用木棍劈砍了上千次,累的浑身都是汗。她把棍子立到床头,刚倒了杯凉茶要喝,就听到敲门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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