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风寨有只白骨精,她凶名在外!_第448章 屏县进了扒手团伙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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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屏县涌入的人越来越多,到底是有不入流的人混了进来。
  接连两天,县衙大堂来了几十拨人报案,有本地人,有外地客商,也有游客,全都是被偷了钱袋子。
  扒手手段了得,借着街上拥挤的人做掩护,神不知鬼不觉的就摸了人家的钱袋子。
  沈桃为此头疼不已。
  古代没有摄像头,行人什么时候丢了钱袋子自己都不知道,上哪儿抓这扒手?
  别说抓了,甚至连他高矮胖瘦是男是女都不知道。
  沈桃让冯茗带着衙差和雇佣的编外护卫整日在街上巡逻,却也只能在角落里找到一些空钱袋子。
  沈桃头疼的还在后面呢,因为衙门来了个异常嚣张的人。
  他让随从敲了鸣冤鼓,等沈桃赶到大堂时,他的随从不知道从哪儿弄了一把太师椅,安置这位爷坐在大堂正中央。
  他的架势不像是来告状的,反倒像兴师问罪。
  沈桃打量这人,他鼻梁高挺,下颌锋利,墨色的眼眸中藏着狂娟,他大马金刀的坐在太师椅上,黑色劲装包裹的身体有股勃发的力量感。
  沈桃心道不好,这人气息锋利,仿佛出鞘的刀剑带着破风的气势,不见血不罢休,像行伍出身,是个难相与的。
  沈桃打量男人时,他也在打量沈桃,眉眼间带着讥诮。
  男人身后的随从喝道:“大胆,见到大将军还不见礼!”
  沈桃听到大将军三个字,脑海飞快的搜索着看过的公文里关于将军的资料,半晌才扒拉出这人的身份。
  眼前男人的父亲应是大月皇朝靠军功封王的镇北王。
  镇北王助先帝平定边关,后又娶了先帝一母同胞的妹妹静和公主,生下儿子李旻。
  镇北王死后,李旻接替父亲担任大将军之职,领兵八十万镇守北方,是个杀伐果断的主。
  算起来李旻和当今圣上还是表兄弟关系呢。
  擦,这尊大佛怎么跑到屏县来了?!
  不会也是被偷了东西,跑她这儿来要说法的吧!
  o(╥﹏╥)o真不会有人这么不长眼吧!
  沈桃躬身,三分苦逼四分恭敬还有十分狗腿道:“屏县县令沈桃见过大将军,不知大将军驾临有失远迎……”
  李旻挥手打断沈桃说话,薄唇轻启冰冷道:“圣上允本将军轻装回京给母亲贺寿,沿途路过屏县打算住一夜。
  屏县的偷儿好大的胆子,偷东西都偷到本将军头上了。
  丢失的东西对本将军十分重要,限你十二个时辰内抓到那个偷儿,拿回本将军的东西。
  否则,你身为屏县县令连个治安都管不好,留你有何用?以失职的罪名斩了你,京中那些反对女子为官的臣子怕是会拍手称快!”
  沈桃:……
  真特奶奶倒霉到家了。
  咱就说堂堂大将军怎么也得身手了得吧,人家偷你你感觉不到?
  现在给我压力算什么本事!
  沈桃吸了下鼻子,想哭唧尿嚎的再给自己争取点时间,结果人家李旻根本不吃那套,直接站起来走人了!
  沈桃现在的造型就是尔康手。
  李旻此次进京一来是给母亲过寿,二来圣上要和他商谈建立一支万人精兵的事。
  他出发的急,只让随从收拾了一个包裹,两人各骑一匹马就上路了。
  路过屏县他打算补充点干粮,再歇歇脚。
  屏县太过热闹,人挤来挤去。李旻那个没用的随从背着包裹,等进客栈一看,包裹让人拉了一个口子,里面装的银两和他父亲在他儿时所赠的匕首全都不见了。
  那把匕首小而精,是专为孩提时的李旻打造的。他第一次见血就是用这把匕首斩杀了一头饿狼。
  现在他的手掌已经宽大,不适合再用这把匕首,可他已经将匕首视为父亲对他的祝福。
  若是此次带了兵,他才懒得去与当地县令打交道,直接叫兵围了屏县挨个搜查,还能查不到他的匕首?!
  李旻想到这里,看着他那蠢笨的随从就心烦。
  随从二喜也苦啊,他只是将军帐下一守门小兵,并不是贴身护卫。
  怎奈将军走的急,他那几个武艺高强的贴身护卫全都派出去探敌情未归,李旻随手一指点了大头兵二喜。
  他咋知道屏县有小偷啊。
  二喜如同鹌鹑一样缩着脖。
  李旻瞧他那样火气一直往上顶,干脆甩袖阔步走在前头,只希望那个女县令中用,尽快找到他的东西。
  李旻走后,沈桃回到书房盘腿坐在宽大的椅子上。
  她两手食指顶在两边太阳穴上,嘴里嘀嘀咕咕,“老天快赐给我智慧,让我快点想出办法抓住那毛贼。”
  念叨着念叨着,她还真就灵光一现。
  对啊,黄天佑!
  黄天佑在匠人比试大赛上脱颖而出,最擅长养狗训狗。
  他养的狗子堪比现代警犬,可以从他那里借个狗儿来抓贼。
  沈桃解开自己盘着的腿,冲到门口大吼,“冯茗!冯茗!”
  第二狗腿李大全捧着一张笑脸出现,“大人你找冯茗啊,他去街上巡逻了。
  您有啥事和我说,我保证办的明明白白。”
  沈桃:“你去也行,去找训狗的黄天佑,管他借狗,要那种嗅觉灵敏可以寻人的那种,就说我管他借的,有多少只要多少只。
  回头狗子要是抓住扒手立了功,赏银一百两!”
  李大全:“得嘞,小的这就去。”
  他一溜烟跑远,就听沈桃喊:“路上碰到护卫让他们全撤回来,就说我有要事交代!”
  此时此刻,屏县一家民宿里,三个穿的还算体面的男人正凑在一起。
  他们每人手里都抓着银子,得意的抛到空中又接住。
  其中一人稍微胖一点,但看面相还有几分和善,他手里正拿着一把匕首把玩。
  “这把匕首真不错,瞧瞧这做工,刀鞘上还镶着宝石呢。就是匕首小了点,要不我就留用了,啥时候缺钱啥时候卖。”
  一个精瘦略有驼背的男人道:“胡大,把你那宝贝匕首给我瞧瞧。”
  “老三,给你瞧可以,你可小心着点。”胡大递出匕首。
  老三接过来就瞧见刀鞘上镶嵌的红宝石,“我滴个娘啊,难怪你宝贝,这可是宝石,抠下来能卖不少钱。”
  老三作势就要抠。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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