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蔷要在屏县多待一阵,沈桃就让那辆显眼包马车把她送回了黑风居。 沈桃忙里偷闲跑了趟珍宝阁,有钱的有文化的都爱在这里消费。 掌柜认出沈桃,那叫一个热情。 沈桃面上笑,心里紧张的不得了。 这位老板不要对她太热络,也不要给她讲宝贝的前世今生了。 主要这里的东西太贵了!! 沈桃到底没抵住掌柜的热情,选了一块墨条送给宋文墨。 一来,他名字里有个墨字,亲切。 再来,听说这墨very牛b。 最重要的是,这块墨是所有东西里价格最便宜的,只要三百二十两! 沈桃不是古代的文化人,对墨并不钟爱。 在她心里,这墨和现代两块钱一支的笔芯没区别,写出来的字一样是文化的载体。 所以沈桃这银子掏的抠抠搜搜。 得了墨条,沈桃准备回去写信。 甄剑抱臂跟着她,沈桃走的快他就走的快。 沈桃走的慢,他就走的慢,还一句话不说。 沈桃受不了这种尴尬,主动找话题,“甄剑——” 沈桃喊他名字总感觉跟骂他似的,于是商量道:“连名带姓的叫你总觉得不亲切,要不我叫你剑?” 沈桃说完自己笑开了。 剑同贱的音,这听着还像骂人。 甄剑冷冰冰道:“你可以叫我——那个谁。” “哈?” “郡主就是这么叫的,我听习惯了。” 沈桃:……额,这爱好真奇特。 行吧,叫那个谁也比叫甄剑压力小。 “那个谁啊,我问你,你们京城给大人物送礼都送什么?” 甄剑考虑良久,吐出俩字:“银子。” 好吧,当她没说,要是能直接送银子,她费那个事呢。 沈桃还想继续说,回头一看甄剑已经消失了。 得,找人报告她动态去了吧,毕竟已过了半个时辰。 沈桃回到县衙,掏出纸笔开始写信。 小时候大家都学过写信的格式,开头要么是尊敬的某某,要么就是亲爱的某某。 沈桃觉得用尊敬的三个字,多少有点生疏,搞的他辈分很高似的。 干脆就写亲爱的宋大人。 亲爱的宋大人您好,我是屏县沈桃。 下面是一大段拍马屁,包含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这样的屁话。 末了说明送墨,是因为他名字里有个墨,看到墨就想起他。(主要是怕宋文墨觉得墨条便宜,于是来了个情感加持。) 最后落笔屏县沈桃,此致敬礼。 写好后,沈桃用帕子包裹墨条,叫来衙差,“去,找人把这个捎到京城,送到宋文墨大人府上。” 衙差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 谁? 宋文墨? 朝堂新贵? 他们小县令和宋文墨还有关系? 以后可得小心伺候着,这县令背后靠山有点大啊。 ** 褚州大牢。 董修穿着一身囚衣,头发散乱的靠坐在墙根底下。 他到现在都搞不清楚,自己是怎么落到这般境地的。 不就是认为沈桃是个女商人,没有靠山,就算计了她一下吗? 谁承想沈桃不但有靠山,还当了官。 狱卒来放饭,隔着牢房的木栅栏扔进去两个发馊的窝头。 就他的态度,都没有喂狗来的亲切。 董修抬头,一双眼死死盯着狱卒。 这狱卒竟敢这般待他! 有朝一日他翻身了,一定让所有欺辱过他的人都付出代价。 狱卒嗤笑:“瞪什么瞪?你当你是县令大人呢? 你的事我们牢里的兄弟可都听说了,要么秋后问斩,要么一辈子蹲大牢。 我要是你啊,现在就爬过去把窝头捡起来吃了。 毕竟一天就这一顿,你要是错过了,就等着明天吧,哈哈哈哈哈!” 董修猛的站起来朝狱卒扑去,手伸出木栅栏外挥舞。 狱卒抽出鞭子就是几下,打的他缩回牢里,只是那双眼喷火般写着不甘。 夜幕降临,董修实在顶不住腹中饥饿,在茅草堆里翻出窝头大口啃咬。 等肚中翻滚灼烧的感觉退去,他把剩下的窝头嫌弃的扔在地上,翻身睡去。 牢房里的老鼠吱吱叫着,四处乱窜发出窸窸窣窣的响声。 狱卒喝了二两猫尿,倚着囚室的桌子睡着了。 牢房门口的狱卒被敲晕,门缝隙里插进一把利刃,轻巧挑落里面的门闩。 门闩落地发出啪的一声,十多名黑衣人涌入大牢。 “我们几个去缠住狱卒,你们快些动手,速战速决。” 狱卒被门闩落地的声惊醒,大喊着:“有人要劫狱,有人劫狱!” 黑衣人抽刀与之缠斗,他们各个武功高强,却是没有伤人的意思。过手不过数招,就把几名狱卒逼至墙角。 其中一狱卒从口袋里摸出信号弹,顺着大牢狭小的窗子发射出去。 “他们发信号弹了,动作快点。” 另外几名黑衣人以石子为武器,打在每间牢房犯人的身上,迫使他们醒来抬头。 当看到董修,他们砍烂了牢房的锁,冲进去将董修提起来。 董修惊慌喊着:“你们要干什么?我虽然进了大牢,可罪名还没定,我仍然是朝廷命官。刺杀朝廷命官,你们不要命了!” 黑衣人冷哼:“杀的就是你!” 他手起刀落,这一刀正中董修大脖颈子。 鲜血喷涌而出,董修瘫软在地,身体抽搐还不忘用手去捂脖子。 大动脉破了,能按止血? 黑衣人怕他死不了,竖起刀插进他的心口。 牢房里其他犯人吓坏了,瑟缩在墙角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他们生怕惊扰了黑衣人,惹他们不痛快,进来也给自己一刀。 杀了董修,一行人火速撤退。 看到信号弹赶来支援的兵丁,都没和他们打上照面。 兵丁问狱卒:“伤亡如何?” 狱卒颤抖道:“这伙人武功极高,进门后就把我们逼至墙角,而后冲进去杀了董修。 我们狱卒还有其他犯人,没有受伤。” 说话间,不知从哪里射来一支流箭,嘭的一下刺入牢房大门。 这么远的距离,箭矢仍入木三分,可见射箭之人功力极深。 “箭上扎着一封信。” 兵丁赶紧把箭取下来,展信阅读。看完后道:“信上写,这伙人与董修有旧仇,所以刺杀。我这就去禀告王大人,你们快快收拾残局。” 王长顺和韩尚昌赶来时,董修的尸体已经抬到木板上。 仵作正在勘验尸体。 半晌仵作道:“死者身中两刀,第一刀是脖子,正中主脉。 第二刀是心口,刀法快准狠,直接贯穿心脏。凶手手法利落,是杀人的老手。” 王长顺和韩尚昌走出大牢,谴退左右交谈。 王长顺:“这些高手是奔着杀董修来的,第二刀完全是担心他没死透而补。” 韩尚昌沉声:“若是有这样的高手与董修结仇,他早死八百次了。 他早不死晚不死,偏偏进了大牢准备受审才死,莫非是有人怕他说出不利的言辞?” 王长顺:“哼,管他董修是怎么死的,就往宰相苏泰身上安。他仗着自己朝中门生众多,专跟圣上对着干。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天下要姓苏了。今日这董修不管是谁杀的,那都得是苏泰派人杀的。 老韩你擅长这些,怎么把罪名安到苏泰头上不用我说吧。” 两个老家伙想的可真多。 有没有一种可能,完全就是有人看不惯董修,就想整死他。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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