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桃准备好礼物,就往庆丰楼赶去。 庆丰楼是冯茗家开的,沈桃在这里办了几次小燕子传奇的见面会,同几个跑堂的伙计还挺熟络。 一见沈桃来了,伙计热情迎接。 “沈东家,您来了!刚我们东家吩咐下来,见到您直接带您上二楼。” 庆丰楼还有其他客人,沈桃又熟门熟路,就让伙计先去忙,独一个上楼去了。 二楼有个专门的宴客厅,能容纳四五桌。沈桃刚一上楼,就听到一阵热闹的寒暄声。 宴客厅的门开着,冯母一眼就看到了沈桃。 过年的时候,冯茗的爹娘是在黑风山上过的,这对夫妻对沈桃也不陌生。 冯母:“桃儿,你来了,快进来。” 徐以德正在和他的亲叔叔徐宣说话。 徐宣自诩是个文化人,总是拿长辈腔调,徐以德懒得和他寒暄。 正好沈桃来了,他赶忙对徐宣道:“叔,今日我邀请了一位小友过来,我过去交谈两句。” 徐以德和冯母是亲兄妹,是徐家大房这一支。 徐宣则是二房这一支,且他们老早就分家了。 徐宣的女儿徐倩慈是冯母的堂姐,冯茗要叫她一声姨娘。 徐倩慈早些年嫁到京城,后来男人死了,就回来投奔娘家。 一年前,她在屏县给自己的宝贝儿子,十五岁就中了秀才的宋博文办了喜事,娶的是个落第举子的女儿。 婚宴上,徐倩慈对冯茗一家子冷嘲热讽,瞧不起他们商贾之家,冯茗还在酒席上喷了她。 就此两房的关系闹的更僵,最近一年都没有走动。 这次听说徐以德要升任去褚州,二房这才又巴结上来。 这次饯行宴,徐以德的发妻庞氏也来了。 她正坐在女眷这一桌,被女眷围着恭维。其中就有徐倩慈,还有徐倩慈的儿媳妇陶氏。 陶氏性子绵软,宋博文本就被他娘拿捏的死死的,更不可能给陶氏撑腰。 所以陶氏特别怕这个婆婆,在她跟前活像个受气包。 徐倩慈之所以撺掇她爹徐宣举办这场饯行宴,她是有私心的。 她儿子宋博文十五岁中秀才,到现在已经过了六年。 去岁秋闱,他又落榜,目前还是个秀才身份,仕途无望。 徐倩慈对儿子有足够的信心,考不上不是儿子不刻苦,完全就是书院教的不好。 放眼屏县,就没有哪个学校配的起她儿博文! 正好徐以德要升任到褚州去,徐倩慈心里盘算着,让徐以德这个堂哥到了褚州,把博文安排进官学。 徐倩慈当初以为回了娘家日子会好过。 没想到家里就是个空架子,还被嫂子把持的死死的,她一点好处都捞不到。 读书是一件多费银子的事啊,她根本支撑不起。 她打算让儿子宋博文跟着徐以德走,她就不信,徐以德一个当舅舅的,还能不管大外甥? 还是这么有才的一个大外甥。 以后博文金榜题名,肯定少不了徐以德的好处。 这么算起来,让徐以德帮博文进官学,管博文吃喝花销,这还是徐以德占便宜了。 徐以德的妻子庞氏是个泼辣的,徐倩慈担心她不同意这件事,就想让儿媳陶氏巴结巴结她。 可陶氏胆子小,被婆母看着,她说话都支支吾吾。庞氏虽不说话,可看这对婆媳的眼神也没有多热络。 徐倩慈以宽大的袖袍遮挡,偷偷在桌下掐陶氏,恨她不争气,不惹庞氏喜欢,没给博文长脸。 陶氏被掐的眼泪汪汪,像个鹌鹑似的把头低下,死活不再说话。 正巧这时,徐以德引着沈桃过来了。 “夫人,这就是我跟你说的沈姑娘。” 徐以德早就跟妻子说过沈桃,还大加赞赏。 若不是沈桃,冯茗的病就好不了。 若不是沈桃,他徐以德也不能升官。 若不是沈桃,屏县也不能这么繁华。 而且徐以德说,要撮合冯茗和沈桃! 庞氏这个人泼辣是泼辣,但绝对深明大义,而且为人爽朗开明。 她打眼一看沈桃,就喜欢上这姑娘了。 她白白净净,虽然瘦了些,可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不服输的精神劲儿。 尤其是她眼神坚毅,是个心中有成算的姑娘,和她年轻的时候很像。 庞氏喜欢沈桃,就拉着沈桃坐在她身旁。 庞氏年轻的时候不算漂亮,可随着岁月流逝,她身上沉淀下一种力量,让人看了就知道她这人不能轻易招惹,是个厉害人物。 所以陶氏才怕的不敢和她说话。 陶氏怕她,可沈桃不怕啊。 她开始拍马屁,拍的天花乱坠。 “夫人,我虽然是第一次见您,可我已经听过您的名字无数次了。 徐大人总是把我家夫人,我家夫人挂在嘴上,爱慕之情溢于言表。 今日见到,您和我想象中的一样,美丽,端庄,是女人中的典范! 我忍不住想要靠近您,模仿您,亲近您! 徐大人真是有福气!” 庞氏果然上套:“哦?他还会把我挂在嘴上?” 沈桃靠近庞氏,低声与她耳语,“上次我们招待百人商团,他们说想去新开张的百花楼看看。 我们徐大人啊,尿遁了,他说家里有一朵国色天香的牡丹,对比下,那些庸脂俗粉没眼看!” 庞氏哈哈大笑,笑的眼泪顺着眼角流下来,“呦呦呦,这小嘴真甜,跟抹了蜜似的。 不管你说的是真事假,我可就当真了啊!” 沈桃举起三根手指,一本正经要发誓,“夫人,我要是骗你,就让我……”biqubao.com 庞氏赶紧捏住她的手,“哎呦,我说你这孩子,誓可不是乱发的!我这一辈子就一个儿子,那臭小子还偷偷跑去从军了。 这一去好几年都没个音信,让我担心惦念。我没福分,这辈子没个知冷知热的闺女在身边。 你若是不嫌弃,就给我当个干女儿,如何?” 说着,庞氏就拉着沈桃的手,把自己手腕上带的玉镯撸下来往她手上套。 这玉镯水头足,一看就是好东西,价值不菲。 就沈桃这个性格,能认这个干亲吗? 那当然能拉! 哈哈哈,该说不说,刚才买礼物还花了一两呢。 现在不仅得了一个玉镯子,还搭了一个干娘给她。 这干娘还附赠一个马上要升官的干爹。 这买卖划算啊! 要不是有这么多人在场,沈桃都激动的想跳起来助助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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