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而,圣上只把土豆根上带出来的土豆摘了,就直奔下一株。 一连挖了几株,圣上额头滴落大颗汗珠,结果一回头发现孙永望正在他挖过的地方,用手代替铲子,在那里刨呢。 孙永望身旁堆着一个个小堆。应是在他挖过后的土里刨出来的土豆。 圣上:“孙永望?这是你从土里刨出来的?” 孙永望谦卑低头,“圣上扯出土豆秧苗时,土里一些根须被扯断,有些土豆没带出来。臣自作主张挖了,还请圣上恕罪。” 圣上大手一拜,“是朕不懂了,多亏爱卿提醒,受教了。” 他又转头奔向下一株土豆,这次拔出秧苗后,伸手去往土里摸。 一株秧苗,竟是能结出大大小小土豆十几个! 他越挖越兴奋,越挖越激动。脑子疯狂转,这土豆一株的产量比稻和麦高十倍不止。 若是百姓全都种上土豆,大月皇朝再无饥荒,人人都可吃饱。 他将开创一个前所未有的盛世! 挖完土豆挖地瓜,最后掰玉米棒子。 就连王长顺送上来的小麦,产量都比农户种的高一倍。 圣上在小太监的伺候下净了手,又穿上他的龙袍。 “张内侍,你拿着册子里的食用方法去御膳房,让他们做一桌吃食送上来,朕要亲自品尝。 孙爱卿,今日你陪朕一起干活,也辛苦了,留下与朕同食。” 孙永望无有不从,躬身谢恩。 若非国宴,圣上一般都在自己的寝宫用膳,今日也不例外。 菜品流水般送上来,直到摆满餐桌。 圣上指着一盘道:“这个我认识,煮熟的土豆和地瓜。 那这个呢?” 张内侍报菜名,“这个是拔丝地瓜。” “那这个呢?” 圣上对每道菜都好奇,张内侍开始报菜名:“这个是炒土豆丝、炸薯条、炸薯片、狼牙土豆、红烧土豆、土豆泥、土豆烧肉、凉拌土豆丝、土豆地瓜炖、地瓜浓汤、烤土豆、烤地瓜、土豆丸子、土豆粉…… 圣上,晒干的土豆条一时半刻还做不出来。 听御膳房的人说,晒干后再烹饪味道肯定不如新鲜的。若非没粮食,一般人也不喜食用,不好克化。” 圣上皱眉:“百姓无粮食果腹,自然会食用。朕身为一国之君,要知道百姓所食的味道。待晒干了,让御膳房再呈上来吧。 不过没想到啊,土豆和地瓜竟能做出这么多美食,还是民间常食之法。 若是经大厨之手精细钻研,定能千变万化。 孙爱卿不必拘礼,一起吃吧。” 张内侍要给圣上布菜,圣上回绝,自己拿筷子夹了口土豆丝。 “嗯,爽口!” “这土豆泥极其鲜香,味道极好!” “拔丝地瓜还真能拔出丝来,甜香甜香的。” 这一顿饭,圣上比平时多用了不少,揉着肚子道:“朕是这天下之主,本以为掌握四海。没想到四海当中还有许多东西朕不识,单一个土豆,就让人大开眼界。” 孙永望吃饭时一直盯着圣上,反正圣上爱吃的不能抢。 即便这样,他还是吃得很满足,毕竟是御厨。 逢年过节宴请百官时,虽也是烹制的御膳,可繁文缛节下来,菜都凉了,吃起来自然打折扣,完全比不上这一桌鲜香的土豆宴。 吃饱喝足,圣上大手一挥,“今日朕亲自挖土豆和地瓜,确认褚州刺史王长顺所言非虚,这食物不仅鲜香味美,产量还颇高。 传朕旨意,从库中拨出褚州三成税粮,即刻送回褚州。 然,税粮不能返还于民,应在褚州设立褚州仓。 褚州仓用于调节粮价,粮价贵时,低价出售粮食,把粮价压下去。 粮价贱时,大量收购粮食,抬高市场粮价。 若褚州遇灾,可自行开仓放粮,赈济灾民。” 张内侍抿嘴笑,“恭喜圣上,贺喜圣上。” 圣上:“哦?张内侍,朕何喜之有?” 张内侍天天跟着圣上,有些朝堂上的事,圣上也没背着他讨论。 故而,他也不怕圣上怪罪:“其一喜,琼州鼠疫得到控制; 其二喜,土豆和地瓜高产,是圣上之喜,也是万民之喜; 其三喜,圣上一直想设立调节粮价的粮仓,可各州都拿不出多余粮食,导致这计划一直搁置。现在圣上借着奖赏褚州王长顺,顺带建起第一个调节粮价的粮仓,圆了您的心愿啊!” 圣上爽朗笑道,“张内侍天天跟着朕,也算没白跟着,有长进了。” “圣上调教得好。” 孙永望听着这对主仆谈笑国家大事,尽可能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反正官场保命第一条,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听的不听。 他正想着怎么退下呢,就被圣上点名了。 “孙永望听旨。” 孙永望扑通跪下。 “孙永望即日起带种子去往岭东、岭南、河东、河西各地,总结土豆在各种土壤上的种植之法。” 孙永望叩首,“臣领旨。” 孙永望起身,弓着身子准备退下。 圣上忽然道:“孙永望,朕的种子可不多,省着点用,可千万别给祸害光了。” 待孙永望退下去,圣上看着一桌残羹冷炙道:“张内侍,发现土豆种子那个女子叫什么名字来着?” “回圣上,沈桃。” “沈桃,嘶,文墨送来的折子里,也提到一个叫沈桃的女子。就是她给辽山匪患下药,协助平东将军冯源一举清缴山匪。 也是她给程光出谋划策,所以鼠疫才很快被控制住。 文墨折子中还写道,她孤身入重症村,救活上千人。 她倒是个奇女子,不仅胆大到孤身入匪巢,还精通疫情防治之法,善于医术,在农业上也有造诣。 张内侍,你说这么一个奇女子,朕该给她奖些什么?” 当奴才的不敢给主子瞎出主意,但主子出言询问,也不能不答。 人精张内侍道:“宋大人应在琼州见过此女子,对她人品多有了解。 不如等宋大人回来,您再与他商讨?” 这球不就完美踢出去了嘛,张内侍可真是个大聪明。 圣上:“也好!就等文墨回来再议!”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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