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怜被关起来后,一直哭一直闹。 把门板拍得啪啪响。 还想跳窗逃跑,闹的是惊天动地。 不过林蔷不给水也不给饭,饿了一天,她就没力气折腾了。 只趴在床上嘤嘤地哭。 萧可是在长公主举办的宴席上失足落水而死,当场有数百官员见证。 既然是京中侯爷,他们自然要抽出功夫来吊唁。 沈桃担心林蔷身体,就混在下人中帮忙接送宾客,余光一直关注着林蔷。 不得不说,林蔷长出脑子后,手段了得。 她一身素白衣衫,脸上故意擦了厚重的粉脂,让人以为她是为了遮盖憔悴的面容。 她扶棺哭泣,悲伤到无法发声。 主打就是一个此处无声胜有声。 又是一阵抽泣后,她晕厥过去。 “夫人晕过去了,快把她抬到屋里去!” “请郎中!” 沈桃和一众仆妇扶着林蔷进屋。 沈桃有条不紊地指挥人烧水、煮汤药,请郎中。 待屋里只剩她和林蔷,林蔷自己从床上坐起来了。 她叹气,“艾玛,再不晕我真装不下去了。” 沈桃毕竟是现代人,从没想过置人于死地。 林蔷是真厉害,直接把萧可弄死了。 沈桃心中虽感叹,但也能理解林蔷的处境。 不管是和离还是休妻,林蔷肚中的孩子都要归侯府。 有孩子做要挟,林蔷一辈子就要受制于萧可。 这对林蔷不公平,亦是对孩子的不公平。 萧可还可以继续娶别人,再用相同的手法害人。 这么算起来,死好几个人,还是死他一人皆大欢喜,是个人心中都会计算。 沈桃按住林蔷:“快躺下,眼看郎中就来了,宾客还在外面,你别穿帮啊。” 郎中自然不是萧可安排那个。 萧可安排的产婆和郎中早被林蔷打发了。 不仅打发了,临走前还把他们祖宗八辈都查清了,且以此为要挟,让他们不许把萧可交代的事说出去。 林蔷心中暗恨,她巴不得在世人面前揭穿萧可虚假的嘴脸。 但是她不能。 一旦世人知道萧可磋磨妻子,最后林蔷人没事,萧可一个会水的却淹死了,难免有人会编排。 林蔷要为腹中孩子名正言顺继承侯府做打算,也要保长公主的名声。 计算下来,维护萧可深情人设是最靠谱的方法。 林蔷光是想想,就觉得好像吃了一泡臭狗屎似的难受。 郎中很快进来把了脉。 老头子闭着眼摸胡子,说得有模有样,“夫人之所以会晕倒,这是忧思过重。 人死不能复生,夫人还怀着孩子,万万以身体为重啊!” 沈桃送走老郎中,一回头,林蔷又爬起来了,“还忧思过重,我这是喜极攻心!” “萧可毕竟是侯爷,有爵位在身,要入祖坟的。 你这肚子这么大,莫非要扶棺回京送他下葬?” 林蔷:“还扶棺回京,扶个屁哦!他不配! 若不是你提点我,我还发现不了他的鬼心思,说不准已经一尸两命了。 既然你师傅教你看妇人脉象,可否教了你接生之术?” 沈桃点头,“教了。” “那就好办了,我生产之前哪儿都不去,我就留在你身边。 你身边是最安全的! 至于萧可,我有办法!” 萧可的丧事办了三天,坊间也知道京城里来的大人物,在这里不幸落水而死。 听说随行来的三个女眷,全都是重情重义之辈。 死者的母亲整日哭,哭狠了就晕,醒了也不思茶饭,双目空洞。 死者的妹妹自从得知哥哥死讯就病了,缠绵病榻,异常消瘦,郎中是请了一波又一波,都毫无起色。 死者的妻子挺着个肚子招待宾客,其间晕倒数次。 每次醒来,又拖着病体出去招待,只为亡夫能走得体面一点。 第四日,丧事结束。林蔷梳洗打扮好,先去见了萧怜。 此时的萧怜已经好几日未进水米,虚弱的爬不起来。 但是看到林蔷,她还是强撑起精神,恶狠狠地瞪着她。 若是眼神能杀人,林蔷已经被她杀了数次。 小莲给林蔷搬来一张凳子,摆在萧怜的床边。 林蔷抚着肚子,仪态万千地落座。 “毒……妇……我要杀了你!”说出这句话,似浪费了萧怜所有的力气。 “妹妹,这都好几天了,你怎么还没看清现实? 你哥哥在长公主的宴席上落水,百官皆亲眼所见,可以作证这是意外。 你胡乱攀咬我就算了,你还攀咬长公主,污她名声。 就算你是永定侯府的嫡出小姐,污蔑皇家的罪名,你也担待不起。” 萧怜沉默不语,但看她表情,是听进去了。 林蔷继续道:“你哥哥在与不在,对你有何影响? 他靠祖上庇佑得了个侯爷的名头,实际并无功名,也无官职,就是个闲散人。 这样的他是能保证你嫁入高门,还是能给你添大把地嫁妆,让你后半辈子过得衣食无忧? 你心里明镜似的知道,都不能。 他做不到的,我都可以做到! 圣上和长公主是一母同胞的亲姐弟,互相帮扶,感情深厚。 得罪了长公主,就等同于得罪了圣上。 你若是执意胡乱揣测,侮了长公主的名声,你这一辈子就毁了。 谁敢娶一个被圣上厌弃的女人为妻? 妹妹你是聪明人,能想通的。 我先去见见母亲,你若是想通了就找人通传一声,我这就给你送水送饭。” 林蔷知道萧怜是个冷漠自私的人,所以从她的利益下手,为她分析了一番。 可从头到尾,她是一句没承认害了萧可。 林蔷转身就要走,让萧怜自己消化这段话。 可还没走到门口,就听萧怜叫道:“为我填妆让我风光大嫁,你说的可是真的?” ……额,就,她哥的性命和利益之间,她抉择的速度可真快啊。 林蔷:“自然。” “好!现在就给我送水送饭,你说什么我都应!” 林蔷心头一喜,萧怜这边算是拿下了。 有了今日这番分析,萧怜是一个字都不会瞎说。 她比谁都爱惜羽毛呢。 至于给她填妆?当然可以填!但她若是一直缠绵病榻,身体柔弱不能自理,无人敢娶,嫁妆送不出去,那就别怪旁人了。 不过眼前还是要把她哄好,让萧可的死盖棺定论,才好关起门来……对吧。 你想让我死,那我必不能让你好过! 从萧怜这里离开,林蔷又去找了萧母。 萧母的伤心可是真伤心。 短短几日就瘦脱相了,坐在床上双目空洞,脸上全是泪痕。 长公主来的那个晚上,林蔷就算和萧家人彻底撕破脸皮了,正好不用装婆媳情深。biqubao.com 她站在萧母床头,道:“娘,我现下怀着萧可的骨肉,是他在这世上唯一的骨血呢。 孩子要是好好生出来,他就能袭爵,你是他的亲奶奶,他自然会好好对你。 可若是这孩子生不下来,萧家旁支就会选出优秀子弟袭爵。 到那时,萧家才是真正的变了天呐…… 你这个前前侯爷夫人的下场是什么样,还用我多说吗? 所以,咱们婆媳两个还是要好好相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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