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风寨有只白骨精,她凶名在外!_第184章 我爷爷是冯茗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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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氏摸着圆滚滚的孕肚轻笑:“成亲前,程娇娇说了,不要翠兰的孩子。
  于栓柱就把孩子送到我家,让我家于栓义过继。
  还好我有机缘,遇到了道行高深的道长。
  他告诉我呀,我命有金童。
  若是抱养了人家的孩子,我的金童就不来了。
  多亏我听了他的话,把孩子给送回去了。
  没过多久,我还当真怀上了。
  你们瞧我这肚皮尖的,和怀前几个完全不一样,肯定是个小子!
  照我说,这程娇娇就是个不吉利的。
  害我差点怀不上金童,现在又搅得于家不太平!
  以后大家都离得远着点吧,省得闹一身骚!”
  沈桃当时为了让于栓柱把孩子送还给翠兰,特意安排鲁齐扮演了一次道长。
  鲁齐倒是挺有天分,几句话就忽悠王氏把孩子送回去了。
  不过王氏再怀孕,倒不在沈桃计划之中。
  不过这事也不难猜。
  农户人家晚上都舍不得点灯,早早就上炕睡了。
  除了生娃,也没别的娱乐活动。
  王氏身边的妇人听了她的话,都觉得她分析的有道理。
  心中暗自下决心,以后可得离程娇娇远点。
  吉利不吉利的先不说,就她那性子,就是个不安生的。
  人都是自私的,谁也不想把生活搅得一团乱。
  于家的哭闹在后半夜停止。
  于母被打怕了,被程娇娇指使着烧了一锅水,给她洗澡。
  程娇娇洗了许久,还用上了金贵的皂角,才把自己洗得香喷喷。
  她倒是香了,那仿佛沾了屎的衣服,却扔给了于母。
  于母用已经凉掉的洗澡水洗衣服,边洗边哭。
  以前翠兰在,她过得舒舒服服,别说洗衣服,家里的活她一根手指都不动。
  本以为娶了程娇娇,能获得一个免费劳动力,还能拿走她陪嫁的十两银子填补家用。
  没想到却娶回个悍妇。
  第二日,程娇娇就算不情愿,还是往黑风寨走去。
  没办法,她要是不干完,那些个刁民定要跑到县衙大闹。
  若是以往,她还能随意糊弄过关。
  可昨日县令大人亲自来宣读圣旨,那娘儿们一下成了屏县的红人。
  她要是告状,一告一个准。
  程家兄弟和程娇娇想得一样,都不情不愿地上了山。
  只是他们谁都不理会程娇娇。
  若不是她挑事,他们怎么会跑到山上闹事?
  不闹事怎么会被分派到这么恶心的活?
  昨晚他们回去,被家中长辈教训了一番。
  还告诫他们,好好干完这几天的活,以后再不和程娇娇来往。
  今天干活时,他们刻意都避开程娇娇。
  沈桃兴致勃勃地监督他们干活。
  “哎哎哎!小心点别弄的到处都是。”
  “你去那边翻地,把肥都施在地里。
  别看这肥臭,种出来的蔬菜可水灵着呢!”
  程家人:……我种半辈子地了,还用你教?
  十来个人忙了整整一天,才开垦出一片地,又施了肥。
  剩余的肥料堆到半山腰沤着,等庄稼长出来,再浇一茬。
  程娇娇看活干完了,把工具甩在沈桃面前,“都干完了,两天也到了,该放过我们了吧!”
  沈桃耸肩摊手,一脸无辜。
  “干完就干完了呗,咋还不走?
  舍不得我们,还想多干两天啊!”
  程娇娇拔腿就走。
  她也没别的本事了,只能在心中向苍天祈祷,下雨淹死沈桃,打雷劈死沈桃,出门让马车撞死沈桃。
  呵。
  真是不好意思。
  许愿的人太多了,苍天大老爷忙不过来,总是会忽略一些的。
  **
  忙碌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一眨眼已到七月初。
  在此之前,因着沈桃被圣上封赏的消息传开,宴请的帖子一封封往山上递。
  沈桃就去了一次,就觉乏味。
  那些富豪乡绅一杯杯提酒,乱拍马屁。
  往后再有帖子,沈桃一律推拒。
  富豪乡绅讨了没趣,都认为沈桃不过是投机取巧得了封赏,却架子这么大,也都歇了和她结交的心思。
  沈桃毫不在意。
  她又不是豪门,她又不做官,鸟他们呢!
  不过她们山头的名声,倒是经游客之口传到了外地。
  沈桃发现最近越来越忙,跳棋、孔明锁、搓衣板、飞行棋、套娃、麻将全成了畅销产品。
  订单都是以千为单位。
  山虎带着几个兄弟,就算不吃不喝也干不完。
  她找到大奎,问了缘由。
  经过一阵子的锻炼捶打,大奎已经不是那个会因为喊一句欢迎光临,就脸红的毛头小伙子。
  他肌肤晒得粗粝黝黑,说话得体,有时候还能冒出成语和典故,配上得体的行头,更像是能扛事的大掌柜。
  大奎稳重地汇报:“屏县距离孟蒲县二百余里。
  两个县城明明隔的不远,可孟蒲县却因为有码头,比咱屏县富庶很多。
  近来咱名声响,商人在孟蒲县码头卸货后,都愿意到咱这儿来瞧瞧。
  带点货回去卖,好过走空船。”
  沈桃顿时嗅到商机。
  对啊,她咋没想到孟蒲县的码头?
  那里每日有上百条船靠岸。
  商人闻讯来到屏县,肯定要买货。
  那他到了屏县,总不能喝西北风,住大街吧!
  但凡他们动一动,这钱就落入屏县的口袋。
  她还有个大胆的想法,她要在山脚下盖小商品批发市场,
  她要把屏县所有的好东西、特色,全都收罗进批发市场。
  名声打出去,就会有全国各地的商人到屏县进货。
  这就是古代版义乌啊。
  做这件事,必须有徐以德支持才行!
  沈桃迫不及待地拽上冯茗,赶马车下山。
  冯茗被拉得两条腿无法着地,像条丝带似的在空中飘。
  “桃儿,你到底要干啥?”
  沈桃兴奋道:“冯茗!你想不想陪我干件大事!”
  冯茗:“艾玛,吓死我了,不就是干大事吗,咱俩也不是第一次干了。
  说来听听!”
  沈桃一五一十讲给冯茗,冯茗越听眼睛越亮,“你是说,咱们要建一个集市,然后搜罗屏县所有的好东西来卖,对吧?!
  要是做成了,咱们就成了屏县最有名望的人!”
  沈桃:“对!但是起初,咱们肯定见不到收益,这事你干不干!”
  “干啊!”冯茗拍着胸脯道:“我冯家有钱,就是没有名望!我也没本事让我冯家扬名,要是跟你干了这票,我孙子说起我来,那都得一脸骄傲!我爷爷是冯茗!”
  沈桃噗呲一笑。
  没毛病。
  孙子说我爷爷是冯茗,总比冯茗说,我孙子是冯某有排场!
  沈桃坐在马车上悠晃,躁动的心慢慢平息。
  此时去找徐以德还太早,首先得如期交货。
  商人们卖得好了,后续才能水到渠成。
  当务之急,得找山下的木匠成立一个木匠联盟。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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