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风寨有只白骨精,她凶名在外!_第57章 你俩随意吵,我先走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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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砖瓦的李掌柜是个守信用的,刚过辰时(早上九点),他就带着浩浩荡荡的车队来了。
  车上拉着砖,车后跟着十几个带着工具的泥瓦匠。
  他们进寨子的动静不小,惊动了正在写稿的沈桃。
  沈桃赶紧放下笔迎出去。
  李掌柜正激动地看着门口那块平整的地。
  昨天晚上他走的时候,这里还长满了树。
  就一晚上?这树就全拔了?!
  这寨子里人执行力也太强了吧!
  沈桃把李掌柜迎进门,“李掌柜,快进来坐!”
  李掌柜在椅子上坐定,“姑娘,你们是真厉害,一晚上就把门口的树清理干净了!
  佩服佩服!和你们做生意,我心里高兴啊。”
  在商言商,李掌柜夸奖完就掏出一张条子,“一万五千块砖我找人运上来了,这钱还麻烦您给结一下!”
  沈桃做事也痛快,拿过条子仔细看了看,就叫来老六叔付钱。
  老六叔虽然心疼钱,可也知道盖房子是大事,付钱付得很干脆。
  李掌柜拿了钱,心才完全落在肚子里。
  他刚想走,就听沈桃道:“李掌柜,还麻烦您给我打个收条!”
  李掌柜用沈桃的纸笔打了收条,“姑娘做事倒是个严谨的,和你合作很愉快!砖要是不够了,你和泥瓦匠们说一声,他们下山就会告诉我,回头我给你送过来!”
  沈桃连连点头,“那就麻烦李掌柜!”
  黑风寨人多,大家全都上手帮忙,几大车砖瓦很快卸了个干净。
  李掌柜带着空车走了,泥瓦匠留下继续干活。
  有鲁齐监工,沈桃很放心,又钻回屋里继续写稿。
  听着外面传来砖瓦碰撞的声音,沈桃心里无比踏实。
  房子盖好,这个冬天就不难熬了。
  黑风寨的人比沈桃还激动。
  他们在原来的村里,住的都是土坯房。
  砖瓦房?
  他们连想都不敢想。
  现在流落他乡,他们托桃儿的福,竟然能住上砖瓦房!
  而且听那些泥瓦匠说,这房子要盖五十几个单间嘞!
  这就意味着每人都有一间。
  所以盖这个房子,不就是给自己盖房子吗?
  他们干起活来更加起劲,也更加上心。
  沈桃足足把自己憋在房间里三天。
  她一直在写稿子,反复地回想还珠格格的剧情,并把它合理化。
  在这期间,黑风寨的其他人也没闲着。
  大奎带着兄弟们继续在山脚下摆摊。
  跳棋、孔明锁、搓衣板现在都是畅销货。
  以前拿过货的牛大富、王秋霖,都反复回来拿货。
  新客户也在不断攀升。
  主要是咱黑风寨不仅卖货,卖货的同时还提供销售的点子。
  他们回去以后按点子执行,全都赚到了。
  这就叫合作共赢。
  山虎等人手艺活越来越好,而且越来越纯熟。
  以前三百副跳棋要三天才能做出来。
  现在三百副跳棋,一天就能搞定,晚上都不用加班。
  鲁婶、刘婶、大山三人也不再追着沈桃跑,而是自己下山找客户。
  刘婶负责策划,鲁婶负责叫卖,大山除了搬运,还负责保护两个婶子。
  现在鲁婶已经成了早市红人。
  一看见她出摊,男女老少都要在她摊子前停留一会,看能不能捞到什么实惠。
  这三人组正按照沈桃的规划,朝着带货一姐的方向埋头狂奔。
  所有人的努力汇聚在一起,黑风寨刨去材料费、人员工资、伙食等等,平均下来每天能攒五两银子。
  一个月的净利润就有一百五十两!
  陈乔这段时间也没闲着,早上教黑风寨的人练武,晚上教大家写字。
  谁的马步扎不稳,就拿树枝抽人家大腿。
  眼看这几天寨子里的人走路的姿势,都跟七老八十的老太太似的。
  黑风寨的文盲们,学会了黑风两个字,以及一、二、三、四、五、六、七。
  老六叔还被表扬过呢,陈乔夸他是最佳碎嘴子,也学习最努力。
  没办法,老六叔在学字的时候最爱絮叨,给陈乔拆台。
  然后,他再以最快的速度学会这个字,让陈乔哑口无言。
  冯茗这厮也拒不回家。
  就在黑风寨混。
  喏。沈桃背着手看盖房子的进度,正好看见冯公子和泥巴玩呢。
  旁人干活身上最多嘣点泥点子。
  他倒好,整个人就跟掉大泥坑里的二哈似的。
  冯茗一看沈桃出来了,把工具一扔,嬉皮笑脸就跑过来。
  “沈桃!你出来了!太好了!”
  沈桃伸出一根手指头,点在冯茗肩膀上,制止他靠近。
  “冯茗你换件衣服,和我下山看看铺子!需要啥东西,咱提前安排!”
  冯茗脸一下垮了。
  “我没带衣服来……”
  沈桃:……感情你就一件衣服?那你还敢把自己造成这个b样?biqubao.com
  黑风寨的人衣服也是现洗现穿,没多余的衣服给冯茗换。
  沈桃只能让冯茗先上马车,等到他家门口,再让他回家去换衣服。
  马车到了冯家门口,冯茗嗖地一下闪了进去。
  他捂着脸直接往自己房间跑,生怕被下人看见,从而嘲笑他。
  只是冯茗好多天都没回家了,走之前也没和家里交代要上哪儿。
  这几天,冯家人都急疯了。
  所以冯茗一进门就被下人盯上了,火急火燎地往老爷和夫人的房间跑。
  “老爷!夫人,少爷回来了!”
  冯夫人提着裙摆就往出跑,就像移动小肉弹。
  “儿啊,我的儿啊,你这几天是跑到哪儿去了?”
  冯老爷扔下书,追随妻子的脚步。
  冯茗正在屋里换衣服呢,他娘咣当一下就把门给踢开了。
  冯夫人脑袋上的首饰叮咣乱晃,激动地扭过冯茗的肩膀,“我的儿,你这是上哪儿受苦去了啊?”
  冯老爷气得一甩袖子,“这是去哪儿胡混了!这次你必须老实在家里待着,哪儿都不能去。”
  冯夫人自己说儿子,怎么说都行,可就是听不了别人训斥儿子。
  她把火气对准了冯老爷:“儿子出门在外,弄得一身泥回来。你不但不问问他是不是受苦了,你还说他出去胡混?有你这么当爹的吗?
  再说了,儿子从小就乖巧,他能去哪里胡混?他又不是小猫小狗,你说关在家里就关在家里!”
  “夫人,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
  两人争论不休。
  冯茗也顾不得羞臊,趁着他们俩掐架,火速换了身衣服,然后扭头就往外边跑。
  冯父指着他大喊:“你到哪儿去,你给我回来!”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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