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奎颤抖着手给冯茗解裤子。 冯茗以前虽然大着肚子,但生活可以自理,还没被人扒过裤子。 而大奎的手抖着,总是能摸到他的皮肉,激起他一身鸡皮疙瘩。 冯茗想挣扎,怎奈他肚子疼得厉害,只能任由大奎给他换上裤子,又清理了地上的脏污。 大奎从沈桃房间出来后,火速逃回房间。 房间里有几个兄弟怕被沈桃抓包,都猫着不敢出去。 大奎一进屋就腿软地跌坐在地上。 “大奎!你这是咋了?”有人问。 大奎抹了把脸上的冷汗,又回头瞟了一眼,确定沈桃没追过来,这才胆战心惊道:“兄弟们,吓特么死我了!你们知道大当家的怎么处理那个肉票了吗?” “怎么处理的?”四五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大奎。 “大当家她……她把人家肚子给割啦!血乎淋啦的。那小子是真惨啊,因为太疼了,都疼尿了!” “啥?大当家为啥割人家肚子?” “还能为啥,肯定是人家大着个肚子,她觉得有趣,就剖开看看呗。” “别说了,我都起鸡皮疙瘩了。” 自我感觉良好的沈桃还在黑风寨各处晃悠,想着怎么拉近和寨民的关系。 却不知寨民们躲在房间编排她。 她现在的形象,简直比夜叉还凶狠。 老六叔骑着马溜达溜达到了县城。 冯茗他家现在已经闹翻了。 冯夫人——也就是冯茗的娘,她是县令的妹子。 她平生只爱两样东西,一个是她的儿子,另外一个就是猪蹄子。 儿子丢了,她都没心情吃猪蹄子。 餐桌上摆的猪蹄子就在眼前,她连碰都没碰,拿着手绢对着猪蹄子垂泪。 知道的人,明白她在哭儿子。 不知道的还以为谁不让她吃猪蹄子呢。 马夫和冯茗那个嘴欠的小厮屁股都被打开花了,趴在地上不敢出声。 “妹妹啊,你可别哭了。在我的地盘上谁敢不长眼的绑架茗儿?他是活够了吗!你放心,哥哥已经派出大批人手排查,务必把茗儿全须全尾地给你带回来。”县太爷说话的同时,用筷子夹起一个猪蹄放到妹妹碗里。 “妹妹,来,快吃口猪蹄,你瞧瞧你哭了这么久,人都瘦了,哥哥心疼啊。”县令兄妹胖得一模一样。 胖的如出一辙。 冯夫人不依,桌子下的腿使劲蹬:“哥,你不要动你县衙里的人!听这两个没用的下人说,茗儿是被人绑票了。县衙的人要是到处去巡查,那些匪徒肯定不敢来送信! 到时候他们一狠心,再把茗儿给……” 冯夫人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随后哭得更凶了,声音堪比杀猪。 “好好好!我这就把人都撤回来,把围着你们冯府的人也都弄走!”县令招来一个手下,吩咐他传话把人撤走。 冯夫人依旧不依:“你也走!” 县令大人早早就来了冯家,早饭午饭都没吃。妹妹赶他走,他也不好不走,只是临走前依依不舍地看了眼桌上的猪蹄子。 原本冯家被人包得像个铁桶似的,现在人撤走了,正好方便了老六叔。 老六叔打马跑过冯家门口,把信包在一个小石子上扔进院墙。 屁股下面的马激动。 我靠,到家啦! 它刚想往门口靠,屁股就挨了老六叔一鞭子。 马疼得一嘶哈,它也就是不会说话,要是会说话肯定呐喊:住手!你给我住手!我不回家还不行吗? 于是马在冯家绕了一圈又离开了。 冯家人被小石子惊动,看到了那张纸条。 小厮赶紧捡起枝条往屋里跑,边跑边喊:“夫人!夫人!绑匪送信来了!” 冯夫人颤抖着一身肥肉迎上去,“快给我看看!” 她展开字条读起来,随后用力地拍了几下胸口。 “哎哟,我的茗儿原来是遇到名医了!吓死我了!”她把纸条往自己夫君身上一撇,就回到桌前坐好,抄起筷子夹了一个猪蹄,吃得满嘴流油。 冯茗他爹展信一看。 是一封家书。 可他没自己夫人心大。 他担心这是绑匪的计谋,于是靠近正在吃猪蹄的夫人,怯懦开口:“夫人,这怕是绑匪的缓兵之计吧。” 冯夫人一摆手,“不能,我儿子的字我了解。你瞧瞧他最后面那个签名,尾巴勾成一个心形,茗儿开心的时候写字就是这样!” 冯老爷展开了信又仔细看了眼签名,果真看到茗字的最后一笔勾成了心形。 他的心刚放下,面前的碗里就多了一个猪蹄子。 “夫君,吃猪蹄子啊!”冯夫人没心没肺地说。 冯老爷看了眼油腻腻的猪蹄子,吃也不是,拒绝也不是。 平日夫人酷爱猪蹄,不许他抢的。 今日莫非是夫人高兴? 算了,卖她一个面子,吃了吧。 夫妻俩开心地啃起猪蹄,殊不知黑风寨里的儿子已经饿得头晕眼花了。 冯茗以前肚子总被压着,所以吃不下东西。 现在残胎被取出,饥饿感一波一波袭来。 他脑海里闪过烤鸡,红烧肉,还有他娘最爱的大猪蹄子。 只可惜那个女人压根不给他吃东西,就知道躺床上呼呼大睡。 沈桃再次醒来时,天已经黑了。 她伸了个懒腰,又低头看了眼冯茗。 冯茗肚子咕噜噜地叫着。 沈桃就像没听见似的,趿拉着鞋走了。 冯茗:???是我肚子叫得不够响亮。 沈桃出门转了一圈。 她就奇了怪了,这些人看见她好像恭敬了很多呢。 恭敬中又隐隐夹杂了点恐惧。 主要表现就是见她就鞠躬,还是一只手捂着肚子,深深地鞠躬。 鞠完躬转身就跑。 沈桃在迷茫中还有那么一丝丝的成就感。 嗯。不错。 他们肯定通过她朴实无华的外表,看到了她的人品。 她是用人品感化了他们啊! 人品个屁。 人家是害怕你割肚子好吧。 你外表那么厚,谁能透过去看到你的人品? 快到晚饭前,老六叔骑着马回来了,马背上还驮着一袋米。 本以为大家伙会像平日里一样欢快地迎上来,怎么今天没人理他呢? 老六叔大声地吆喝:“来个人啊,来扛米啊。” 没人尿他。 老六叔不得不把米扛下来,一边走一边喊兄弟们的名字。 走到拐角处,鲁齐忽然冒出来。 他一只手断了,用木棍固定挂在脖子上,这不耽误他用另外一只手。 他一把捂住老六叔的嘴巴,训斥道:“你不要命啦,你喊那么大声干啥?” 老六叔被捂着嘴,乌拉乌拉地说着什么。 鲁齐贼眉鼠眼地看了一圈,然后说:“老六,今天你不在,大当家可是把那个肉票的肚子给剖开了!她还说了啊,谁大声说话就捏死谁。” 老六叔被捂得眼含泪花。 鲁齐赶紧松手。 老六叔深吸一口气,差点yue出来,“你刚才打哪儿来?” 鲁齐把手在脏了吧唧的衣服上蹭了蹭,“这不刚从茅坑出来,就碰见你呜呜喳喳的吗?” “你手很味儿,你不知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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