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爸爸哪里丑了?”陆长征咬牙笑问,这可真是他的好大儿,一见面就给他插一刀。 同时心里也有些发虚,他这几个月在岛上,风吹日晒雨淋的,样貌确实损了几分。他回来前,还特意去理了头发,稍微收拾了一下。 是晒黑了些,看着没之前俊了,但应该还不到丑的地步吧? 陆长征之前并不怎么在意自己的样貌,只是之前夫妻情趣的时候,问过苏茉当时答应跟他结婚是看上他哪里,苏茉随口说了句看他长得俊。 陆长征这才稍微留意自己外貌,免得色衰而爱驰。 乐乐又认真看了好几眼,插出第二刀:“丑!” 陆长征笑开了,伸出空闲的那只手,从苏茉怀中抱过乐乐,“来,乖儿子,爸爸抱。” 陆长征用手肘托住乐乐的屁股,手掌放到乐乐腋下,开始挠他痒痒。 乐乐立刻怪叫起来,没一会,就咯咯笑开了。 苏茉知道陆长征有分寸,也没阻扰他,而是伸手提过他手上的行李袋。 这么久没见,让他跟孩子们熟悉一下。 另一个手空出来后,陆长征便把陆小兰抱着的安安也抱了过来。 对闺女,陆长征那又是另一个态度了,安安稳稳抱着,生怕摔了她。 “走,咱们回家。”陆长征抱着一双儿女,往家的方向走去。biqubao.com 回到家,陆小兰让夫妻俩说话,便去做饭。 苏茉见陆长征行李袋的衣服都是干净的,便拿进了房,准备放衣柜里。 陆长征见媳妇进房了,赶紧跟了进去,把俩孩子往床上一放,靠了过去,抱住苏茉,语气有些委屈,“媳妇,我真变丑了?” 苏茉看着那张黑了好几度的脸,有些想笑,但还是忍住了,违心道:“没有,更有男性魅力了。” 陆长征哪里看不出媳妇没说实话,但她不嫌弃就好。 “媳妇,你提前过来随军,是有什么事吗?” 苏茉把庚长青介绍工作的事说了,“我25号要去参加招聘考试,所以就提前过来了。” 陆长征点头,这份工作确实很适合媳妇,部队这边不一定能安排到更合适的。 “对了,你这次回来能待多久?你以后能留羊城吗?”苏茉问。 羊城军区分管好几个省份呢,陆长征现在还没明确分到哪里,别她在羊城安顿好,陆长征最终又分到其他省份,那就尴尬了。 “应该能待一段时间,等下次集训了,再出去。媳妇,你放心,我会努力留羊城的。” 陆长征道,他回来后,先去首长那边作了报道,听首长的话,有想让他以后带领这个小队的意思。 这个小队作为特殊的存在,是由军区总部直接领导的,有任务的时候派出去,没任务的时候,自然就在羊城这边。 陆长征隐晦的跟苏茉提了几句,苏茉听着,感觉这有点后世特种兵的意思了。想不到,国家在这么早,就开始这方面的尝试。 因为之前猛补过一段时间的历史书,苏茉知道国家第一支特种大队是在八八年的时候才成立的。 苏茉点头,又问:“那你有假吗?我想在考试前,去一趟桂省,去看看大伯。” “有,我有一星期的假,那我们这两天就出发。”陆长征道,今天都已经19号了。 虽然羊城到桂省有特快列车,但也要10个小时。 这时,传达室的大姐过来叫苏茉,说刚才有她电话,让她到火车站,去铁路职工招待所,找陶冬同志拿东西。 苏茉一听,便知是陶培胜帮忙寄的东西到了,便打发陆长征去拿。 所以说,这回的早不如回的巧,刚回到,就能干上事。 陆长征去部队那边借了车,就去火车站找人拿东西去了。 陶培胜看着大大咧咧,也是个细心的,怕他们把东西拆了,苏茉俩女人不会装,特意交代了他亲戚,到羊城后,要把东西装好再给人家。 陆长征到的时候,陶冬同志正和同事,两人满头大汗的组装呢。 陆长征感谢了人一番,给两人一人塞了两包烟,又请人到国营饭店吃了一顿,这才回了。 第二天,一家四口便收拾了东西,准备去桂省。 本来,苏茉是要带陆小兰一起去桂省看看的,但陆小兰没让。 之前答应一起去,是怕三嫂一人带俩孩子在火车上不方便,现在三哥回来了,她就不去凑热闹了。 她在家不仅可以看家,还可以把门口的地翻出来,种上青菜。 能贴补一点是一点,这在城里,真是样样都要买,样样都要钱。 见陆小兰坚持,苏茉便没强求。 出发前,苏茉先给苏廷德打了个电话,得知苏茉要带孩子过去,苏廷德乐得不行。 路上,苏茉又给乐乐好一番哄,他才同意再坐车车。 一家四口是在晚上八点多到的桂省,苏奕远来接的,看到两小只亲热的不行,一直问人还记不记得小舅舅。 乐乐自然不记得,安安倒是记得,只是人高冷,不爱说话。 到了苏家,一家子都在家等着,付曼华怕几人肚子饿,早煮好了夜宵。 苏茉第一次见苏奕琛的爱人卓慧琴,真人比照片好看多了,剪了个齐肩的短发,整个人看着英姿飒爽,气场很强,跟苏奕琛十分般配。 “大嫂,终于见到你了。”苏茉笑着从行李袋中,拿出在羊城百货大楼给卓慧琴挑的礼物。 “我前两天在百货大楼看到一只钢笔,感觉特别适合大嫂。大嫂,你看看喜不喜欢?” 卓慧琴笑着接过,打开一看,是少见的瓷白色,一看就是特意为女性设计的,一眼就喜欢上了。 “很喜欢,让你破费了,小茉。”这一看,就不便宜。 苏茉摆手,“大嫂喜欢就好。” “哎呦,就只有你嫂子的?大伯就没有?”苏廷德在一旁打趣。 “哪能忘了大伯您?我这不是一眼看到嫂子,就特别喜欢,这才忽略了大伯。”苏茉嘴巴甜的很,让卓慧琴也暗暗松了口气。 婆家一家对这个侄女都很看重,卓慧琴也怕自己给人第一印象不好,一直有点紧张,苏茉能喜欢她,让她心里轻松不少。 苏茉又把给其他人的礼物都拿出来。 苏廷德的是一双皮鞋,付曼华的是一件外套。苏奕琛的也是一支钢笔,看款式跟卓慧琴那是一对的。苏奕远的也是皮鞋,只是款式比苏廷德的看着年轻一些。 大家说笑着,付曼华已经把宵夜热好了,喊大家赶紧过去吃。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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