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军官后,炮灰在七零开挂逆袭_第237章 到羊城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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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到火车站,乐乐就扁着个小嘴,“妈妈,不坐车车,不坐车车。”
  苏茉只得安抚,“最后一次了,这次坐完就不坐了。”
  “咱们到羊城去,去那里找爸爸,好不好?”苏茉从包包里掏出陆长征的照片,给乐乐看。
  陆长征离开的时候,孩子们还没满六个月,苏茉怕乐乐不记得陆长征了,时常拿他的照片给乐乐看,告诉他这是爸爸。
  乐乐估计是真的怕了坐车,不乐意,“不找,不坐车车。”然后从苏茉身上扭下来,一颠一颠的就往外走。
  被苏茉抓住后,就开始哭闹起来,不管苏茉怎么安慰都没有用。候车室里不少人都投来异样的眼光,估计在看苏茉是不是人贩子。
  安安见乐乐那样,轻呵了一声,“不许哭!”
  声音不大,但乐乐听到后,却瞬间禁声,抽噎着不敢哭出声来。
  苏茉讶异的看了安安一眼,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血脉压制?
  她哄半天都没用,人一句话就解决了。biqubao.com
  过了一会,有工作人员拿着个大喇叭,在那叫着让大家登车,苏茉和陆小兰又赶紧抱着孩子,提着行李上车去了。
  依旧是买的卧铺票,13.9元一张。
  这次的火车比较新,硬卧还有个中铺,就是说一个小隔间,得有六个人。
  苏茉和陆小兰同时觉得头秃,这要是再遇上像上次那俩那样的,那可有得麻烦了。
  等两人把行李和孩子安顿好,另外四个乘客也过来了,两男两女,都很年轻,四人还是一起的。
  听他们交谈,似乎是工农兵大学生,快毕业了,去羊城交流学习的。
  毕竟是大学生,素质高些,倒也没像之前那两人一样,只是也没搭理苏茉她们,他们四人自顾自聊天。
  苏茉觉得挺好,大家互相不打扰。
  见乐乐一副不开心的样子,苏茉便拿出乐乐爱玩的认卡片游戏,和他互动起来。
  很快,乐乐就玩乐开了,因为现在会说的话多了,乐乐也不只是指了,而是时不时会喊出答案来。
  有个男同学也关注到了乐乐的情况,便问苏茉:“同志,你这孩子多大?”
  苏茉笑笑,“快十个月了。”
  其他人听到后,都有些惊讶,这还不到一岁的小孩,也太聪明了。
  “同志,那你这孩子教的也太好了。你能不能分享一下你的教育方法?我也教一下我侄子试试。”有位女同学非常感兴趣。
  她哥的儿子也是十个月,别说懂这些,话都还不会说。
  “也没啥方法,就是看他开始会认东西的时候,就画一些图案让他认……”苏茉把自己画的小卡片展示给他们看,这也没什么不好说的,都是后世比较常用的启蒙方法。
  有了这个做桥梁,大家相处的也还成,这趟旅途也还算顺心,没上次那么难熬。
  主要是乐乐这个小人精,把两位女同学哄得,带的零食几乎都掏给了他。
  苏茉看得嘴角抽搐,这别长大后,是个花花公子。
  不过乐乐哄了东西来,倒也不是自己吃,而是给苏茉和陆小兰,一个劲的说:“妈妈吃,姑姑吃。”
  把那几个大学生逗得哈哈大笑。
  “同志,你这孩子以后不得了,又聪明又孝顺。”
  有人陪着玩乐,乐乐也没闹人,时间就这么过去,这趟火车竟然没有晚点,在14号下午四点多,到了羊城火车站。
  一下车,陆小兰看着湿漉漉的地板和雾蒙蒙的天,有些惊讶。
  “怎么这么大雾?”
  苏茉解释,“应该是回南天了。”
  “啥?”陆小兰不解,第一次听说这样的。
  “回南天,南方特有的一种气候现象,因为要升温了,就会在这样。”
  陆小兰似懂非懂。
  苏茉领着人出了站,她给部队发的电报是傍晚时分到,也不知部队派来接的人有没有到。
  等出来站,苏茉发现不仅部队派的人到了,就连苏奕琛和爸妈都在。
  苏茉高兴的直挥手:“爸妈,大哥,你们怎么也来了?”
  苏奕琛和那接人的战士赶紧上前帮苏茉和陆小兰提行李,苏廷谦夫妇则一人接过一个孩子,心肝宝贝的叫起来。
  “我正好来这边有点事,听小叔说你今天到,就一起过来接你了。”苏奕琛解释。
  “爸妈,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小兰,她过来帮我带孩子。小兰,这是我爸妈。”苏奕琛之前在陆家村见过,就不用介绍了。
  三人赶紧互相问好。
  乐乐自出来后,就一直在人群中四处找,到现在,都没发现妈妈给他看的爸爸,便道:“妈妈,没爸爸。”
  苏茉没想到乐乐还挂着这茬呢,笑道:“爸爸上班去了,还没回来。”
  “来,安安乐乐,这是外公,外婆,舅舅。”
  乐乐歪着小脑袋,打量了一会儿,乖乖的跟着叫人,把苏廷谦和莫玉蓉乐得不行,直呼小乖乖。
  “茉茉,乐乐这话都说得这么好了?”莫玉蓉问,这孩子,实在太聪明了。
  “之前说的没那么好,在火车上憋的,语言能力突飞猛进。”苏茉解释,又对安安道,“安安,叫人。”
  安安也跟着叫了。
  “哎呦,安安小宝贝话也说这么好啦。”莫玉蓉乐呵呵的,以后她也是可以含饴弄孙的人了。
  她看着,这小外孙女是比较内向的性子,不太爱说话,小外孙应该是个外向的,比较爱说话。
  几人到了停车场,接人的战士开了一辆车,苏奕琛也开了一辆。
  最后是苏茉和陆小兰坐小战士的车,苏廷谦夫妇抱两小只坐苏奕琛那辆,一起往部队家属院去。
  部队家属院离火车站还是有些距离的,开车都得一个多小时。
  因为陆长征现在还没具体分属哪个师部,还归于总部,所以分的家属院还在市区,苏茉要是考上了那个外贸中心的岗位,去上班也还算方便。有公交车可以坐,骑自行车也不算太远,四五十分钟能到。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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