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底的时候,部队那边传来消息,说手续已经办好了,让苏茉随时都可以出发。 并让苏茉买了通往羊城的票后,给部队发个电报,他们好安排人到火车站去接。 在陆小兰确认一起过去后,苏茉就给师长又打了个电话,说再增加一人,所以陆小兰这边也一起给办妥了。 苏茉那个招聘考试是4月25号,苏茉准备3号出发,带着孩子也不好太赶,苏茉估计在路上得要个十一二天,到了那边,也还要适应一下。 时间预宽裕一点,就不必太着急。 3月31号正好是星期六,苏茉最后一天上班,李红军和傅明给苏茉搞了一个简单的欢送会。 虽然在这里只工作了一年零三个月,但同事们之间的相处总体还是很愉快的,苏茉也是有些不舍。 临别的时候,傅明对苏茉道:“苏茉同志,预祝前程似锦,有空常回来看看。” 他总觉得这个女子不会困于这个小地方,如今果然飞向了更大的舞台。 “谢谢,你也一样。”苏茉笑道,这傅明是庚叔叔的心腹,以后跟着庚叔叔,前程也不会差的。 ****** 回到家后,苏茉便开始打包东西了。自从得知苏茉准备3号就走后,李月娥对两小只就宝贝的不行,白天晚上的带着,这几天,两小只都是住在陆家那边的。 带着孩子不方便拿太多东西,除了路上要用的,其他苏茉都准备寄过去。 陆小兰跟着,她也不好把东西收空间,反正东西也不算特别多,也就不心疼那点邮寄费了。 被褥苏茉不准备带走,不然以后回来又没得盖,羊城冷也就那么几天,不用那么厚的。而且现在过去,羊城那边都要夏天了,盖个薄被就成。 等快入冬的时候,再寄钱回来,让家里去公社打两床薄一些的被褥寄过去就成。 苏茉把自己和孩子们的衣服鞋子那些收拾好,路上要用的就装进小皮箱里,其他一部分装到大皮箱里,剩下的用包袱布包好。 到时候连同大皮箱,一起拿到邮局去寄。 剩下一些零零碎碎的,苏茉则收了一部分到空间,余下的再打包一起寄过去。 粮食,就都交给陆伯鸣,随他支配就成。 但有个问题,就是这缝纫机和自行车,这些都是用得上的东西,留在这里干放着,实在太浪费了,她真心不想到了羊城又重新买。 可是拿去邮寄,又不知道安不安全,这个年代,邮寄把东西寄丢的情况,是时有发生的。 这时候可不像后世,还给你来个保价,要是东西丢了,邮局也就象征性的赔点钱而已。 第二天,苏茉和陆小兰一起,把东西载到邮局去邮寄,苏茉顺便问了邮局的工作人员,是否能邮寄自行车和缝纫机。 这工作人员也是第一次见有人要寄这些东西的,他也不敢保证能安全,毕竟人心难测。 苏茉头秃的很,难道真要放这里纳凉了? 卖掉的话,那也不行,毕竟这些东西,是当初结婚的时候,陆长征买来的聘礼。 寄完包裹,苏茉又去给苏廷谦和苏廷德打了电话,告诉他们自己3号从这边出发,以及大概到羊城的时间。 从邮局出来,正巧撞见陶培胜,问了苏茉3号就要出发后,陶培胜表示那天,他会送苏茉她们去市里搭车。 得知苏茉想邮寄自行车和缝纫机,陶培胜便道:“我正好有个亲戚在铁路部门工作,走他的关系,可以通过铁路物运的方式,把东西走火车,运到羊城去。” “但是这个需要你自己到火车站去接东西,你看成不成?” “可以可以,实在太谢谢你了,陶团长。”苏茉猛点头,能解决就好,到时候再找人把东西搬回去就成。 晚上,苏茉去了陆家,把家里的东西跟几位长辈交代清楚,毕竟这一去,她只怕真得两三年才能再回来了,家里得让长辈们看着。 李月娥听得直抹眼泪,看李月娥那样,苏茉心里也难受的很,眼里也噙着泪意。 交代完,苏茉又对陆伯鸣道:“爷,我有些事想单独跟你说。” 陆伯鸣点头,爷孙俩便去了陆伯鸣的房间。 进了房,苏茉从布袋里拿出一个绒布包好的东西,递给陆伯鸣,“爷,这东西你收好。” “这东西是当初矿区开路的时候,长征发现的,这东西你收着,身体要是觉得不妥了,就吃,我和长征都希望你能长命百岁,看看以后的好日子。” 这野山参是苏茉特意为陆伯鸣准备的,足足催生了两个月,实至名归的百年老山参了。她之前就跟陆长征说好了借口的。 陆伯鸣打开一看,见又是一根野山参,十分震惊。 “小茉,这……”陆伯鸣把东西包好,递回给苏茉,“爷年纪大了,能多活几年已经是十分幸运的事,就不要再糟蹋好东西了。” “这东西难得,你带到羊城去。老三现在回一线了,难免会有危险,有这东西傍身,爷也放心一些。还有你爹娘,估计也遭了些罪,带过去也好切一些给他们补补身子。” 苏茉摆手,“爷,你收着,我那还有一根小的,我们有那个就够了。” “您是咱家的宝,只要您在,咱家就能定住,所以您千万别舍不得。对我们来说,你比十根八根这样的野山参都重要。” 陆伯鸣听苏茉这样说,内心很是触动,也没再把野山参推回去。 “行,既然你们这么看重爷,那爷就帮你们守好后方,你们尽管去闯就是。” 这对夫妻是个有福气的,别人一根难寻的野山参,他们竟然能寻到三根,这是上天都看好他们。 他们陆家,只怕真要出了不得的人物了! 他真的得好好活着,看看以后的陆家会发展成咋样。 陆小兰因为快要离开了,便留在陆家跟李月娥一起睡,苏茉自己回去后,便睡下了。 等到半夜一点多,苏茉偷偷起来,一人悄悄上了山,然后开始循环的吸收和输出异能,直到异能冲上三阶。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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