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测试乐乐的异能是不是在智力方面,苏茉开始有意识的教两个小朋友认东西。 苏茉学着后世的婴儿看图识物手册,给画了不少图片,阿拉伯数字也画了前二十的。 每天下班回来,就拿着这些东西教两个小朋友认物,在没人的时候,就拿实物教。 不到一个星期,乐乐就把这些东西都认全了,虽然不会说,但苏茉把东西摆出来,每说一个物品,他都能准确指出。 苏茉满意的不行,乐乐这异能应该是“超级智力”,是精神异能的一种分支,好好培养,以后绝对是个顶尖的科研人才。 她之前看小说,那些神童和天才宝贝,三岁能诗四岁能赋,小小年纪就能赚个几百万养妈妈的,让人羡慕的不行。 现在她也有自己的神童了,好好培养,说不定以后就能躺平了。 教完识物,苏茉又开始教两个孩子认数字,乐乐对数字的似乎更敏感,认得很快。也就十来天,已经把一到二十都认全了,苏茉每说一个数字,他都能准确从那堆卡片中翻出来。 苏茉成就感十足,乐得狠狠夸了乐乐一番。当老师就要教这样的学生,一点就通,老师都能多活好几年。 乐乐智商再高,依旧是个孩子,特别喜欢听妈妈夸他,每次得了夸奖,都会用得意的小眼神看安安。 看的安安无语的不行,这些小儿科的东西,她是不屑跟蠢弟弟争,怕给他来个降维打击,把人搞自闭了。 乐乐见安安没搭理他,有点得意忘形了,好几次在她面前拿着小卡片咿咿呀呀,状似在说教。苏茉看着乐得不行,觉得以安安的脾气,乐乐估计很快就要被打脸了。 果然,在有一次乐乐拿着小卡片,让苏茉给他报数的时候,苏茉每报一个,安安都快乐乐一步把卡片先找出来。 乐乐呆住了,扁着小嘴,噙着两包泪,一副要哭不哭的样子。 安安见他那样子,把卡片一丢,爬过去拍了拍他的头,一副“小样,在姐面前耍什么大刀”的样子。 苏茉看乐乐真快哭了,把他抱过来,安慰道:“姐姐年纪大,懂得会比乐乐多一些。但乐乐很聪明,以后好好学,一定能比姐姐厉害的。” 乐乐也不知听明白了没,但有妈妈的怀抱,倒是开心了不少,很快又被苏茉逗的咯咯笑起来。 ****** 李月娥早听陆小兰说苏茉在教两个孩子认数了,并没太在意,才7个月的奶娃娃,能认得什么,不过是玩闹罢了。 在陆家村大队,七八岁还不识数的小孩子大把的有。 所以这天过来,见苏茉在炕上给乐乐报数,乐乐都能准确的找出来,真的是惊呆了。 而且苏茉不止在报数,还适当的教个位数的加减法了,比如1+1、1+2这样的,每次乐乐还真的能找出答案来。 李月娥看的恍恍惚惚,没一会就走了。 回去后,李月娥就对陆清安道:“他爹,你去娘和爷他们的坟前看看。” “干啥?”陆清安莫名其妙。 “看是不是冒青烟了,咱家要出神童了。” “什么东西?哪来的神童?” 就大房二房那几个上了学的,每次考试成绩不说吊车尾吧,但前茅是绝对没有的。 就这样子,能是神童? “乐乐啊!他竟然会算术。” “你发烧了吧?”陆清安探了探李月娥的额头,这话都还不太会说,还会算术。 “真的!”李月娥把刚才在苏茉那看到的情况一说。 陆清安瞬间精神了,赶紧下炕穿鞋,道:“走,咱过去看看。” 他家会读书的人真不多,就老三聪明了些,但考上了大学也没去读,这要是家里能出个大学生,那也是很光宗耀祖的。 陆清安和李月娥匆匆又过来了,苏茉正收卡片,准备让乐乐休息,自己做午饭去呢。 现在两个孩子都开始吃辅食了,午饭要做的精细些,得耗费些时间。 见两人急匆匆的,苏茉还以为出啥事了,“爹娘,咋了?” 李月娥把目的一说,苏茉笑着把卡片递给了陆清安,让他给乐乐报数,自己则做午饭去了。 陆清安考了乐乐大概十来分钟,一脸喜色的走了,留李月娥在那带两个金孙。 回到家门口,正好碰见大房的儿子陆国强,招手把他叫过来,“爷问你,一加三等于多少?” “啥?”陆国强没听明白。 “一加三等于多少?”陆清安再问。 “啊?”陆国强今年五岁,还没去上学。 “就是,你本来有一颗糖,爷再给了你三颗,你一共有多少颗糖?” “爷,你要给我糖吃?”陆国强眼神亮晶晶的。 陆清安泄气,挥手道:“去玩吧去玩吧。” 神童难得,有一个就够了。 陆国强见没有糖,有些失望,但还是点头,乖乖的跑开了。 陆清安回到后,一脸喜色的进了陆伯鸣的房。 “爹,大喜事,咱家以后说不得要出个状元了。”陆清安喜滋滋的把乐乐的情况跟陆伯鸣说了。 陆伯鸣听完,也很高兴,“爹娘都是聪明人,孩子自然不会差的。” “爹,这孩子可得好好培养起来。现在这情况,也不知能不能请先生私下辅导。” 陆伯鸣听完,摆了摆手道:“不急,孩子这还小呢,须知揠苗助长的道理。” “古时多少神童,就是小时候承担的压力太大,长大了就泯然众人了。顺其自然就好,小茉是个聪明的,她自己会打算的。咱们老一辈的,不用管这么多。” “可这……”他这不是怕错过了启蒙的好时候。 陆伯鸣笑道,“儿孙自有儿孙福,操心那么多干什么?” “再说,小茉不比你聪明?你能想到这么巧妙的办法,给这几个月的孩子认东西?” “小茉把这两个孩子教得十分好,样样都比人领先,你让她教就成。” 陆伯鸣虽是这样对陆清安说,但也怕苏茉还年轻,见孩子聪明就一股脑的教,反而累着了孩子,下午还是过去看了下,提点了几句。 他活到这个岁数,看得多了,孩子们成材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还是平安和健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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