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茉再有几天就得去上班了,我想让娘帮我们带一段时间孩子,我们每月给娘10块钱。”陆长征道。 李月娥当即摆手,“帮你们看孩子没问题,给什么钱,哪个当奶的不看孩子。” 老三之前就跟她打过招呼,让帮忙看孩子,这自然没问题,没想到他们竟然要给钱。 “你大哥二哥家的,我也给看了,没理由到了你这就要给钱的。” “娘,不一样,我是想让你不去上工,专职帮我们看孩子。”陆长征道,“我这俩呢,不是一个,你还可以背着干活。” 他也舍不得让这么娇嫩的孩子,跟着大人在外面风吹日晒的。 “看孩子不影响上工,我不领地里的活,我就打打猪草。这不还有你爷在嘛,还有那么多侄子侄女呢,我等孩子睡了再去打猪草,让他们帮忙看着。” “是啊,再不成还有我呢。”陆清安也开口道。哪有带孙子孙女还收钱的道理,说出去让人笑话。 “咱们这分家了……” 陆长征还没说话,就被陆伯鸣打断,“分家了,但也还是孩子的爷奶。长征,你要是觉得带孩子影响你娘挣工分,年底多给买些粮就是。”给钱,太生分了。 陆伯鸣都开口了,陆长征便也没再往下说。不收钱,那就从其他地方补回来就是。 以后,再慢慢游说他娘不去上工,在家专职帮忙带孩子。 于是,看孩子的事就这么定了。 吃完饭回去,陆长征赶紧匆匆洗了个澡,就进屋逗孩子玩了。 两小只刚吃饭的时候睡了一觉,现在正精神着呢。 乐乐十分配合,被逗得咯咯笑,安安则在一边有些无语的看着。 这绝灵之地的人类,看着都不太聪明的样子。 “媳妇,我怎么觉得咱闺女,看着好像…高冷的很。”陆长征说的无奈,还得用未来的词才能形容贴切。 闺女不都是小棉袄吗?为啥他家闺女不爱搭理他? “这当姐姐的嘛,自然沉稳一点。”苏茉道,可不是高冷嘛,婴儿的身体成人的灵魂。 她坐月子没啥事干,一直在偷偷观察两个孩子来着。 乐乐应该是正常出生的,只是比普通的小孩子聪明一些,安安应该就是带着前世的记忆的。 因为有过一次被吸干异能的经历,苏茉难免也有些担心安安会不会是个不好的。 但据她观察,安安这人应该是不坏的,只是性格有点别扭,防备心有些高,看着好似高冷的很,时不时就很不耐烦,但其实对乐乐还是很有耐心的。 有几次苏奕远不在的时候,乐乐醒了哭了,苏茉想观察安安的反应,便装睡。 一开始,安安还会嚎几嗓子,想把人引来,见没人搭理,也会咿咿呀呀晃着小手哄弟弟。后来,只要弟弟一哭,安安就会开始哄弟弟。 所以在李月娥她们看来,两小只特别好带,不爱哭闹。 ******* 次日中午,姜月和马小娟下了工后,便带着东西过来看苏茉了。 她们其实早就想来了,只是之前苏茉在坐月子,听说她堂哥又在,这才没过来。 今天上午上工的时候,听人说了龙凤胎,知道苏茉已经出了月子,就赶紧过来了。 两人先是逗弄了一番孩子,萌娃乐乐自然十分给面子的咯咯笑,高冷妞安安依旧爱搭不理。 “苏茉,你这女儿还挺有性格的。”马小娟抱着安安,笑道。 嘿!她越不搭理她,她就越要逗弄她。 最后安安烦了,直接尿了泡尿,惊得马小娟差点跳起来,赶紧把孩子给苏茉。 苏茉自然没忽略安安眼中的狡黠,笑着给她擦了屁股,换了尿片,点着她的小鼻子道:“下次可不许再捉弄人了。” 把孩子都放回炕上后,三人这才坐在炕边聊天。 姜月从布袋子里掏出两双虎头鞋,“苏茉姐,这虎头鞋是我姐做的,让我给你。她听说你生了龙凤胎,特别高兴。” 苏茉道谢后,开心的接过。这姜兰手艺十分不错,做的虎头鞋特别好看。 接着,姜月又从布袋里拿出两件白棉布做的小衣服,“苏茉姐,这是我给孩子们做的,希望你别嫌弃。” 苏茉展开一看,两件小衣服做的挺别致,在衣角处,还用不同颜色的线绣了“姐”“弟”二字。 “手艺真好,衣服很好看,孩子们肯定特别喜欢,谢谢你,姜月。”苏茉道谢,“你以前学过做衣服?” 姜月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我妈妈教的,我和姐姐都学了。” 她外婆可是有名的裁缝,之前都是给有钱人家做衣服的,她妈妈说了,这门手艺不能丢。 苏茉看了衣服和鞋子,这姜妈妈,只怕是个了不得的手艺人。这样的人才,可得记着,再过几年,有的是合作的机会。 马小娟也把自己带的东西从包里拿出来,递给苏茉:“苏茉你知道我这人,没啥手艺,买了两斤红糖给你补身子。” “我正想去买红糖呢,你这就送来了,咱们可真是心有灵犀。”苏茉笑道。 “是吗?你用的上就好。”马小娟松了口气,她还怕自己送的礼太轻了。 “红糖这种好东西,怎么会用不上呢。” 苏茉把东西都收好,三人又聊了一会儿,最后苏茉提点道:“我听我爱人说,大队和公社的小学,下个学期要扩招老师,你们赶紧准备一下,估计过几天这消息就会公布出去。” 这消息是前几天陆长征跟她说的,矿区那边现在稳定了,有些干部和工程师的家属也会陆续过来,小孩子自然也多了起来,肯定是要再开一个班的。 两人闻言,眼睛一亮。 这要是能考上老师,她们不用下地干活,就能享受大队的平均工分,每月还能有几块钱的补助。 “行,我们这就回去准备。”她们现在都自己有屋子,在里面干什么也不怕别人知道。 两人跟苏茉道别后,就匆匆回去了。 又过了两天。 忙了一个多月的庚长青,总算能抽出时间过来看看了。 庚长青是坐县里的小车来的,一会儿他还得走。车开到大队部,苏茉和李月娥也正好推着孩子在那遛弯。 见到庚长青,李月娥笑着对孩子们道:“安安乐乐,你们叔姥爷来看你们了。” 庚长青嘴角抽搐,强忍着才没破防。 跟在庚长青身后下车的女人,一个没忍住,喷笑出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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