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孩子洗干净,穿好衣服后,护士便把孩子抱了出来。 见有孩子抱出来,门口等着的几家人全都站了起来,希望这是自家的。 “苏茉家属,孩子生了,龙凤胎,姐姐和弟弟。” 三人赶紧上前,其他家属听见是龙凤胎,都投来羡慕的眼神。同时也感叹,这生得真是快。这家人可是最后才推进去的,这估计都不到一个小时吧。 陆长征见苏茉没出来,赶紧问护士:“护士同志,我媳妇呢?” “产妇要稍等一会儿,来,把孩子抱走。” 李月娥见孩子这么好看,笑的眼睛都眯成一条缝,“哎呦,我大孙、大孙女,怎么能这么好看。” 说着,赶紧伸手抱过了其中一个。 苏奕远看到孩子的第一眼,心都被萌化了,赶紧把手上的行李扔给陆长征,伸手抱过了另一个。 陆长征看了眼孩子,心里也欢喜的很,但还是媳妇更重要,眼睛还是直勾勾盯着产房的门,看他媳妇什么时候出来。 也等在门口的某位婶子,想着过来瞧瞧龙凤胎,这一看,立刻惊呼:“这孩子也太好看了吧?你看这小眼神,滴溜溜的。” 其他人一听,赶紧都过来围观。 李月娥心情好得不得了,“随我儿媳妇,我儿媳妇皮肤白,长得俊。” 其实这俩孩子,长得跟苏茉和陆长征都不是特别相像,自己有自己的长相,但很好看就是了。 苏奕远抱的是姐姐,看着这么可爱的孩子,笑得像个大傻子。 “我是你二舅舅知道吗?你记得,你出了产房后,是二舅舅第一个抱你的。”说着做起鬼脸逗弄起孩子。 一开始姐姐还配合着看了两眼,后来,眼神便渐渐露出嫌弃,干脆闭目不看了。 苏奕远一愣,他怎么似乎看到了嫌弃的眼神? 见孩子闭着眼睛,苏奕远以为孩子累了,便抱着不敢在动弹,生怕打扰了孩子睡觉。 又等了二十分钟左右,苏茉便被推了出来,几人赶紧迎上去,见她状态很好,这才放了心。 等回了病房,吴婶子见苏茉生了龙凤胎,也是羡慕的很。见孩子这么可爱,再看看自家猴子似的外孙女,还是应了那句话,货比货得扔。 这李妹子真是有福气,这一对孙子孙女,看着跟观音座下的仙童似的,以后肯定也是个有出息的。 安顿下来后,李月娥又赶紧拿小碗装了温温的白开水,给两个小婴儿喂了一点点水,清洁一下口腔。 两个孩子刚认识了一下新世界,现在似乎也累了,闭上眼很快就睡下了。 苏茉看着身边并排躺着的两个孩子,伸出手指,小心的碰了碰两人的脸颊。 小家伙们,终于见面了! “二哥,你怎么这么快?我还以为你要明天才能到呢。”苏茉见他眼底都是青黑,怕这几天一直在赶路。 “运气好,在京市又遇见有飞机到哈市,便搭了飞机。”苏奕远道。 他看着苏茉,心中真是感慨万千。家里最小的小公主长大了,现在都当母亲了。 “长征,我这边暂时没事,你先带二哥去招待所开间房,让他休息一会儿。” 苏奕远见病房就这么点大的地方,确实待不了太多人,便和陆长征一起走了。 至于东西,也先提到招待所去,等回了家再拿出来。医院要用的,苏茉她们已经准备了。 快吃午饭的时候,李月娥终于见到了吴婶子的亲家,看着有些傲,一副精明市侩的样子。 看到吴婶子抱着个娃,一副十分惊讶的样子,倒打一耙道。 “哎呦,亲家,这几时生得?生了你怎么不给我们捎个口信?广平昨晚还打电话来问生了没,我还跟他说没呢。要不是我过来看,还不知道呢。” 吴婶子气了个倒昂,把孩子放下后,低声怒道:“你这说的是人话?儿媳妇生孩子,三天你都不闻不问。你之前不是说,要是我来照顾,你负责送饭吗?” “亲家,这话不能这么说,我这不是要上班吗?再说,有你这个亲妈照顾,我哪有不放心的。医院有食堂,饭菜比我做的好吃,我想着让你们吃食堂的。” “让我们吃食堂?你给钱了吗?广平的工资全在你手里,他媳妇生孩子,你掏了一分钱没。” “亲家,是我的不是,那天着急忙慌的,忘记给钱了。”说着,掏了五十块钱,放到吴婶子手里。 然后看了看娃,问:“这生的是男娃女娃?” “闺女。”吴婶子没好气的道,这大庭广众的,实在不方便跟她撕。 “闺女好,闺女是娘的小棉袄。”那亲家看完,也没抱抱孩子,转头就道:“哎呦,我得去给广平打电话,告诉他媳妇生了。我下午还上班,那就辛苦亲家你照顾了。” 说完,拍拍屁股就走了。 吴婶子气得说不出话来,李月娥看得也是目瞪口呆。 但不知为何,她在那人身上,似乎看到了方春芳的影子。 方春芳也是,怪会说漂亮话,但事情做的却十分不地道。 看到吴婶子闺女的遭遇,李月娥渐渐沉默了。 或许,她不应该反对闺女离婚。 这样的人家,看着没什么大毛病,但却膈应的很,就像温水煮青蛙,不会一下子很疼,却能慢慢磨死你。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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