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军官后,炮灰在七零开挂逆袭_第139章 任命下来了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想明白后,苏茉也不纠结了,既然都有了,好好养着就是了。
  工作的事,暂时走一步看一步吧,只要职位能给就成。
  “你说,那些任命什么时候能下来?”苏茉问陆长征。
  见媳妇眼中恢复了往昔的灵动,陆长征松了口气,“再怎么着,这个月总能下来。”
  现在才12月1号,一个月的时间,够上头运作了。
  “媳妇,你先休息,我去做饭。”陆长征把苏茉轻轻放到炕上,又给她把煤油灯点上。
  他媳妇现在可是有了身子,劳累不得。至于苏茉说的“可能”二字,则被他直接忽略掉了。
  陆长征切了点腊肠和大米一起蒸了,又煎了鸡蛋,还用荤油炒了个青菜。
  他得多弄些补身子的东西来,不敢说让媳妇每天都吃上肉,但鸡蛋还是要保证每天都有的,营养得跟上才行。
  吃完饭,陆长征又开始犯难了。
  现在山上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他根本不能每天回来,两三天能回来一次就不错了。而且,等任命下来后,他肯定还得回部队一趟去交接工作。
  “媳妇,要不跟我娘说了。以后让她过来做饭?”陆长征道。
  “千万别,我这还不确定呢。”虽然她是能确定。
  “就算真有了,也用不着别人做饭。大队其他女人有了,还得下地干活呢,我还不至于连个饭都不能做。”
  “可是你刚才……”他刚才看媳妇状态可不是特别好。
  他之前听结过婚的战友说过一嘴,说这媳妇怀孕的时候,是最需要人陪的。
  “我之前不过想岔了,想通了就好了,你可千万别去跟娘说。”苏茉叮嘱。
  她还想在家看书学习呢,要是时刻有人过来,还真挺不方便。
  她独立惯了,不至于怀个孕就连饭都要人煮了。等工作下来,她还得去上班呢。
  “我怕你累着了。”
  苏茉莞尔,“煮个饭而已,不至于累着。要真累,我会跟你说的。”
  “好!媳妇你有不舒服的地方,一定要跟我说。”
  晚上睡觉的时候,陆长征老实的不得了,时不时还起来看看苏茉被子有没有盖好。
  ******
  此后近十天,苏茉都一直待在家里,没有外出。
  陆长征也尽量两三天的,就回来一次,每次回来,都会带点野味。
  毕竟他们在深山工作,手上又有家伙,能打到的东西不少。驻扎在那里的士兵,也是靠这些猎物打牙祭的。
  这期间,苏茉都在家学习和写稿子,还抽空又给自己做了一身棉服。本来还想给陆长征也做一身的,陆长征怕她劳累,没让,说部队有发。
  偶尔,李月娥也会过来苏茉这唠嗑唠嗑。
  付曼华他们也在八号晚上回到桂省了,当天就给苏茉发了报平安的电报来。
  这天,马小娟过来找苏茉玩了,跟她说了些知青点的事。
  说那个老知青林霞,家里给她找了个对象,让她猫冬的时候回去相亲。如果合适,林霞很可能就能通过结婚回城了。
  还说了知青点的一些矛盾,感叹苏茉当机立断嫁人,远离知青点,实在是明智之举
  “我听说,明年春,又还会有一批知青来。现在十个人,矛盾就这么多了,这以后再来一批,还不知会怎样。”马小娟叹气。
  “人多了,你要是经济条件允许,可以看看能不能申请一下,单独在知青点附近盖一间房。一个人住,日子会自在些。”苏茉建议。
  马小娟眼眸一亮,“这建一间房子要多少钱?”
  具体多少苏茉也不太清楚,大致给了一个区间:“一间土坯房的话,可能得要个七八十吧。”
  毕竟她啥都没有,从土坯到木头,都的找人买。
  马小娟沉吟了一下,“也行,等开春了,看看来多少人再说。”
  中午,苏茉留马小娟吃了饭,煮的大碴子粥,切了点腊的狍子肉,最主要是炒了两样青菜。
  马小娟吃的心满意足。平时不觉得青菜有多好,这冬天没菜吃的时候,青菜也算顶级美味了。
  苏茉这菜种了也有一个半月了,陆续都可以开吃了。
  苏茉把长的比较好的摘了一些,给陆家送去,让李月娥看着分配就是。
  12月12号这天,上面关于金矿的奖励任命文件下来了。
  庚长青升任清溪县县委书记,陆长征升任某团团长,苏茉则任命为红旗公社特派农业研究员。
  三项任命于1972年1月1日正式生效。
  苏茉除了特派研究员的工作,上头领导还给她争取了500元的奖金。
  这奖金,在任命下发的第二天,县某委会的干部专门送来的。
  还特意在大队开了个表彰大会,夸奖了一番苏茉发现金矿,大公无私上报的精神。然后,又开始吹嘘他们这些某委会干部做了哪些事,有什么成效,有什么功绩。
  苏茉冒着风雪,站在大队的演讲台上,扯着假笑,听着那干部啰里啰嗦的打着官腔,恨不得一脚把他踢到台下去。
  希望庚叔叔上任后,早日把大权抢过来,把某委会这些不干实事的蛀虫都嘎了。
  终于,在那干部口若悬河的说了一个多小时后,苏茉这才领到了钱,赶紧下去了。
  陆家村大队的社员们都炸了!
  他们怎么也没想到,他们这山里面,竟然发现了个金矿。
  这可是天大的好事!
  附近有了矿业,他们的日子,恐怕要更上一层楼了。
  之前参与巡山的民兵队队员们,则有些心里不是滋味。当初他们眼睛怎么就不放亮一点呢,不然这荣誉,这奖励,这工作,可就都是他们的了。
  等送走了县里的干部,陆保国拍了拍陆清安的肩道:“你这老货,瞒得这么严实,竟一点口风都不漏。”
  陆清安笑了笑,道:“这事需要保密,哪能乱说。”
  实则心里苦涩的要死,这爷孙仨都知道,独独就瞒着他。
  另一边,春凤婶也在打趣李月娥,“怪不得你最疼小儿媳,这可真是个金疙瘩。”
  李月娥呵呵笑着点头,“可不是,确实是个金疙瘩。”
  她就说小茉是个福星,现在连金矿都发现了。
  两人说笑着,正好碰见垂着头回去的李翠花。
  李翠花看了李月娥一眼,径直走了。她现在已经没有力气去攀比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68_168620/73874892.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