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们一会儿就上山去,看能不能找到更多这样的石头。要是确认真有,我们再请庚叔叔过来商量,看该如何效益最大化。”苏茉道。 陆长征蹙眉,“媳妇,外面下雪呢,怪冷的。你告诉我在哪里,我自己去就好。” 他舍不得媳妇去受冻。 “我说不上地名,但我知道大概的位置,我带你去。我穿厚一点,走着不冷的。” 陆长征见苏茉眼中神色坚定,知道她是非去不可,也只能依了。只是出门的时候,死活都要把那军大衣给苏茉带上。 苏茉则抓了一把大白兔奶糖,拿了几块鸡蛋糕,又灌了一壶热水带上,中午山上解决午餐。 陆长征本来都打算等苏茉走不动了背她的,结果发现人走的虽说不上健步如飞吧,但速度还真不慢。 看来经过这段时间的锻炼,他媳妇体力好了不少。也不知是不是比之前抗造了? 然而,越走,陆长征就发现越不对,这可是往深山的方向了。 “媳妇,你平时上山走这么里的?” “也不是,就是那次不小心迷路了,所以才走里了一点。” 两人又往里走了大半个小时,见苏茉还没有停下的意思,陆长征默默拿出手枪上了膛。 这可完全是深山的范围了,随时都可能遇上猛兽。 他媳妇可真是女中英豪,不愧是敢半夜走山路的女人! 特务选窝点,都知道尽量靠近外围,他媳妇倒好,一个劲的往里走。 终于,在又走了十分钟左右,苏茉停了下来,指了指一旁的小溪:“就是这里。” 这时候小溪还没完全冻住,只是流水中带着些薄冰,因此溪水里面的石头,还是清晰可见的。 两人沿着溪流一直往里找,又找了大半个小时,然而,并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石头。 陆长征见时间已经快一点了,怕苏茉饿,便叫停下来,先吃午饭。 陆长征捡了些枯树枝,燃了一个小火堆,让苏茉烤一烤,然后又把水壶放火上方,把水热温。 两人就着温水,吃了鸡蛋糕,又一人吃了两块大白兔奶糖。 苏茉有些小小的失落,毕竟她可是抱了很高的期待的,本以为会很容易找到第二块类似的石块,结果却一无所获。 陆长征看出了,便出声安慰:“媳妇,时间还早,我们再找找。” 边说,还边帮苏茉把帽子上的雪拍掉。 只是看这雪,有越下越大的趋势,估计也不好再找多久。从这下山,以他们两个的脚程,都得走三个多小时呢。 苏茉点头,然后拿了根树枝扒拉地上的雪玩。雪不厚,拨着拨着,就从地上拨了块石头出来。 那石头本来嵌在地里,被苏茉拨出来后,直接翻了个身,原本在地下的那面,露了出来。 那上面,赫然有两块黄豆大小的金色。 两人看到后,都有些不可置信的对视了一眼,想不到竟然就这么找到了。 亲眼见识了媳妇的运气,陆长征也是真不知说什么好了,这莫不是就是所谓的“天选之子”? 捧着苏茉亲了一口,陆长征把那块石头捡了起来,走到溪边去洗净。 洗干净后,金色就更加明显,里面估计还不止这两颗金豆。 陆长征把石头递给苏茉,笑着道:“媳妇,真有金矿。” 苏茉看了看,然后递回给陆长征装起来。 有就好! 有,就可以让身边的人往上爬,他们又多了一层保障。 “你说,为什么会在边上呢?”苏茉有些疑惑,这里离小溪可是有一点距离的。 陆长征解释:“可能是融雪的时候冲下来的,遇到暴雪的年景,这山上的水可是特别大的。” 正好,去年这里就下了大暴雪,他爹还特意写信跟他说了,说起码一二十年没见过这么大的雪了。 很可能就是年初融雪的时候冲下来的,然后又春种,大人没空上山来,等空了,这山上的草木早就茂盛了,也发现不了。 也就他媳妇运气好,一找一个准。 两人又沿着溪流找,这回不止找溪水里,连边边也没放过了。 又找了一个多小时,两人又找到几块含金的石块,甚至还找到了一块饭碗大小的狗头金。 这回不用再找了,有了狗头金,那是绝对的力证! 等回去再跟庚长青商量,看怎么运作比较好。 陆长征把石块都洗干净装好,然后牵着苏茉就往山下走。 现在都快三点了,雪也开始下大了,再不抓紧,就得摸黑了。 回去的路上,苏茉忽然想着陆有根的事,便问:“二嫂她爹的事,你听说了吗?” 昨天苏茉也和刘玉枝一起,去吊唁陆有根了。 不管平时关系如何,妯娌的亲爹死了,又在同一个村,不去一下说不过去的。 虽然陆桂花说话阴阳怪气的,但在苏茉这边,还真没做什么出格的事。 陆长征点头,他整理卷宗的时候看到了。 “没想到他会走到这一步。”苏茉叹气,末世多少人想活着都不能,这能活着的,偏偏又寻了短见。 “这是他自己的选择。”陆长征其实挺不齿的,当初有胆子做这事,就要有勇气承担后果。 幸好公社的处罚结果没下来,大队里的人也还都不知道,不然倒显得是大家逼死了他一样。 可能在有些人的眼中,面子比一切都重要,甚至重过生命。 “我昨天瞧着二哥那小舅子,看着很不成熟的样子,好像一点都不顶事。”其实苏茉有点想问,那人是不是智力有问题。 陆长征嗤笑,“陆福宝打小就被惯坏了,说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都不为过,我看二哥说不定要多个儿子了。” “不至于吧?二嫂娘家房子也不小,他都那么大了,自个儿应该不成问题吧?”biqubao.com “说不好,希望到时候二哥能清醒点。” 这人真要真沾上了,那以后可就脱不了手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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