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茉在山上又溜达了一圈,采了一些榛蘑,挖了一些野菜。 遇到的人,比起前几天,已经明显多了很多,大部分都是大婶子或年轻媳妇。应该是各大队的秋收都完工了,大人们开始上山收秋了。 山上人多了,许多事情也就不方便了,再加上收的山货也不少了,苏茉便不准备再在山上溜达了,她还有许多事情要做呢,正好趁着这段时间大家都往山上跑,她就忙别的事去。 差不多中午的时候,苏茉便背着半背篓的野草和榛蘑下山了。 回到家,苏茉从空间拿出前几天煮的饭,估摸着也就还剩一餐的量了,苏茉全部都吃完,今晚重新再煮新的。 吃完饭,苏茉便又去井边打水,把新采的榛蘑和野草洗了,晾晒起来。 就在苏茉忙碌的时候,忽然听见院子外有人叫她:“苏茉,你在家吗?” 苏茉探头一瞧,见是马小娟和陈兰,心里暗道真巧,她正准备去找马小娟呢,结果人就来了。 苏茉赶紧站起身,“在呢,小娟,陈兰。院门没关,你们自己推门进来。” 马小娟见苏茉在家,十分高兴,赶紧推了院门进去了,看见郁郁葱葱的菜地,有些吃惊。 “苏茉,这菜你种的?长得可真好。” “对呀。”苏茉笑着道,“可能我适合种菜。”边说还边把洗干净的榛蘑放进竹筛子里。 “走,屋里坐。”苏茉放完榛蘑,便把两人迎进厅屋。 两人还是第一次来,进去以后,陈兰眼里全是惊叹和羡慕,马小娟则就直接多了。 “苏茉,你这房子可以啊,跟你这比起来,知青点简直可太磕碜了。亏我以前还觉得咱们大队知青点不错。” 苏茉抿唇笑了笑,打趣:“是啊,托我爱人的福,能住上这样的好房子。” 马小娟笑了:“果然嫁了人就不一样,人都开朗了好多。”之前苏茉不怎么爱说话的。 苏茉引两人在厅里坐下,拿了两个干净的杯子,给两人倒了两杯白开水。 “刚才你洗的那是榛蘑?”马小娟问。 “对,我今天上午在山上采的。” “你在哪采的?我们今天上午也上山了,就捡了点松子和挖了几颗野菜,其他都没见着。” “就山上啊,靠里一点采的。我在山上转了好几天了。”苏茉道。 “怪不得这几天没见你上工,原来是上山收秋去了,还是你聪明。”马小娟这几天也是跟着去了搓玉米的,一天6个工分,手都快搓秃噜皮了。 但不去又不行,这活轻省,大队多得是人想干,还是大队长考虑到他们这批新来的知青工分不多,特意给他们安排的。 大队其他年轻人,可都是被派去扬麦了。那活可不好干,一天下来,手臂酸痛不说,还整个人都灰头土脸的。 知青点马建民和赵国平就去扬麦了,每天回来都灰突突的。 “那你都捡了些啥?”马小娟有些好奇。 “就板栗、核桃和松子,还采了些榛蘑,野菜也挖了点。”苏茉道。 “多吗?” “还行,一会儿你回去的时候,装点回知青点吃。” “不不不。”马小娟连连摆手,“我就是问问,不是要的意思。” “我知道。”苏茉笑了,“反正山上捡的东西,你们没有,给些你们尝尝。” 马小娟怪不好意思的。 “对了,小娟,你之前说做棉被的,做了吗?”苏茉转移话题。 马小娟眼睛一亮,“做了。” “做了几床?” 马小娟比了三根手指,“三床。” “那齐主任没说什么?” “问了,我说是家里听说有这福利,想看看能不能做,能做就做了寄回去。齐主任也没说什么,给写了单子,让我交钱。”马小娟说的直乐。 她打电话回去,她弟她妹听说她这里可以打棉胎寄回去,都高兴的不行。终于不用盖她妈做的那跑棉的被子了。做被子的棉花,还可以掏出来做新棉袄。 “怎么?你也想做了寄回去?”马小娟问。 “对呀,前几天给我亲戚打电话,也问我看能不能做一床寄回去。这几天忙着收秋,给耽搁了,正准备下午去问问。” “怎么不叫公社书记……对了,你这家伙不够意思,公社书记是你叔,也没听你说过。” “对呀,都没听你提过。”陈兰好不容易逮住机会插了句话。 她现在对苏茉可得供着,爱人是军官,公爹是大队支书,公社书记还是她叔,这要是跟她处好关系,她在大队上的日子应该会好过很多。 她十分后悔,当初马小娟跟她说一起送结婚礼的时候,没有一起送。 “我也是摆席那天才知道的,家里根本没跟我说过他在这里当书记。当领导的,都要注意影响嘛,这不连棉胎都不好给亲戚做,怕人说徇私,得我去。” “那也是,当官的都爱惜羽毛。”马小娟道。 她舅舅也是,当初街道办动员下乡,他舅舅立刻积极响应,把她表姐和表哥都送下乡去了,气得她舅妈差点和她舅离婚。 苏茉见马小娟一直没说啥事,便问:“小娟,你们今天过来是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嘿嘿……”马小娟不好意思的笑了起来,“是这样的,我家里给我汇了钱,我想去县城买辆自行车,想找你陪我去县城一趟。” 红旗公社因为比其他公社离县城近,到现在都还没分到去县城的班车。 去县城要么自己走路,要么骑车,要么就坐驴车或牛车。但现在刚秋收完,大队的牛和驴都快累死了,根本没有去县城的。 从陆家村大队到县城,骑自行车都要一个小时,走路那至少都得三个小时。 马小娟并不想走路去,想到苏茉有自行车,便过来问问。 “可以呀,那我明天陪你去。”苏茉应得爽快,正好,她也去县城买点东西。 “好姐妹。”马小娟抚掌笑道,“明天姐请你国营饭店吃好吃的。” “行,那我就攒着肚子,明天吃顿好的。”苏茉也笑。 几人又唠嗑了一会儿,马小娟二人便准备回了,下午她们还想再上山看看,有没有其他山货捡。 苏茉拿了个草篮子,给装了小半篮板栗核桃给马小娟带回去了,也不多,估计也就两三斤左右。 两人走后,苏茉把剩下的野菜洗完,眯了一会儿,就推着自行车出门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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