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回到陆长征战友家,换好衣服后,已经快五点了。 两人没敢耽搁,赶紧锁好门,骑上车就往回赶了。 “路过公社供销社的时候停一下,我找一下小兰。”苏茉对陆长征道。 “怎么了?” “我前几天住卫生院的时候,小兰不是照顾我来着,我送个礼物感谢一下。” “那行。” 陆长征也不会说不用送之类的,媳妇的为人处世他还是很认同的。帮助过自己的,该感谢就要感谢。 虽然小兰是他妹妹,他也不会认为帮他照顾媳妇是应该的。 因为时间不早了,所以陆长征骑得飞快。平时公社到县城骑车大概要三十分钟,陆长征二十分钟就给到了。 苏茉跳下自行车后,瞪了陆长征一眼。 这个憨货,骑这么快做什么,她屁股都差点给颠没了。 陆长征被瞪了一眼,有些莫名,好好的,又是哪里惹了媳妇? 苏茉走进供销社,见所有售货员都在整理东西,柜台地面都堆了不少,应该是来新货了。biqubao.com 苏茉猜的也没错,因为秋收马上就结束了,届时忙了一个多月的社员们,都会像关了一个冬天的羊出圈一样,蜂拥到供销社来买东西。供销社可不得尽量备好足够的库存,来满足社员们的购买需求。 每年秋收结束到分粮分钱的这一段时间,都是基层供销社最忙的时候。特别是各大队分钱的那一段,真是柜台都要被挤垮掉。 售货员们见有人进来,都抬头看了一下,见是苏茉,陆小兰站起身笑道:“苏知青,过来买东西呀?” 她们今天盘货,大家都忙的不行,没时间打听八卦,所以她并不知道陆长征和苏茉领证的事。 “不是,我是来找你的。”苏茉笑着道。 “呀,找我什么事?”陆小兰把盘着的东西放到一边,做好标记,然后从柜台出来,和苏茉走到一边。 苏茉从挎包里掏出一个牛皮纸做的礼物袋,递给陆小兰:“小兰,谢谢你前几天照顾我,这是我送你的礼物,希望你喜欢。” “哎呦,苏知青,你太客气了,照顾你又不费什么事,你快拿回去。”陆小兰连连摆手,这哪能要,被她三哥知道还得了。 这时,陆长征也过来了,对陆小兰道:“收着吧,你三嫂的一片心意。” 陆小兰一瞬间瞪大了眼,什么情况,三嫂?速度这么快的? 苏茉也趁机把礼物袋塞进陆小兰手中,笑道:“拿着,一点心意,你不要嫌弃就好。” 陆小兰刚想开口,又被陆长征下一句话惊得说不出话来。 “我和你三嫂今天下午领证了,10月1号摆席面,你到时候回来帮忙。” “时间不早了,你去忙你的,我们就先回去了。” 等两人都走了,陆小兰这才回过神来。 苍天啊!真不愧是她三哥! 做事就是这么迅速,这才几天,媳妇都娶回家了。 从出院到现在,也就四天吧? 真是佩服! 那苏知青别的不知道,至少样貌是一顶一的,和她三哥极配。 陆小兰看了看手中的礼物袋,袋子看着很高档精致,里面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拎着也不重,这里人多,她也不好打开,便拎回柜台放好,准备回家后再看。 回大队的路上,陆长征也问苏茉:“媳妇,你送小兰的是什么东西?” 主要是那袋子看着很高档,陆长征有些好奇。 “没什么,一件的确良衬衫而已。”苏茉道。 陆长征挑眉,这话也就他媳妇敢说。 他媳妇怕是不知道,的确良在海市之外的地方有多难买,黑江省怕也只有哈市才有,而且估计都是一到货就被一抢而空,走慢点都买不到的那种。 要问他为什么在部队,还知道这些事? 因为他有一个战友特别爱时髦,回哈市探亲的时候,正好碰见供销社有的确良布卖,想着给自己做件衬衣,拼了半死终于被他挤进去了。结果到他的时候,只剩下最后一尺布了。那憨货就把那尺布买下来,做了条内裤,天天到他们面前炫耀。 【科普:六七十年代,的确良以其挺括不皱,结实耐穿,看上去很上档次等特点在国内风靡一时。的确良布在上海外的其他地方都极难买到,直到1974年,上海石化一期工程建好,之后每年生产10万吨化纤产品,情况才有改善。】 苏茉之前本打算送雅霜的,但既然都要跟陆长征领证了,感觉送雅霜有些拿不出手,就干脆把原主没穿的那件的确良衬衫送出去,从空间找了个复古的牛皮纸礼物袋装上。 虽然她自己不怎么喜欢的确良的料子,但在这个年代,的确良还是很上档次,有钱都难买到的存在。 她身高跟陆小兰差不多,这个时候的人都瘦,所以那件衬衫陆小兰也是合穿的。 ***** 供销社盘点到快七点才盘点完,大家都收拾着赶紧下班回家。陆小兰也是,拿上自己的布包和那个礼物袋就准备回去。 这时,黄大姐突然叫住她:“小兰,你哥那对象给你的什么东西呀?拿出来给大家开开眼界呗?” 其他几位同事也停了下来,他们也好奇,主要是那个礼物袋看着实在高档。 陆小兰见大家都看着她,只得停下来,笑着道:“我也不知道,还没打开呢,我这就看看。” 说着把礼物袋的封口拆开,从里面拿出一件做工很精致的月白色衬衫,4只双粒的纽扣,领子和袖口边边都绣了小碎花,腰身也是做了收腰的设计。 陆小兰看到衬衫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而且看料子,貌似是……的确良! 其中一位男同事眼力不错,立刻大声道:“这是的确良衬衫。” 县供销社负责对接他们的主任也有一件的确良衬衫,他时常见他穿,所以印象深刻。 男同事一脸羡慕的看着陆小兰,这的确良衬衫,可是有钱都难买的。 “哎呀,竟然是的确良衬衫。”黄大姐说着就伸手过去想摸,被陆小兰一把躲开。 “黄大姐,你这还没洗手呢,这衣服白,别给我摸黑了。” “哎呀,我这不是太激动了嘛。你哥这对象,出手可真是大方,的确良衬衫都说送就送。我听说做一件的确良衬衫,最少得18块钱呢。”黄大姐一脸羡慕。 那陆支书家真是走了狗屎运。 现在叫他小叔子去挖墙脚,不知还来不来得及?她小叔子也不差的,工厂领工资的工人呢。 “已经不是对象了,他们今天下午领了证,现在是我三嫂了。”陆小兰道,心中对苏茉的好感直线拉满,这三嫂不错,能处! 黄大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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