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县城的路上,两人都有些沉默。 “苏茉同志,刚才谢谢你。”谢谢你对一位革命老兵的尊重,也谢谢你让一位老人家夙愿以偿。 “不必客气,陆爷爷是一位值得人尊敬的老前辈。” 气场真的是一门玄学,苏茉看见陆伯鸣的第一眼,就觉得他是一位令人尊敬的人。 “我爷出生的时候,还是清朝,后来又是各种动乱。我爷在当时也是先进分子,想投身参加革命。但家里只我爷一个独子,我太爷让我爷必须留后之后才能去。” “于是,我爷便匆忙与我奶成婚,等我爹出生后,仅看了一眼,便离家参加革命去了。此后多年,也只是偶尔才回来看一眼,家里全靠我奶操持。直到我爹都长大成婚了,我爷才因为伤残退了下来。” “退下来后,他也没闲着,时常暗中筹备粮食,让人运往前线。建国后,他也没要国家安排的职务,只是接受了伤残补助。”陆伯鸣每月是有伤残补助金的,一开始是每月8元,现在每月18元。 “我当时还小,问他为什么不去当官,他说比起那些早没了命的同僚,他还有命在,已经很幸运了。他参加革命的本意,本就是为了赶跑侵略者,现在目的也达成了,没必要跟国家索取更多。更何况,建国之初,百废待兴,应该把职位留给更有能力的人。” “他们那一代人的奉献精神,真的是我们所不能及的。我奶一人操持全家,对我爷也毫无怨言;我爷为革命奋斗了大半生,事成后却转身离去,不要求一丝一毫。这样的人,在他们那一辈,实在是太多了。” “嗯,他们都是值得敬佩的人。他们把所有的苦都吃了,把甜留给子孙后代,我们不应该忘记他们的付出,我们要努力活成他们希望的样子。”苏茉道。 “嗯!”陆长征用力点头。 “苏茉同志,我想郑重的再跟你提一个请求,希望你能批准。我还有15天就要归队了,我希望能在归队前,跟你结成革命友谊。” “不仅是因为我爷的身体,还因为我迫切的想跟你组建家庭,希望你能考虑。” 苏茉本以为去见陆爷爷是陆长征出的招数,但真正见到的时候,她就知道,并不是陆长征的招数,而是那位老人真想见她。 如今传家宝都接了人家的了,也没什么好矫情的了。 “好。” 陆长征的心瞬间安定下来,车速都快了不少。 “那我明天叫我娘去知青点提亲,待会儿到了县城,我就去给部队打电话,打结婚申请,等申请批了,我们就领证。” “今天去县城,我们正好把结婚照给拍了。”陆长征安排的明明白白。 “啊?我今天穿的不够喜庆,拍结婚照不太好吧?”适应了速度后,苏茉也坦然了。 “那就今天拍一张,等领证那天,穿喜庆了再拍一张。我媳妇这么好看,不管穿什么样,拍照肯定都好看。我到时候带几张照片到部队去,羡慕死那帮小子。” 苏茉笑了,这人,这就开始会说甜言蜜语了,连媳妇都叫上了。 “这么会说话,之前骗了多少小姑娘啊?”苏茉嗔骂。 “媳妇,你这可就冤枉我了,我这么多年,就喜欢过你这么一个小姑娘。”尘埃落定,陆长征也不端着了,开始恢复他有些痞的本性,“我在别人面前,可是再正经不过了,只在媳妇你面前这样。” “可你刚才在我面前还不是这样的?” “嘿嘿……这不刚才苏同志你还没答应成为我媳妇嘛,怕把你吓跑了。” “那你现在又不怕把我吓跑了?” 陆长征吹了声口哨,“不怕,上了我的船,可就不会让你再下去了。” …… 陆长征和苏茉骑着车,有说有笑的从公社供销社门口经过,丝毫没注意到供销社门口眼睛快瞪脱窗的陆小兰。biqubao.com 什么情况?什么时候她三哥跟苏知青关系这么好了?还有说有笑的,看着关系很不一般啊。 她三哥不是要跟文工团的女兵相看吗?如今搞这一出,是怎么回事? 陆小兰心急如焚,怎么家里也没来个人,跟她说说怎么回事? 要是不相看了,要提前跟她说,她好让她爱人跟妇联主任说啊,免得闹出什么事来。 她爱人杨景明是红旗公社的组织干事,当初就是妇联主任柳广英找到杨景明,说她有个外甥女在部队文工团,想跟她三哥相看。杨景明跟她说了后,她想着对方条件不差,这才牵了线。 陆小兰好不容易熬到中午,午饭也不吃了,蹬上自行车就往陆家村大队赶。 陆小兰到的时候,陆家正在吃午饭,李月娥听到女儿的声音,心里一个咯噔,这大中午的回来,莫不是跟姑爷吵架了? 陆小兰冲到堂屋,先自己倒了一杯凉水,吨吨吨的喝下,这才道:“娘,我三哥跟苏知青是咋回事?咋我上午看见他们同一辆自行车,有说有笑的,似乎是去县城了。” “哦,他们处对象呢。” “啥?他们处上对象了,你咋不跟我说?不是约好了后天相看的吗?”陆小兰真是急了。 “我是准备下午就去公社跟你说的,这不还没来得及嘛。” “哎呦,你可真是我的亲娘,这种事是能拖的吗?你就该今天一大早就来跟我说,这都临到头了,来这么一出。”陆小兰真是气死了,这都啥事啊。 “你这让我怎么跟柳主任说。” 陆伯鸣清了清喉,道:“清安媳妇,你下午跟小兰一起去,带上点心和两瓶酒,这事确实是我们不对,给人家赔个不是。” “行,我知道了,爹。”李月娥忙应道,对于这个公爹,她是很敬重的。 幸好她当初也没跟对方把事情说死,不然可就不好办了。 “老闺女,你吃了饭没?”李月娥又问。 陆小兰摇头,这都快急死了,还吃啥饭。 “大丫,去给你小姑拿副碗筷来。”李月娥指使陆大哥的闺女陆凤芹,然后又安慰陆小兰:“甭着急,下午妈去跟她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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