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茉写完信,出来见大家还没回来,估计着又是在帮新知青们干活。 她们这一批新知青一共5人,二男三女。他们一来就遇上秋收,根本没有适应的时间,所以经常干不完活,都是老知青做完自己的,再帮他们。 知青点目前一共11个知青,六男五女。大家暂时相处的都还不错,知青们也算团结,经常互相帮助。 想到老知青们前段时间对原主的照顾,苏茉准备给大家做顿好吃的。 整个秋收下来,大家眼看着都瘦了一圈。 苏茉拿出末世吃剩的那包大米,还剩个2斤左右,全都倒进盆里,然后又舀了两碗玉米碴子进去,准备熬个大米苞谷粥。 过水淘了两遍,苏茉把米倒入锅里,加上大半锅水,生了小火,让它慢慢熬着。 然后又去外面的菜园子,摘了三个大包菜,几个西红柿,又从空间拿出一条大概一斤多点的腊肉,准备做个腊肉炒包菜。 知青点一共两口锅,平时大家也不是一起吃的,只是秋收时才一起。现在一口锅熬粥,还有一口锅可以炒菜。 西红柿则生切了,然后在上面撒点白糖当凉拌。 这样的伙食,在这个年代,已经算了极好了。有大米粥,有肉,还能吃点甜,过年也差不多这样了。 其他知青们回来,远远就闻到了肉香味。饥肠辘辘的他们,一个个都加快脚步往知青点赶。 等回到,就见苏茉正在厨房里炒菜,那香味,闻得他们哈喇子都快流了三尺长。 跟苏茉关系最好的马小娟,赶紧跑过去,开心的喊道:“苏茉,你回来啦?是做红烧肉吗?这么香。” 马小娟是苏茉的室友,还有一位,叫陈兰。 “不是红烧肉,是之前从家里带了点腊肉,拿出来给大家补补。前段时间真是太麻烦大家了。”苏茉笑笑。 原主干活真的是倒数第一的那种,基本上每个人都帮她干过活。 老知青们听了这话,心里妥帖不少。 知青点的负责人马建民笑着道,“大家都是革命同志,互相帮助是应该的。” 其实,老知青们也不是十分情愿帮新知青干活。 但知青们是一体,村民们对知青本来就有些排外,如果他们不团结,在大队里就更处下风了。 而且秋收过后,马上就冬季了。如果新知青干不完活,那他们就没有多少工分,意味着他们也分不到多少粮食。 大家同在知青点,新知青没粮食了,肯定会找老知青借。他们自己的也才勉强够吃,如果借了新知青,他们自己就熬不到下次分粮。 所以,只能捏着鼻子帮他们干,让他们尽量多挣点工分,多分点粮食。 干是干了,但心里多少会有怨言的。如今苏茉懂事,拿出好东西来感谢他们,他们心里也舒服不少。 “苏茉,没想到你厨艺竟然这么好。”陈兰咽着口水,眼睛盯着锅里,肉可还真不少。 之前见她这么娇,以为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主,想不到竟还有些可取之处。 苏沫笑笑,没说话。为了能把青菜炒出肉味来,她在末世可没少研究厨艺,厨艺能不好么。 菜很快炒好,苏茉拿了平时装菜的大盆,装了端上来桌。 苏茉刀工不错,腊肉被她切的薄薄的,配着嫩绿的包菜,看的大家眼睛都挪不开。 “天呐,苏茉,你这是放了多少肉?”一位叫郑彩萍的老知青惊呼。 “也没多少,估计也就有一斤多点吧。” “一斤多你就一次性炒完了?”郑彩萍差点没尖叫起来,一副看败家子的眼神看着苏茉。 “我这不是看大家秋收都瘦了一圈,干脆做多点,让大家好好吃一顿嘛。” “行了,郑彩萍,人家请你吃肉,你咋意见那么多?赶紧吃饭吧,你不饿我们还饿呢。”赵国平斥道。 他可真是累惨了,做完自己的,还要帮别人干,真是操蛋。 “对对对,开饭。”已经有知青回房拿了自己的饭盒。 有人掀开另一口锅的锅盖,顿时惊呼出声:“大米粥!” 这下,大家都不说话,十分一致的回房拿饭盒,就怕迟了被别人吃完了。老知青们都到这里一两年了,大米粥可是逢年过节或身体不舒服的时候,才舍得吃的。 一顿饭,吃的大家都没有出声。实在是太好吃了,要不是记得自己还是知识青年,他们都想跟农村大婶一样,直接上手抢了。 当然,吃的主要是粥和腊肉炒包菜,至于番茄,则被忽略了个彻底。 直到快吃完的时候,才有人夹了一块番茄吃。 “甜的!你放糖了?” 苏茉点头,“放了点白糖。” 大家又是一溜烟的夹了番茄,一吃,这甜度,可不止是放了一点。大家也不说话,默默的加快速度吃。 白糖苏茉放的早,等大家回来,早就融掉了,所以别人也没发觉。biqubao.com 白糖早放也是有原因的,后世的白糖不仅颗粒小,颜色还雪白雪白的,这个时候的白糖,颗粒比较大,颜色还带着点淡黄色。为免被发现端倪,苏茉便早早把白糖撒上去了。 好吃的自是不必说,也是精光的,就连糖水,也被几个男知青分了倒进粥里。 吃完饭,大家都客气的感谢了苏茉一番,然后各自烧水洗漱回房休息去了。 至于什么思想政治学习之类的,秋收后再说吧,人都快累死。 苏茉坐了会儿,也回房了。 这个时候农村还没通电,照明都是用煤油灯。苏茉她们的煤油灯还是找老知青借的,只有一盏,这么大一个房间只点一盏灯,光线可想而知。只是勉强能视物的程度。 苏茉看也干不了什么,便铺好铺盖,准备睡觉。明天早点起床,去县城。 这时,马小娟刚好洗完澡回来,凑近苏茉,忽然疑惑道:“你擦了什么?好香。” 苏茉心里一个咯噔,她洗头用了洗发水。后世日用品的香味,可不是现在的东西可比的。 “擦了点头油,友谊商店买的。”苏茉简单带过。 马小娟不疑有他,她们一个房间,之前苏茉拿衣服的时候,她是看到过的,那些衣服一看就是进口货。 马小娟家里也不差,也去友谊商店买过东西,眼力还是有一些的。只是家里孩子多,总得有一个下乡,所以她便自告奋勇下乡来了。 家里每个月都会贴补她,所以她倒也不怕。农活做的动就做,做不动就算了。知青里,苏茉干活倒数第一,她就是倒数第二的存在。 “你身体没事了吧?我本想请假去照顾你的,但大队长不让,说劳动要积极,真是气死我。”说起这个,马小娟就气愤,她还想着趁机偷偷懒呢。 马小娟跟苏茉不同,苏茉是真的干不动,而马小娟是属于那种惯会偷懒的。 偏偏大队长最看不得这种人,马小娟去请假就直接不批。若其他勤劳干活的知青去,他是会批的。 偏偏其他三位女知青,舍不得工分,都没说去照顾苏茉,大队长没办法,只得拜托陆长征偶尔去看看,反正卫生院有医生,医生应该会看顾的。 “我这两天听村里的大婶说了一些风言风语,你不会真要嫁给那个当兵的吧?”马小娟有些担心。 她妈妈是医生,她是知道这是正常的急救措施的,只是这些愚昧的村民们不懂。 “嗯,我现在跟他处对象。” “什么?你是不是被胁迫了?”马小娟大惊,“我们可以一起去找公社领导,这是很正常的急救措施。” 苏茉这么漂亮,说不定是那个当兵的动了色心。 “不是,他这个人不错的。” “那也不能跟他啊,若真嫁给他,以后说不定一辈子就在乡下了……” “乡下有时候也不错。”苏茉不欲多说,转了话题,“秋收应该快完了吧?你们现在在干什么?” “在拔花生,快完了。听那些大婶们说,拔完花生,基本就是晾晒入库的事了,然后就等着种冬小麦了。”马小娟答。 “你说我要不要秋收完了,也去买点肉,请大家吃一顿。”马小娟问。 “要是条件允许的话,我觉得可以。毕竟我们这段时间,麻烦了老知青许多。”苏茉回。 “那成,那等秋收完了,我去供销社割点肉,再买点鸡蛋糕什么的,也请大家吃一顿。” “到时候我们几个合着一起请吧。”陈兰刚好进来,听道立马开口。 她家庭条件一般,要是一个个单独请,她可请不起。 “也行,那到时候合起来一起请。”马小娟应得干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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