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完澡,苏茉坐在房门口,一边擦拭着头发,一边思索着接下来的安排。 原主虽然豪富,但她留下的东西,目前真正能用的,其实并不多。 两张存折的钱,不说这个年代不能跨省取钱的问题,就是能,她也不会动用。 苏仲黎留下的那八万块钱,是属于苏廷谦和苏廷德两兄弟的。原主父母的那3000块钱,她也得留着,等他们以后回城的时候给他们。 剩下原主那1030块钱,看着很多,但正经置办起东西来,其实也用不了多久。主要是她没有票,许多东西都得去黑市买,那价格自然就贵了。 而且,她还得攒资本,等恢复高考后考大学,圆自己的清华梦。然后借着改革的东风,买房子,做生意,发家致富! 所以,她得有进项! 靠什么挣钱呢?用异能催生水果蔬菜去黑市卖? 只能勉强算一个备选项。 水果蔬菜在这个时代价格低,卖不了多少钱。要卖也只能反季的时候去,卖些这边稀有的品种,才能卖的起价。 若直接跟黑市合作,蔬果不耐放,黑市的人估计也不敢大量吃货,只能小批量供货。但次数多了,风险也就大了,万一哪天倒霉被抓了,那可得不偿失。 所以,在没有找到安全的方式之前,这个只能算备选。 不过,倒可以去黑市的时候,顺带卖一点,挣点外快。 既然催生低价值的效益不高,那就催生高价值的。 她记得,东北是有不少野山参的。若她能找到野山参,那么她就可以催生野山参去卖。 她记得其他年代文中,一根野山参,都能卖一两百块钱。她若能两三个月卖一根,那与那些领工资的也没差多少了。biqubao.com 但这只能算私底下的收入,不能摆到明面上。 在末世苦哈哈的,在这里,她想过上能吃肉的日子。所以,她要想过的好又不被人非议,必须有一份摆在明面上的收入。 原主作为纺织厂的宣传干事,文笔还是很硬的。在海市的时候,就经常给报社投稿,几乎就没有不被采用的。 本来,这个特殊时期,投稿是没有稿费的,一般都是发点票证或者给个样刊。 后来,报社的编辑爱惜她的才华,给她申请了一个所谓“编外通讯员”证,就类似临时工,这样她的投稿就能算稿费了。可惜这个证申请下来才一个多月,原主就下乡了。 苏茉想了想,上个月原主貌似是收了二十多块稿费的。 【科普:1966年,文化部提出全国报社、杂志社、出版社采取统一的稿酬标准,著作稿每千字2~8元,翻译稿每千字1~5元。但文革期间,是停止向作者直接发放稿酬的,而是改为发样刊、票证或物品。直到1977年,才恢复直接发放稿酬。】 苏茉想起那堆书中好几本《人民日报金句》,以及后世听过的不少励志歌曲,觉得这个可以搞。她一个学霸,学习学习,再揣摩揣摩,应该还是能搞得定的。 这样,她就有了一个明面上的收入。 这个时代,给报社投稿能被采用是非常有面儿的事,这样她在大队的地位也会提升一些,如果有什么竞争老师之类的职位,应该也容易一些。 不仅原主不喜欢干农活,她也不喜欢啊,泪目! 而且,她记得,1972年美国总统尼克松就会访华,这些官媒都是狗鼻子,最能捕捉某些信号,到时候肯定会连载一些美国的小说来释放某些信号。 到时候,她也可以跟报社申请接一些翻译稿件,这样又多一份收入。 她打小接受双语教育,英语可不要太好。况且,原主也是会一些英语的,也不怕穿帮。 原主之所以能有那么多侨汇券,是因为原主的大伯爷苏仲清在建国初就全家移民外国了。 1955年,国家开始使用票证后,苏仲黎便给国外的哥哥去信,也不知他们兄弟二人如何谈的,总之此后每年,苏仲清每年都会给他们汇一笔款。靠着侨汇券的票证,原主家基本就没有缺票的时候。 偶尔,他们也会辗转寄一些东西回来,其中就有英文书籍,苏廷谦年轻时候是留过洋的,会英语,所以也教了苏茉一些。 如今算来,她也算有挣钱三计了,就且先这些,后面再看看有没有其他更挣钱的方式。 挣钱的事搞定了,现在就是买东西了。 她记得,书中原主父母会在半个月后,被下放到隔壁大队牛棚。 就原主什么御寒物资都没有带的样子,他们的境况更不堪,肯定也不会有,她得提前给他们准备好这些。 原主带的棉花票不少,但做这么多东西,肯定是不够的,她还得去黑市再弄点棉花。 弄了棉花还不算,她还得去跟别人学学如何做棉衣,不然父母的,她都不知找谁做。 至于棉被和褥子,倒是可以找人做。要是人问起,就说要结婚了,做来当嫁妆。 还有其他日用品,也要赶紧买回来才行,不然真的很不方便。 现在秋收已经接近尾声,而且原主干活也很慢,厚着脸皮的话,应该也能请到假。 所以,她准备明天请个假,去县城一趟。 这样想着,苏茉又转身进了房间,拿出纸笔,给苏廷德写了一封信,明天去县城的时候,寄给他。 信中,隐晦的提及她听说父母下放的地方在她隔壁大队,她会想办法照顾,让大伯不要再奔走,免得被人钻了空子。还有,就是告诉他,今年大伯爷的汇款应该快到了,记得安排人去签,免得便宜了别人。 虽然这个时期特殊,但国家正缺外汇,正常的汇款,还是通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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