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猫,溟浔没有异议,就是钱的事。 但养猫…… 而且还是曜曜养,他的身体,允许吗? 他做不了这个主,只好打给南烟。 那头沉默许久,“……他难得开口要点什么,答应他吧。” 虽然她知道,养猫对曜曜的身体并无益处,但南烟作为一个普通母亲,偶尔也不愿太理智,只单纯想让儿子高兴罢了。 “只是养了就要负责到底。”她让溟浔开了免提。 曜曜点点头,“我知道。” “好了,把这猫拿出来吧。”溟浔一边掏钱一边说道。 “好嘞!”老板利索地抓住猫的后脖子,把小猫拎了起来。 大家这才发现狸花猫的后背和一条腿的皮竟然全都没了,肉血淋淋地露在外面。 “这个没关系的,是有个虐猫倾向的人剥完皮后扔到街上被我捡到的,放心吃。”老板一边解释一边要将猫装进袋子里。 “你、太残忍了!”暖暖忍无可忍。 “小姑娘,你哪知道什么叫残忍咧?这就残忍了?”老板翻了个白眼,“人类才是食物链顶端,吃鸡吃鸭吃鱼,吃得可多咧,猫算什么?人把它们养大,它们长大了不得给人类吃肉回馈一下吗?” “才不是呢,你不能这样对待小动物。” “嘿,你们是不是来砸场子的?不想买猫就走远点,一群小屁孩儿……我这猫有的是人要!滚滚滚——” 老板最讨厌所谓的爱猫人士,就是这些人经常偷偷把小猫放走,让他损失了不少钱。 溟浔掏钱的动作一顿,冷冷抬眼:“你嘴巴放干净点!” 老板上下打量溟浔一眼,突然开口嚷道: “大家快来看啊,这边有人问了价格又不买,还指着我鼻子骂!天底下有这种道理吗?!” 然而,他这么一通吆喝吵吵并没有几个人看过来。 他因卖猫肉,早已臭名远播。 “不买赶紧走!做买卖,你情我愿,今儿算我倒霉,别搁我跟前儿晃晃。” 老板赶苍蝇似的挥挥手。 溟浔带着三小只后退半步。 “这些猫,我都买了,装起来吧,那只狸花……单独装笼子。” 一道低沉的嗓音传来。 老板顿时热情笑开:“哎呀,这位先生好眼光,我的猫在这片市场那是最好的,不信您买回去试试,下回肯定还找我!” 男人冷冷抬眼,幽沉的眼神犹如两口漩涡,那一瞬间,老板仿佛被掐住了脖子。biqubao.com “别废话。” 老板回过神来:“是是是,很快就好……” 猫打包完,阎苍爵付了钱。 他把笼子放到曜曜脚边:“送你了。” 说完,带着其他猫,转身离开。 曜曜看着男人离开的背影,疑惑地皱起眉头。 他目光下意识扫过溟浔,发现他表情凝重,显然这个男人来头不一般。 但现在不是刨根问底的时候,他拎起猫笼,大步往车上走。 要治疗,否则小狸花会死—— 此时此刻,他脑海里只有这一个念头。 “溟浔叔叔,我们去宠物医院。” “好。”溟浔利落地发动引擎,一脚油门到底。 途中,小狸花险些坚持不住,没挺过来,是曜曜用双手为它保持体温。 连小宝都觉得,这血淋淋的猫下不去手,可曜曜哥哥却仿佛没有感觉一样。 他像捧住珍宝一般,抱着那只小狸花,一刻也没有送过手,直到他们抵达全市最好的宠物医院。 走廊上,隔着一扇透明玻璃,小狸花正在里面抢救。 曜曜冷静地看着,手上的血已经清洗过,又在溟浔的要求下,做了消毒。 他看着各种仪器用在小狸花身上,四五个医生围着手术台,每一个都大汗淋漓,这一刻,他突然感受到——生之珍贵。 原来,生命可以如此脆弱。 但也可以如此顽强。 只要一息尚存,又怎能认命? 还有那么多人为了你在坚持着、努力着,而你又凭什么认命? …… 溟浔开车带着三小只离开后,阎苍爵看了眼手里的麻袋。 随手往地上一丢,袋口本就没有套牢,这一扔,直接松开。 几只黑猫趁机蹿出,各自逃命,很快就看不见了。 阎苍爵若有所思。 才发觉刚才那个想买猫的孩子跟傅律霆的长相如出一辙! 而暖暖是傅律霆的孩子…… 是不是说明另外两个男孩也是他的孩子? 难怪阎梦儿说馥萱会去家长会,她是三个孩子的姑姑。 阎苍爵勾唇,有意思。 他没再过多停留,当即驱车返回酒店。 他来华夏已经三天,但直到现在他都没想明白自己这趟是为了什么。 当时决定来,也只是觉得,没了馥萱的战旗突然变得索然无味,他要找点新玩法。 一开始并没有决定好去哪里,直到上了直升机,他平静地说出“华夏帝都”四个字。 他想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引诱了馥萱,让她不惜一切代价也要脱离战旗,离开他…… 也好奇,那个女人离开战旗后的生活真的是她想要的吗?不杀人,她习惯吗? 她可曾有一丝后悔? 而这些问题,只有见到馥萱后,才会有答案。 …… 夜深人静,酒店仍然灯火通明。 春晓按照跟孙胜的约定来到房间。 男人已经洗完澡躺在床上,看到她进来,立马翻身坐起,露出光亮麻溜的上半身。 “来了,晓晓?” 他本来长得就丑,穿着衣服还好点,脱了衣服简直就是一坨肥肉! 说实话,有那么一瞬间,春晓生理性反胃,真的很想吐出来。 但下一秒,她就挂着笑容走过去—— “胜哥~”说话的同时,伸手搭在对方胸前…… 后半夜,孙胜终于松口,答应可以帮春晓争取一个跟景州见面的机会。 “……你是不是看上景总了?”孙胜一边抽烟一边挑起春晓的下巴笑道,“虽然你长得不错,但我可以明确告诉你,景总不会喜欢你的,死了这条心吧。” “什么意思呀?”春晓手指在他胸口画圈圈,半开玩笑道,“胜哥看不起我?那我可是会伤心的呢……” 心道:呵,他不喜欢我,难道喜欢你这头死肥猪?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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