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北实录_第273章 宋欢欢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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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生回来了,在我旁边弯下腰,跟我说道:“猛哥,门口那位听着好像跟宋公子有点儿关系。说是常年在国外,回来就住这个房间,说什么都要让我们让出来。”
  我有些好奇,难道是宋家其他什么人吗?
  我还真的没太听说过,缅北四大家族里面,有什么女孩儿。
  “让她进来!”
  阿生出去,没一会儿,就带进来一个女孩儿。
  “喂!”女孩儿一进来就开始嚷嚷,“赶紧出去!早这样多好?”
  我笑了,缓缓站起来,转过身看向她。
  我有些愣怔,还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孩儿。
  短发,很爽气利索,穿着紧身的白色背心,一条牛仔热裤,显得两条腿又细又长。
  眼睛鼻子嘴,哪儿哪儿都好看。
  尤其是只穿着白色紧身背心,凹凸有致,身材简直是太完美了。
  她看到我,也愣住了,似乎有些不知所措,刚才那种野蛮犀利的样子一下子就减了几分。
  “那个,你不知道这个房间是我的,我原谅你,我可以跟酒店说,给你换到二号总统套去!”她眼睛左看右看,就是不看我,“那个套房,虽然没有这个好,可也不差,我,我这就打电话给他们!”
  “不用了!”我笑着说道,“不知道这位漂亮的女士尊姓大名,能不能荣幸地请你喝杯酒?有什么问题,我们边喝边说。”
  我一伸手,往旁边角落布置成小吧台的地方示意,“这边请!”biqubao.com
  说完,我当先走过去,绕到吧台里面,开始挑选里面的酒水。
  正好这个时候,酒店派人送来了吃的喝的。
  服务生推着餐车进来,上面还摆着一个冰桶,里面放着一支红酒。
  “先生,现在就品一下酒吗?这是我们酒店珍藏的八二年拉菲!”
  来得及时啊!
  这个小吧台里面放的酒水饮料,说实话,我是一个都没看上。
  “好!”我点头,从里面走出来,示意女孩儿一起过去品酒。
  女孩儿不知道为什么,也不吵也不闹了,乖乖跟我过去,坐到了餐桌旁,等着服务生倒酒。
  我看着服务生倒着红酒,又看向那个女孩儿。
  也就二十左右,绝对不会超过二十二岁。
  长得真的是非常漂亮,皮肤也很白皙。
  指甲稍微留长了一些,涂着淡淡的粉色指甲油,显得手指轻巧细长。
  哪儿哪儿都在我的审美点上。
  “还没告诉我你的芳名!”我端起红酒,和女孩儿轻轻碰了一下,小小地抿了一口。
  品酒我还是跟梅姐学的。
  尽管我的酒量很大,以前都是大口大口地喝,像这种小小地抿一口品味,除非需要,我是绝对不会这么做的。
  这些东西,都是哄骗富婆需要掌握的装逼技巧。
  女孩儿的脸微微泛红,看了我一眼,“我叫宋欢欢。”
  听到姓宋,之前阿生又说可能和宋念祖有点儿关系,我心里有了数。
  “不知道阿祖……”
  “他是我哥哥!”
  “哦!”我点点头,表示明白了,“原来是阿祖的妹妹啊,那倒是我们无理了!”
  我实在是没想到,宋槐那个脑满肠肥的样子,怎么会生出这么漂亮的女儿的。
  我转头跟阿生说道:“阿生,去跟前台说一声,给我们换个房间,把这间房让给欢欢!我这么叫你可以吗?”
  欢欢脸彻底红了,但又要装作不在意的样子,“无所谓了!既然你是我哥哥的朋友,我去旁边好了!本小姐不跟你们计较,让给你了!”
  我轻轻笑着,“怎么好让宋家大小姐为难呢?阿生,去吧!”
  阿生答应了一声,朝外面走去,刚打开门,就看到宋念祖正要进来。
  “宋公子!”他叫了一声,回头看向我。
  “阿祖!”我抬手示意,“你来啦!”
  “猛哥!”他笑着说道,“刚把那个女人送回房间,她说等会过来……欢欢?你怎么在这里?”他一眼看到了坐在我旁边的宋欢欢,脸顿时变了,“你什么时候回来的?爸妈知道吗?”
  “告诉他们,我还能出得来吗?”宋欢欢赶紧站起来,走到宋念祖身边,拉着他的胳膊一顿摇,“好哥哥,不要告诉他们嘛!让我先玩几天再回去,我保证!”
  我看着他们兄妹俩这个样子,非常羡慕。
  这才是正常人该有的样子。
  可惜了,在缅甸这种地方的,也就只有四大家族这么有钱的人家里才能看得到这样的画面。
  “没规矩!”宋念祖小声呵斥着,“猛哥,不好意思啊!欢欢是我妹妹,常年在国外,他不知道家里的事情。”
  宋念祖这个二百五,在自己妹妹面前,居然会是这种样子。
  “没关系!”我笑着说道,“我和欢欢还挺有缘的。”我没有让他有拒绝的机会,就又说道:“过来坐!今天出去辛苦了吧?正好酒店送来红酒,一起坐下喝一杯!”
  宋念祖见状,只好眼神警告宋欢欢不要乱来,这才坐过来。
  “你安排的吧?”我示意服务生给他倒酒。
  宋念祖笑着说道:“猛哥过来,当然要用最好的招待了!”说完,他看了眼桌上的吃的,跟服务生说道:“去跟厨房交代一下,今天早上才到的波士顿蓝龙虾,做个生腌的过来!”
  服务生赶紧答应了一声,退了出去。
  我说道:“你喜欢吃生腌?”
  在妙瓦底和泰国那边,似乎都很喜欢吃生腌,回到缅北这边,才好一些。
  没想到宋念祖竟然会喜欢这一口。
  宋欢欢欢呼了一声,“好耶!”
  宋念祖一个眼刀过去,微微蹙眉,“你要是捣乱的话,我现在就让人送你回去!”
  宋欢欢赶紧收声,老实坐在那里,委屈地眨了眨眼,忽然看向我,“你看,我哥总凶我!”
  我顿时笑了起来,“阿祖,你好凶啊!”
  宋念祖有些不好意思,笑道:“猛哥,不怕你笑话,欢欢从小在家里就受宠,一起闯了祸,我挨打,她没事!好吃好喝的都是先给她,所以,把她惯坏了,又加上这边总有不开眼的盯着她,我爸就早早把她送去国外了。不凶她,回头又不知天高地厚,出去就闯祸!要是遇到知道我们宋家的还好说,要是遇到那些专门跟我们对着干的怎么办?”
  “哪有那么严重!”宋欢欢嘟着嘴,小声嘀咕着。
  “你哥哥说得对!”我开口道,“以后就算出去玩,也要告诉爸妈一声,身边多带几个人。”
  “你听到没?”宋念祖对她一瞪眼。
  “好了!她听到了!”我赶紧拦住他,“来来,喝酒!”
  张晓丽洗过澡,换过衣服过来了,一进门就看到这一幕。
  “这位是……”她走到我旁边坐下,有些好奇地打量着宋欢欢。
  “我叫欢欢,宋欢欢!他是我哥!”宋欢欢一指宋念祖,“姐姐,你是猛哥女朋友吗?长得真漂亮!”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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