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轩的邀请,刘杰答应的非常爽快。 两个人又在电话当中聊了一会儿,林轩这才挂断电话。 就在林轩打电话的功夫,林长山已经把水果切成了小方块,并且还在方块上面放上了牙签。 看到爷爷把简简单单的水果摆成了果盘,林轩再一次举起大拇指。 “爷爷你可真厉害,吃水果也变得这么讲究了?” “我这是因为你在这里,所以才学着电视上的样子摆弄一下,平常的时候,我也都是洗洗就吃了。” 林长山说的是实话。 以前林轩在的时候,林长山还想着在吃的方面琢磨出些花样来,毕竟自己不吃可以,但是林轩不能不吃。 尤其是前两年,林轩正在长身体,为了能够让林轩多吃一些,林长山可是想尽的办法。 可等到林轩上了大学以后,林长山每天吃饭都是一个人,日子过得也就将就了起来。 林轩上大学以前,一顿饭炒上两三个菜那也属于正常,可等到林轩走了以后,林长山都是一顿饭一个菜。 甚至有的时候,林长山干脆就吃上一顿剩下的菜来将就。 每次林轩回来以后,第一件事情就是打开冰箱,看到冰箱里没有新鲜的蔬菜,林轩总会提醒林长山。 可每次听到林轩的提醒,林长山总是笑着说出千篇一律的话。 “老了,还那么讲究干什么,再说上一顿炒的菜也不坏,扔了怪可惜的,我一个人炒那么多菜吃不完。” 说完这些以后,林长山还总是不忘记补充一句。 “其实我平常的时候也炒好几个菜,就是今天你赶对了,碰巧了这是啊。” 听了几次林长山这样的话,林轩干脆也不问了。 后来,林轩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勤,买的菜也越来越多。 两个人虽然都没有说明,但心里却都跟明镜一样。 现在听到爷爷说起水果的事情,林轩直接开口说道:“爷爷,今天我那边没有什么事,中午就不走了,一会我去买些菜,咱们好好的吃顿饭。” “行,我跟你一块去,整天在楼上憋着,也得活动活动腿脚。” 几分钟过后,林轩拎着满满的一大堆蔬菜走进屋子,林长山则是提着一些排骨,右手上还有一小袋香菇。 还没有进门,林长山便已经开口说话。 “之所以要跟着你去,就是怕你买太多的东西,没想到你还是买这么多,你说你就在家里吃一顿饭,走了以后,这些东西我怎么处理?” 林轩知道,爷爷这么说是在埋怨自己。 可是,如果自己不这样做的话,爷爷的冰箱里又要放上剩菜,一连吃好几顿了。 对于爷爷的这一种做法,林轩知道老一辈人大多数都这样,他们舍不得浪费,但是如果总是吃剩菜的话,那对身体也是有影响的。 道理已经说了很多遍,林轩清楚爷爷也不会听进去,于是,林轩干脆换了一个说法。 “爷爷,我买菜的时候,不是一直在问人家有没有做活动吗,你记不记得?” “记得啊,这怎么啦,那菜市场每天都有做活动的,根本就买不完。” 林轩一脸认真的开口。 “那就对了,这种打折的菜,只是不像刚刚摘下来的时候水分那么多,其实营养成分还是一样的,您多吃一些新鲜的菜,总比吃剩菜要好。” 说话的时候,林轩偷偷的看了一眼塑料袋里的菜,强忍着没有让自己脸上露出太大的表情变化。 刚才去买菜,自己的确是那要问的,可是老板在称菜的时候,林轩已经让老板将新鲜蔬菜调换过去。 现在,林轩只希望能够骗过爷爷。m.biqubao.com 果然,听到林轩这样说以后,林长山皱着眉头想了想。 “唉,你这么说也对,那些卖菜的也不容易,一旦菜叶子打了蔫儿就得便宜处理,到了第二天肯定是卖不出去的。” “咱们这样做也算是帮了人家,不过你买这么多菜,可是给我找了活喽,我得甩开腮帮子吃这些菜才不能坏掉。” 林长山的话让林轩不由得笑出了声音。 “那我今天就多做些好吃的,我跟爷爷一块报销这些菜!” 虽然说是一块报销,但是林轩做菜的时候,并没有让林长山搭下手。 林长山在外面看电视,林轩角是在厨房里忙活。 随着一阵阵香味传出来,林长山的脸上也露出满意的笑容。 一个多小时过后。 林长山和林轩面前的桌子上已经摆满菜肴,酸辣土豆丝,京酱肉丝,玉米排骨汤,小油菜炒香菇,满满一桌子菜肴色香味俱全。 吃饭的时候,林长山不停的在林轩面前的碟子里加菜,到最后,看到林轩实在吃不下去了,林长山这才停下手上的动作。 “爷爷光看着我吃饭了,你也多吃一点。” “如果你父母在,该有多好。” 看到林轩如此懂事,林长山再一次感慨。 林轩的心也是猛的一沉。 自己早早的就失去了父母,如果感受到的温暖就是爷爷林长山带给的。 想到父母早逝,林轩微微皱眉,与此同时又想到了陈乐乐。 陈乐乐的情况跟自己差不多,也不知道这个中秋节他会怎么过? 这个时候林轩才意识到,原来自己身边有那么多孤独的人。 于是,林轩就想也不想地拨通了陈乐乐的电话号码。 “轩哥,怎么了?” 跟刘杰比起来,陈乐乐的声音就轻松多了。 “没什么,中秋节有没有安排,要是没有安排,一块过来过节吧!” 林轩直接发出邀请。 电话那端的陈乐乐没有带任何犹豫,当场答应下来。 “好啊,反正我也没有地方去,还是轩哥好,害怕我孤单,所以让我去轩哥家里吃饭。” “不是去家里,是去天上人间。” 林轩把话说完,又把将要去天上人间的人说了一遍。 陈乐乐听完以后,惊讶的半天都说不出话来,最后直接来了一句,“轩哥,你可真是把我当成自己人,你放心,我一定会提前到!” 听到陈乐乐这样说,林轩也放下心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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