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够顺利完成任务,小马一直在详细的观察余嘉欣。 余嘉欣背什么样的书包,用什么样的水杯,喜欢走哪一条路,甚至连余嘉欣放学以后行走路线,小马都打听得清清楚楚。 所以,看到那一只有粉色HelloKitty的水杯时,小马的一颗心几乎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这可真是老天爷给自己的好机会! 看到周围没有多少人,小马深吸一口气,紧接着就打开余嘉欣的杯子。 随后,小马将准备好的一包药放到水杯里,盖上盖子以后有时间的摇晃了一下。 自己去买药的时候,老板可是说的清清楚楚,只要喝了他的药,保证神魂颠倒。 能不能够神魂颠倒无所谓,只要余嘉欣迷迷糊糊的顺着罗少,自己这件事情就算是办成功了! 小马手上的动作很快,从放药粉到盖好被子盖也不过是十几秒的功夫。 为了不让余嘉欣发现什么,小马迅速转身。 “你好,同学,你是不是坐错地方了?” 一个男孩子看着小马,目光当中充满疑惑。 小马脑袋嗡的一下子,猛的愣在原地。 什么状况? 怎么突然杀出来了一个二百五? 小马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随后皱着眉头,面色不善的开口。 “你想干什么?” 那人微微一愣,紧接着说道:“同学你误会了,我没有其他的意思,因为刚才在这里坐的是一位女生……” 那人话还没有说完,小马赶紧打断他的话。 “我当然知道这里坐的是女生,难道我连我的女朋友都不认识吗,我们两个人的事情用不了你多操心,闪开!” 小马一边说,一边伸手去推那个男孩子,没等男孩子反应过来,小马已经转身离开了。 来到门口,小马大口的喘着粗气。 刚才差一点就被人发现。 如果自己跟那人多说几句,恐怕真的会被余嘉欣抓一个正着! 为了能够掌握实时动向,小马特意在距离后门的不远处停下来。 余嘉欣所坐的位置靠近后门,即便是在走廊当中,也能清清楚楚的看到余嘉欣的身影。 刚才小马就是这样观察余嘉欣的。 果然,等到小马离开以后,有一个女孩子急忙走到了那个男孩子的身边。 “你没事吧,我看着那个人挺凶的,既然人家在谈恋爱,我们就不要管那么多了,快点坐下,一会导师要来了!” 女孩子心惊胆战的望着那个男孩子,开口劝慰。 男孩子也没有说什么,接着坐到了女孩子的身边。 看到眼前这副情形,小马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刚才悬着的心也回到了原处。 时间不长,余嘉欣便回到座位上。 接下来导师进入课堂,同学们在认真听课。 小马的眼睛一动也不动,一直直直的盯着余嘉欣。 喝呀,你倒是喝一口啊! 姑奶奶,只要你喝一口,这件事情我就完成了。 不然,罗少真的会要我的命! 小马一直在原地祈祷,可是一节课快要结束,余嘉欣依然没有动面前的水杯。 就在小马想要放弃的时候,眼前一幕突然让小马的眼睛一亮。 余嘉欣喝水了! 将水杯拿在手里,余嘉欣很自然的按了一下按钮,杯子露出吸管,余嘉欣优雅的喝了一口水。 这个时候,小马的眼珠子几乎要瞪出来了! 喝了,真的喝了! 任务就要完成了! 罗少就要做新郎了! 小马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急匆匆的用短信的形式告诉了罗东元刚才那一幕。 随后,小马便等着余嘉欣趴在桌子上。 罗东元一直在楼下等着,收到小马的消息,罗东元迫不及待地往楼上跑。 刚到楼梯口,罗东元便看到小马的背影。 “马子,你说的是真的吗?” 罗东元压低声音,边走边问。 小马将手指头放在嘴边,做了一个不要出声的动作。 罗东元立刻会意。 等到来到小马身边,罗东元顺着小马的目光看去。 只见余嘉欣已经趴在桌子上,如瀑布一般的长发随意的披散着,真是越看越有女人味。 “接下来我们怎么办,总不能在老师讲课的时候把人给扛走吧?” 罗东元还是有些不放心,把话说以后还咽了一口口水。 小马急的都要跺脚了。 “罗少,你可不能那么心急,一会儿咱们把余小姐弄出去的时候,那也是扶出去,千万不能扛出去呀!” 剩下的话小马没有说出来。 即便你现在饥不择食,你得看看这是什么地方,真要把人扛出去了,那你可就成了名人了! 罗东元听了小马的话以后,一连呕了好几声。 最后,罗东元对着小马伸出大拇指。 两个人还想要说什么,下课铃声突然响了。 很多同学急匆匆的往外走,余嘉欣依然趴在桌子上一动也不动。 小马看看罗东元,罗东元看看小马,两个人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如果这个时候进去把余嘉欣拖出来,那么很多同学都会看到,可就站在原地不动的话,他们又害怕人们发现异样。 最后小马咬了咬牙,干脆豁出去。 “罗少你在这里等着,我马上就回来。” 罗东元还在愣神,小马已经急匆匆地朝余嘉欣走过去了。 “这个王八蛋,我还没有说什么他就往前冲,换了我的好事,我弄死你!” 所有一切都准备好,罗东元甚至都把车开到学校外面,就为了等着把余嘉欣给弄走。 可是,在这么关键的时候,小马这个王八蛋居然都没有跟自己商量就冲出去了,坏了好事,自己绝对不会放过他! 罗东元气得想跺脚,可就在下一秒钟,罗东元突然震惊地瞪大眼睛,连话都说不出来。 只见小马扶着余嘉欣,两个人正在慢慢朝自己这边走来。 我去,这是什么状况? 那东西真的如此管用,还会让人乖乖的听话吗? “咱们一会儿去吃好吃的,我记得你最喜欢吃糖葫芦了,一会儿我给你买。” 为了不让别人怀疑,小马还说了一些土味情话。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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