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这么说东海市最近的几件案子,就是你派人干下的?” 霸哥闻言倒是一愣,最近道上面都传的沸沸扬扬,说东海市出现了变态杀人狂,杀了人之后还把人的器官给挖走了,霸哥自然也听说过。 “噶?”毛登云没有想到霸哥的消息居然如此灵通,自己刚说了一下器官,他立马就联想到了最近的犯罪事件。 索性毛登云也不瞒了,看了看霸哥说道: “没错!这件事情就是我一手策划的!我这边有一堆犯了事情的人,事情就是他们干的,器官都放在了我们的私立医院里,不少都已经移植到富豪的体内了。” 要知道人上了年纪,经常身体会出一些毛病,有时候病情过于严重,就需要换器官,比如换肾、换心脏、换眼睛等等,越有钱的人越怕死,所以价格就卖的越贵。 当然那些富豪都知道自己要死了,自然对钱就没那么看重了,上个月他们医院里面的一颗心脏就卖到了一千万的高价! 最开始毛登云只敢指使小弟去路边把流浪汉迷醉,然后割掉一个肾,或者一个眼睛之类的,这样也不会让他们死掉! 割掉器官之后就把他们扔到路口,这种人没什么人管,所以风险较小。 在干了两次之后,毛登云的胆子就渐渐大了起来,而且市面上也没有那么多的流浪者提供给他们,索性将魔爪伸向了一些独居的年轻人。 为什么是年轻人? 当然是因为他们的器官活力强大,这样就能够卖得更加好! 要是你去割一个老人的器官,压根就没人要,因为本来器官就已经很多年了,移植过去说不定用两年就嗝屁了呢? 割人体器官这件事还是毛登云从国外学回来的,国外持枪杀人,买卖毒品等犯罪活动频繁,而买卖人体器官恰恰是和买卖毒品一样属于暴利,甚至比毒品利润还要高。 在国外的时候毛登云就利用自己的经济实力,给一些非法团队提供场所,让他赚了不少钱。 所以回国之后毛登云又开始策划这种事情了,只因来钱实在是太快! “呵呵,毛少果然是大手笔啊!年纪轻轻为人就这么狠辣!不过你在东海市搞事情,是不是有点没有把我们合胜帮放在眼里?” 霸哥的眼神变得狠辣起来,眼光死死盯着毛登云。 要知道合胜帮可是东海市地下的皇帝,基本上在这块地盘搞事的人,都会提前跟合胜帮打一下招呼,不然很可能下场就非常惨! “这。。。霸哥,我这不是来跟你说了么。” 毛登云额头上冒出了冷汗,确实他们只顾着搞钱了,没有跟合胜帮事先沟通这件事情,万一合胜帮的老大找上门来,还有不少的麻烦。 “呵呵,我开玩笑呢,毛少别紧张。” 霸哥只是想敲打一下毛登云,这是他一贯谈事的风格,只有在气势上先营造出压倒对方的气场,接下来的事情才能够把握在自己的手中。 “哈。。。”毛登云擦了擦额头上面的冷汗。 “不过,毛少,既然你自己就已经干成了,干嘛还要找我们呢?你自己发财岂不是更好?” 霸哥从兜里面掏出了一根雪茄,然后点燃,猛吸了一口。 其实毛登云心里有自己的打算,虽然这事他自己能干,但是他的那群人干事毕竟不是专业的,就怕哪天查到了他的头上! 而合胜帮就不同了,毕竟势力滔天,一旦查起来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就算他们被抓了,到时候自己撇清关系就行了。 “霸哥,这里毕竟是合胜帮的地盘,前面干的事情已经不符合规矩了,我们怎么能接着干?再说了发财还是大家一起发才好,我不是那种偷吃的人!另一方面,合胜帮毕竟是专业的,我的那群小弟怎么能够比呢?所以这件事情肯定是需要霸哥你来入股的。” 毛登云如意算盘那打得叫一个好!既不想损失这条来钱路,又不想担这个风险! “你说得倒有几分道理,不过这毕竟是杀人的事情,我怕持续久了会出问题啊!” “嗯,霸哥你的思维非常严谨,其实这段时间我也想了很多,咱们可以这样,一些流浪汉就直接把能用的器官全部给割掉,反正他们死了也没人管,而其他人就可以割掉他们的肾!这样他们也死不了!影响面也能够降到最低,怎么样?” “毛少,那我从中能够分到多少钱呢?”霸哥对这份蛋糕确实很满意,只要有钱就行了,哪里管其他人的死活。 “这样吧,我们五五分吧!器官毕竟是你们搞来的,而我们负责卖掉!怎么样?霸哥,这是一点心意,你先拿着,当做我们的见面礼好了!” 毛登云也非常上道,直接从兜里面掏出了一张银行卡:“这里面有50万,霸哥先花着,呵呵!” 55分,确实利润非常可观,一个月干个几票,那几百万不就来了么!到时候带着小弟吃香的喝辣的那不是美滋滋吗? 想到这里霸哥点了点头:“好!毛少快人快语,那我就同意了!不知道毛少希望我们怎么做!” 见霸哥同意,毛登云激动不已,只要这块打通了,他就不用再提心吊胆的去考虑货源的问题了,那自己还不直接发大财! “霸哥,那我们当然是希望器官越多越好了!至于怎么来,就需要霸哥帮忙看了!我这边会派出一个小弟帮助霸哥的!毕竟我们干这种事情也有几次了,流程还是非常熟悉的!” 霸哥眯着眼,又是狠狠吸了一口雪茄,然后吐了一个浓重的烟圈,道: “好!我今天回去就安排几个小弟!你放心吧,我这里的人都是专业的!” 对付普通人,他手下的几个人完全足够了! “那天好了!霸哥到时候只需要把人迷晕,然后打电话给我就行了!我这边会安排人现场开始取器官的!” 器官要得都是新鲜,肯定是要在专业的手术室里面进行了,取出来之后也需要专业的设备进行储存。 “那就祝我们合作愉快了!”霸哥伸出了手。 “放心吧霸哥,我保证每个月你少说赚他个几百万!嘎嘎嘎!”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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