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了,小林,说到底,公司的配方还是从你爷爷手上演变过来的,没有你爷爷给的配方,怎么可能将公司做到这个地步!” “刘叔你过誉了,这都是你自己努力的结果。” 林轩也尝过自己爷爷的配方,虽然味道很不错,但是光靠这么一个配方就能够将公司做到这个地步,他是不相信的,后面的配方经过刘杰的不断改良和演变,最终多达几十种,才慢慢成就了现在的万搭调料公司。 “好了好了,怎么样?小林,你就答应刘叔的这个要求吧!好让我舒舒服服的享受人生啊!” “既然刘叔你都这么说了,那行吧!这样吧,公司后面的股份我就跟你55分怎么样?” 从最开始认识刘杰,就给了自己10万的创业资金,然后开烧烤店又投资了几十万,现在又要将公司转让给自己,他确实帮了自己很多很多! “小林,你给的股份太多了,再说了股份哪有55分的道理,一个公司只能够有一个绝对的话事人,他的股份一定要占最多的。” 如果股份都是平分,那么几人的想法出现了差异,那么到时候诺大的公司到底听谁的呢?俗话说的好,亲兄弟还得明算账,将股份的问题理清楚了,才能够接着谈剩下的公司问题。 “这样吧,小林,我拿公司的20%股份吧!怎么样?” “这,不行,那未免也太少了!” 要知道现在万搭调料的市值都价值多少亿了,不知道是他们公司的多少倍,现在加入星火公司,居然只要百分之20的股份,这不相当于白送钱给他们吗? “你先听我说完!既然是融入星火公司,那么之后公司员工的钱也得由星火公司来发,别看现在我的公司赚钱,每个月的开销也不是一笔小数目!我后面只负责分红拿钱,其他的事情都不用找我了,所以我肯定是赚的,你们就不用多说了!” “轩哥,我觉得很好,之前刘叔的万搭调料除了供给咱们的公司,还有其他的杂七杂八的合作方也有合作,合并之后可以成为咱们公司的专属配方!大家想要吃这种味道,就只能来我们的公司,这样下去,公司的名气会越来越大的!而且合并之后,从此大家就认准星火公司旗下的商铺就好了,也比较容易识别。”m.biqubao.com “既然如此,那股份也需要重新规划一下,之前星火公司的占股是我跟轩哥八二的样子,刘叔加进来的话,我觉得可以这样,轩哥7成,刘叔2成,我1成。” 陈乐乐想了想,然后把股份分配的想法说了出来。 “这怎么行?事先跟你说好的你占两成!我觉得我拿6成就可以了,其余的4成你们两个一人两成!” 林轩立马表示了反对意见,其实公司里面的事情大部分都是陈乐乐在处理,平时他基本上都在上学,很少来公司,他差不多等于甩手掌柜的样子,而且还占有这么高的股份,有点说不过去了。 “轩哥,你想想,其实我没有吃亏,刘叔的公司加入进来,星火公司的市值起码翻几倍,那我们的身价不就跟着翻倍了吗,看似我少了一成,但实际产生的收益已经远远大于这一成了,而且公司都是基本上靠你们创建的,我真觉得这样分配差不多!” 刘杰见状也点点头,说道:“小林啊,我支持乐乐的想法,日后公司壮大起来,还缺这点钱吗?你们想想看,要是万一公司日后做到百亿市值,那百分之10可是10个亿了!” “没错,而且我估计发展顺利的话,下半年就能够成功上市,一旦上市,咱们现在的市值少说能够再翻个几倍甚至十几倍!” 想到这里,陈乐乐不禁兴奋起来,短短的几个月时间,星火公司就快完成了从0到上市的过程,这放在商业界那都是相当炸裂的。 “而且,轩哥,不管是烧烤店还是公司,都是你一手组建的,你占最大的股份我们都很支持!要是没有你,我现在指不定还在哪里窝着呢!” 陈乐乐觉得自己正是因为遇到了林轩,才有了用武之地,要是按照正常的流程,他上大学然后出来工作的话,现在说不定一个月工资几千块,还在什么地方搬砖呢! 最后在刘杰和陈乐乐的坚持下,林轩才勉为其难的同意了,他就算想要把股份多给一些他们,他们也不同意,这还有什么办法呢! “乐乐,合并公司之后,你打算怎么做呢?” “这个嘛,第一步,肯定是要先整合公司了,刘叔的公司距离咱们这么远,到时候肯定要合并在一起的,然后万搭调料现有的售卖渠道全部关闭,以后只供给星火公司合作商,这样的话,大家如果想要继续用万搭调料,那就必须与星火公司签订合同单!包括以前的商标什么的都得全部替换成星火!” 陈乐乐的想法异常敏捷,在刘杰说出这个想法的时候,他就已经思考好了后续公司的发展路线。 “不光如此,我们现在也得着手准备公司上市的事情了!要想公司做大做强,乃至以后成为全球知名巨头,上市肯定是必须要做的!” 林轩闻言点点头: “嗯,后面这些事情就按照你的规划来吧,不是特别重要的事情都不用问我,我对你放心!” “轩哥,谢谢你的信任!” 陈乐乐很感动,除了家人外,林轩还是头一个这么相信他的人,现在的星火公司价值少说也是数亿了,换作别人,谁会把这么大的公司交给一个这么年轻的网上认识的人呢?除了林轩应该没有第二个人了吧? “客气啥,咱们是兄弟,不说这些!” “好好,既然事情都谈妥了,那我的心就放下来了,以后看来就等着你们两个给我赚钱咯!” 刘杰很高兴,丝毫没有因为公司转让给他们而感到难过,同时他也提醒道: “我觉得罗氏集团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要知道他们可是世家之一,万一动用一些特别的手段来对付我们的话就需要特别小心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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