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跟班此刻仿佛被打破了醋坛子,双眼喷火的盯着秦志峰,一脸的酸意与嫉妒,在一旁拱火道:“常少,那家伙谁啊?” “他啊,楚静瑶的姐夫。”常邵伟也是一脸的不悦。 “我当谁呢这么拽,原来就一乡下来的小赤佬。” “穿的一身跟比门口要饭的强不了多少。” 几个小年轻一顿拱火,酒意上头的常邵伟左手拿着人头马路易十三,右手拎着老板送的人头xo,走到秦志峰这边。 “静瑶,梓琪,还有两位美女,别光唱歌啊,来来来,别客气,尝尝顶级洋酒的味道。” 说罢也不管几个女生同不同意。 常邵伟直接从吧台上拿出几个杯子,分别往里面加了一些冰块。 “这洋酒啊就得加冰,不信你们尝尝,等你们喝过它之后保管不想喝什么啤酒。” 刚好唱完歌的薛梓琪,放下话筒后,端起酒杯递给秦志峰一杯酒。 “姐夫,咱们碰个杯呗!”薛梓琪笑嘻嘻的盯着秦志峰,喊的十分亲切。 秦志峰重新拿了两个杯子,倒了两杯人头马xo,递给薛凯琪一杯,笑着说道:“喝这个吧!” 常邵伟看着两人放着他加了冰的人头马路易十三不喝,居然重新倒了两杯xo,一脸讥讽地瞪着秦志峰。 “野山猪吃不来细糠,真是土包子,你知道路易十三差不多四万块钱一瓶吗?xo值几个钱,售价也就三千多不到四千块!” “你说你脑子是不是有毛病?放着路易十三不喝,要喝便宜的xo,你该不会是傻子吧。” “常邵伟,我姐夫愿意喝什么你管得着嘛。”楚静瑶瞪着常邵伟,气冲冲的说道。 秦志峰直视着常邵伟,摇了摇头。 他是实在是不想搭理常邵伟,不过看着有些疑惑的几个女孩,忍不住解释道:“你们喝这个吧,虽说是便宜了一些,口感也不算太差,毕竟总比喝假酒好。” 秦志峰话音刚落,常邵伟瞬间炸锅,蹭的便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指着秦志峰的鼻子冷着脸呵斥道:“你懂什么?你要说莉姐送的xo是假的,我还相信那么一丢丢。毕竟是免费送的,这两瓶路易十三可是我花了八万块钱买的,能是假的吗?” 常邵伟一炸锅,几个根本也赶紧附和。 “小子别以为出了社会就什么都懂,洋酒可是高档货,你喝过嘛!” “不懂就别瞎说,你知道假一罚三嘛?这么大的ktv要是敢卖假酒,常少就敢让他赔!”biqubao.com 秦志峰从常邵伟手中拿过洋酒。 “这种酒其实是白兰地酒,产自法国,陈化期达到五十年以上的才能被称为路易十三,你们看看这标签上的日期首先就不够。” 相较于几个小男生梗着脖子跟个斗鸡似的,秦志峰不卑不亢的科普,听得在场的人愣了神。 现在不像后世互联网那么发达,科普的up主也没那么多。 就连都市类型的神豪文小说也没有大行其道。 常见的82年拉菲,黑桃a等装比洋酒也没怎么出现在大众视野中。 因此很多东西确确实实只有踏入了那个阶层,圈子才有可能接触。 就比如常邵伟,他虽然偶尔喝过路易十三,但是总共就没有几次。 根本就拿不准眼前的酒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看着秦志峰手指的生产日期,仅仅两年。 “就...就算...年份不够你也不能说它是假的啊!”常邵伟有些结巴地反驳道,全然没有之前的底气。 “常少说得对,充其量年份不够,有可能是服务员拿错了,毕竟没有谁会向你那么无聊盯着日期看。”另外一个小年轻也附和道。 “说不定哪份报纸上看到的,就在这儿瞎吹,你喝过吗?” 秦志峰扫视了他们一眼,几乎在接触到秦志峰眼神的一瞬间,几人瞬间齐齐闭了嘴。 “那我就在跟你们科普一下,下次科普可要收费了,首先人头马所有系列都有防伪拉环,你们自己对比一下。” 楚静瑶立马拿起两种酒的瓶盖看了起来。 “真的诶,姐夫,xo有拉环,路易十三这么贵反而还没有。” “正品的瓶颈是金色的,仿冒的一般是印章加印上去的。” “还有正品的都是统一规格70cl,眼前这瓶路易十三却标记的是700ml。” 几个女生中,陈雨早已经一脸额花痴,满眼皆是崇拜之色。 “静瑶,他不是你姐夫,是你哥对不对,你一定是骗我的。” 陈雨的花痴,其他室友眼中难以掩饰地欣赏青睐,没有让楚静瑶开心自豪。 不知道为何她的心里反而有一丝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担忧与醋意。 盯着眼前这个比她们年长几岁的男人,她的姐夫。 楚静瑶又有些无奈,怎么自己就不早遇到他呢! 如果是这样的话,她一定会跟堂姐洛佳薇争一争这个优秀的男人。 “我才不信你这个土包子说的话呢,指不定在杂志报纸上看到的,就拿过来卖弄,我以前又不是没有喝过路易十三就是这个味!”常邵伟说着端起吧台上满满的一杯洋酒仰头一饮而尽。 为了证明酒是真的,他还刻意砸吧了两下。 穿着限量款的运动鞋,露出价值三十万的手表,握着最新款的手机。 围在常邵伟身边的几个小年轻一看常邵伟这一身,赶紧说道:“差点被你这个乡下来的土包子,兜里有几个子儿,喝得起这么贵的洋酒吗?” “常少,他...”一直没有说话的张志超看了看秦志峰后朝着常邵伟吞吞吐吐道。 “他什么他!你特么的怎么连话都不明白?”常邵伟一脸的怒火,尽数发泄到了张志超身上。 谁叫张志超他哥张永是他老子常自清的下属呢! 正在气头上的常邵伟丝毫没有给张志超留面子。 张志超此刻一脸的憋屈,眼神中闪过一丝愤怒。 泥人尚有三分火,之前在大厅的时候常邵伟已经凶过他一次。 张志超自然是不敢拍桌子叫板,不过并不代表他没有办法。 “常少,那我就说了哦!”张志超笑了笑问道。 “有屁就放!”常邵伟一脸的不耐烦,丝毫没有注意到张志超的异常。 “他是志浩电子的老总秦志峰,就是收购了那个上了人民“日报”连锁网吧的那个,我听我爸说,现在市值怎么的也值个千万。”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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