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 洛佳薇到了办公室。 张景程便来到她的工位。 “佳薇啊,我比秦老弟虚长几十岁,称呼你一声弟媳可以吧!” 洛佳薇也被张景程的一声弟媳搞得很不自在。 堂堂老总在公司这么称呼她,他总是觉得很不自在。 “弟媳,我刚才已经通知后勤,你的独立办公室正在收拾,等会儿你就可以搬过去了。” “张总,所有组长都没有独立办公室,这怎么行呢!” 办公室里其他人也都是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 “纯粹是你这个职位较特殊,当然我绝对不是因为秦老弟的原因。”张景程打着哈哈。 “张总,你叫我小洛就行。” “那行吧,以后我就叫你小洛。” 张景程打着哈哈。 洛佳薇很是愕然。 搬办公室这种事绝对不需要张景程来通知。 他这么做,无非是想表示对自己的重视。 另一方面应该也是想让公司的那些谣言不攻自破。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秦志峰。 张景程刚才也说得很明白。 “小洛啊,中午tod的黄总还有有朋要请秦老弟吃饭,你也一起去呗,人多热闹。” “不不,张总,我刚接手设计组,现在都还没有厘清思绪。” 洛佳薇现在脑瓜子都是嗡嗡的,说什么也不愿意去。 “工作嘛,得慢慢熟悉,一口吃不成胖子。” 洛佳薇犹豫了片刻,最后还是摇头拒绝。 看着张景程远去的背影。 洛佳薇满脑子都是疑惑,秦志峰究竟做了什么能让张景程如此结交。 锦江大酒店。 张景程,黄龙江正在帝王间里闲聊。 “有朋还没来?” 话音刚落,陈有朋爽朗的笑声传来。 “你们两位请秦先生,我敢迟到吗!” 张景程看着一脸笑容的陈有朋,忍不住打趣道。 “有朋笑得这么开心,难不成发了财?” “嘿嘿,老张你不知道?” 陈有朋将他跟着秦志峰在万和写字楼上大赚一笔的事情说了出来。 听得张景程跟黄龙江一愣一愣。 空手套白狼。 两人就这么凭空薅了万和集团七百多万的羊毛。 黄龙江深吸了一口气。 “秦先生果然是高人。” 一天的时间挣了足足他好几年的薪水。 秦志峰进了酒店大厅。 目光一扫,不得不感慨张景程的财大气粗。 2002年的装修风格放在后世也不过时。 奢华如同皇宫,迎宾的女郎清一色的旗袍大长腿。 一名领班赶紧上前柔声问道:“先生您好,请问您有预约吗?” 秦志峰刚想说话,身后传来一声怒骂。 “你个废物赌鬼居然敢跟着我们?” 秦志峰哪里听不出这特别的声音,正是他的丈母娘赵春兰。 回过头一看,果然是赵春兰与洛建国。 秦志峰本想上前将装着三十万现金的口袋交给她们。 赵春兰上前看着秦志峰皱着眉头问道:“你跟着我们到底想干什么?” “妈....我没有跟着你的意思....刚好有人请我在这里吃饭...” 正在这时,大厅中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 “赵阿姨,你们来了,楼上请!” 西装革领的男人,带着黑框眼镜,快步走了上来。 迎宾的女郎柔声地打着招呼:“张经理,他们是你的朋友?” 见到眼前的几人居然认识三楼的大堂经理张伟。 虽说只是一个普通中层领导,但也比他们强。 几个服务员看向几人的表情也多了几分尊重。 这一幕让赵春兰暗爽不已。 她笑着亲切地拉着张伟的手,一副看向女婿的样子,笑着道:“你就是小张?果真是年少有为啊!” 张伟只是笑了笑便热情地招呼两人上楼。 “阿姨,不瞒你说,脱了不少人才定到的四楼。” 张伟亮出手里的紫卡。 这张卡是他死气摆脸求着他的领导借的,以他在公司的级别只能够去三楼订餐。 锦江酒店实行严格的会员制。 不同等级的会员只能在相应区域消费。 换句话说,有的楼层是一般人想出钱也去不了的存在。 四楼的包间,已经是洛家人不敢想象的地方。 “啊!这怎么好意思!小张真是厉害!”张春兰捂着嘴巴,心里简直是乐开了花。 去年她的生日,托了不少人,才订到三楼的包间。 她知道能够订到四楼意味着什么。 看向张伟,越看越满意。 回头的时候不小心瞥到秦志峰一眼,难以掩饰的不屑。 恨不得一脚把这个女婿踢开。 当初自个儿怎么瞎了眼会同意这样的废物当女婿。 一定得尽快让佳薇跟她离婚。 “先生,请问你有预约吗?”穿着开叉旗袍的女郎再次询问。 出于职业素养,脸上并没有任何不悦,但是语气已经多了几分不耐烦。 从刚才的对话看来,就知道眼前男人在家里没什么地位。 一个被丈母娘一家看不起的男人最多也就是在一楼二楼大厅吃饭的主,怎么可能会有贵宾卡,更不可能预约。 “他能有什么预约,穷鬼一个,欠了一屁股烂账,想跟着我们混饭吃,你赶紧叫人把他轰出去。” 赵春兰两口子背着洛佳薇物色对象。 被秦志峰撞见,自然还是有些心虚。 毕竟秦志峰与洛佳薇还没有正式离婚。 按照以前秦志峰那烂酒鬼的性格,被他知道了说不定真会打起来。 “妈,我真没有跟踪你们,我来是想把钱...” 一旁的张伟听到秦志峰对赵春兰的称呼,马上便知道了秦志峰的身份。 故作大度的他,主动上前伸手:“你就是秦志峰吧,既然都跟上来了一起吃个饭吧!” 赵春兰见张伟都这么说了,也不好多说,只是回头瞪了秦志峰一眼:“你看看人家小张,心善人也大方,再瞧瞧你,废物一个。” “也罢你就跟着一起上去,看看人家小张的实力,好让你死心。”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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