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六子骂骂咧咧道:“呸!不待就不待,你还以为耿氏一族是金窝银窝啊!” 这耿六子家条件不好家里兄弟姐妹就有八个,他是家里的老六,要不是耿老爷子,他家怕是全部都饿死了。 至于耿仁斌,就算没有他这些粮食,耿氏一族的族人也过得很好,因为耿氏一族是有农田的。 虽然不多,但是养活耿氏一族,坚持个一年、两年是没有任何问题。 所以族长这副嘴脸真够恶心的,耿老夫人看着他,心也挺凉的: “不错,你既然觉得耿氏一族全部都是靠耿仁斌、耿仁杰两兄弟,那以后就千万抱紧这两兄弟的大腿。 我确实听说过人走茶凉,可没想到能凉到这种程度。 行了,耿氏一族愿意跟我走的,现在就收拾东西,跟我走。” 族长冷哼一声道: “你不过就是个老娘们儿,居然想带耿氏一族的男人走,你看会不会有人听你的。 还有既然来了,就把耿仁斌、耿仁杰的东西给他们,我们耿家的东西,自然有耿家说了算。” 耿老夫人看着他似笑非笑道: “来来来,我洗耳恭听,我特别好奇你们耿家有什么东西?耿氏一族有什么东西? 当时我嫁进耿氏一族的时候,你们都住的茅草屋,现在呢!全部住着白墙青砖大瓦房。 你们可真够不要脸的。” 族长的脸色不好看了,族里的长老劝道: “好了,都是一个族里的,就算老爷子走了,不是还有仁和吗? 别把事情做得太绝了,没了族里,你一个妇道人家,管理这么大的耿家,早晚会出事。 可有我们耿氏一族,你们就有坚强的后盾,到时候仁斌和仁杰要是再往上爬爬,咱们耿氏一族不就起来了吗?” 说白一点,现在就是想逼着耿老夫人,交出耿家的资源。 耿老夫人似笑非笑道: “不过是两个庶子,也敢爬到老娘头上来,老娘当初可是从尸山血海里头爬起来的,少在我面前装蒜。 还有耿家的东西,可轮不到你们做主,老爷子生前就已经把所有的东西都给分好了。” 说句难听一点的话,就算是查,他们都查不出来。 因为有些铺子全部都已经卖光变现了,耿仁和也挺狗的,自从福宝跟他说,几年后会有大的灾难,这些铺子、房子都留不住。 他就开始着手处理这些铺子、房子,所有的铺子、房子都换成了黄金,黄金是最保值的,然后藏在了东北。 京城是最不安全、最动荡的地方,说实话耿老夫人对这个儿子也是很无语的,听风就是浪,刚开始恨不得把他掐死。 可是后来转念一想,就凭着他这儿子的德性,根本也保不下耿家这么大的家产。 倒不如随他去了,所以京城好多人家都知道,耿家穷疯啦! 现在都已经把能卖的都卖了,不能卖的也卖了,就剩下个老宅子,要不是耿老夫人拦着,这个老宅子也给他卖了。 族长怒斥道:“不要你的bi脸,老爷子那时候病入膏肓,怎么可能给你们写什么东西,我看啊!这些东西都是你自己写写的。” 这是急得骂人啦?耿老夫人冷笑道:“那你可以去告啊!你告赢了,我就把房子给你们。” 耿仁杰大声道:“族里所有的人都听到了啊!只要我们告赢了,这房子就是我们的了。” 告赢了?做梦呢! 耿老爷子早就想到有这么一天了,就怕自家子女为了这些事情闹起来,所以这宅子的名字就写得耿年余的。 耿老夫人叹了口气,她淡淡看着这些族人道:“没有人愿意走是吗?” “我们才不愿意跟你们去大东北呢!去了那里根本就没吃没穿的,你瞅瞅你以前穿成啥样,现在穿成啥样?” “对,我听说耿家现在啥都没有了,都被他们卖光了,那些铺子、房子都用来抵债了,所以大家千万不要上当。” “这老货在我们最难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帮助过我们,连袋米都没给我们送啊!” 可耿六子站了出来大声道:“我愿意走,我全家都愿意跟着走。” “还有我家……” “把我带上,我家也愿意去东北……” “我家……” “我家……” 最后一共站出来了10户人家,这些人家都受过耿老爷子的大恩,所以直接开始回去收拾东西。 族长气得破口大骂道: “你们这群白眼狼,狗都不如,我倒要看看你们真跟去了,有什么好日子的过。 那东北本人穷的叮当响,那山沟沟里面连饭都吃不饱,你们跟去试试。 不过话说回来了,你们假如敢再回来,我就打断你们的腿。” 耿仁斌也看着这些族人冷笑道:“对,这群养不熟的白眼狼,就该这个样子。” 其他族人面面相觑,说实话,族里的地都是耿老爷子给的,就连族里的学堂都是耿老爷子帮忙建的,还有家家户户的房子,也是耿老爷子花钱花精力让人修的。 耿老爷子看着他族里的人道: “没想到啊!这些都是我手把手提携出来的后辈。 哪里知道他们有一天,会调转枪头对准我的家人?” 福宝坐在旁边也叹了口气道: “人嘛!都有欲望的,就像这个族长明显就是贪心得很。 更何况人也不能总是靠族里,自己靠自己才是王道。” 耿老爷子是真的伤心,那时候看着自己族里那么穷,他心里也很难受,于是就跟耿老夫人商量了,用自己的钱培养耿氏一族。 不管耿氏一族走到什么样,他觉得都对得起耿氏一族的列祖列宗,可哪里知道耿氏一族会是现在这个样子?biqubao.com 福宝倒是挺看得透的,这就是人性,前世的时候,她在医院看的太多了生离死别,医院是非常磨炼人意志的地方。 也是最能看到人情冷暖的地方,她看到过好多老人、孩子被丢弃。 也看到过好多女人为情自杀,更看到过好多人,因为得了重病没钱治,最后死在床上。 所以这辈子她很看重钱,因为她知道只有自己手里有钱了,心里才能不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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