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张浩签完字,然后拿出银行卡直接付完了全款,一旁的杨于城啧啧道,“万恶的资本家呀!” 张浩笑道,“杨主任,我家的钱都是正经赚来的,省里都调查过,而且我家都是体制内的,哪来的资本一说,小心我告你诽谤啊!” 杨于城知道张浩在开玩笑,呵呵一笑道,“行了,房子买好了,这回满意了吧?另外还有两个小区,要不要去看一看?” 张浩一脸无奈,“买了这套房子,卡里钱也不多了,买不起买不起,还是去看看车吧!” 张浩对车从来没什么要求,虽然也很想试试兰博基尼,法拉利这样的顶级豪车,但是他是来读书的,加上清华大学不乏达官显贵家的少爷小姐,太高调总归容易引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豪车迭代太快,与后世的车型相比,张浩总感觉现在的豪车超跑都带着一丝老气,反正以后有的是机会,也不急于一时。 因此张浩在杨于城的陪同下买了一辆奥迪A6,虽然是老款,但在张浩心中,全当是纪念自己上一世的爱车了。 在杨于城帮忙下,张浩拿下了后世千金难求的牌照。 张浩开着车,诚恳地对坐在副座的杨于城感谢道,“杨主任,今天真的谢谢您了!麻烦您陪我跑这么久。” 杨于城笑道,“小事,在京城混了这么多年,多少积累了些人脉,认识些朋友,不必客气!” 张浩虽然看着路,表情却十分认真,他在年轻时受过打击之后,心思也开始多了,很多时候会走一步想多步,但不代表他的初心变了。 一个人对他真好假好,是看得出来的,即便有些人不是因为自己本人的原因,那又怎样呢?人家做的事是实实在在为你好就行了。 “杨主任,您这么大个官,陪我一个大一新生逛了一天,又买房又买车的,我是过意不去的,这样吧,晚上我做东,咱们喝两杯,学校没规定学生不能喝酒吧?” “哟嚯,听起来,你小子挺有信心的,听你的意思,酒量应该不错呀,行,那我就不客气了,晚上我可要打地主了!” “嗐,又来说这话了!” “哈哈哈!我可没有开玩笑,咱们学校里官二代,官三代,富二代,富三代都不少,但我敢说,刚上大学兜里揣着几千万的学生几乎是没有!你不是地主是什么?” 张浩也失笑道,“行吧行吧!看来我这形象是已经在您心里定型了,我三言两语是改变不了了。” 因为晚上要喝酒,所以张浩先把车停到了自己的小区,和杨于城打车前往饭店。 原本张浩想要找家高档点的饭店,可是在杨于城执意之下,最终两人还是来到了学校边上的一家普通的土菜馆。 用杨于城的话来说,这么多年,他吃过的好东西也不少,吃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心情和跟什么人吃。 不过在点菜上,杨于城拗不过张浩,张浩整整点了十多个菜之后才停。 杨于城无奈地说道,“咱们就两个人,三个热菜,两个下酒菜,不就好了,点这么多,吃得完吗?” 张浩调笑道,“堂堂清华大学招生办主任,正处级干部,标准也太低了吧!三五个小菜就把晚饭对付了?” 杨于城白了一眼张浩,“在京城,一板砖能拍倒一大片处级,我算个屁啊!” 张浩也不再开玩笑,“好了好了,吃不完我打包带走,宿舍里可还有三个室友在呢,不会浪费的。” 听了张浩的解释,杨于城点了点头表示了解,也没有多说什么。 两人进了包间,张浩从手里拎着的袋子里拿出下午特地买的茅台。 “杨主任,我酒量一般,咱们先喝一瓶,不够再开,你看这样行不?” “行,咱们是喝点小酒聊聊天,又不是招待客人谈业务,没必要喝得酩酊大醉,尽兴就行。” 张浩双手托杯,“杨主任,我先敬您一杯,感谢您对我的照顾和帮助!” 杨于城说道,“既然你感谢我的照顾,那叫杨主任太见外了,叫杨叔就行了,我听你家里人喊你小浩是吧,那我以后就喊你小浩吧!” 张浩也不是矫情的人,“好,杨叔,我敬您!” 酒过三巡,两人吃吃喝喝了将近两个小时,说是尽兴,倒也把两瓶酒给喝完了,看起来人也喝了个七八分醉。 杨于城借着酒劲,对张浩说道,“小浩,当初我在电话里跟你聊的时候,我就感觉你跟其他学生不同,这么些年,那些达官显贵家里的孩子,我也见过不少,他们在我面前表现出来的沉稳,我一眼就看出来是装的,唯独你不同,我不知道你爸张安平是怎么教的,你是真的很成熟,我相信你以后一定会大放异彩。” 张浩有些醉醺醺地笑了笑,“杨叔,您应该知道,我爸是乡镇出来的,从小就把带在身边,跟他们大人待多了,自然就有样学样了。” 看喝得差不多了,两人又聊了一会儿,就决定回去了。 张浩让服务员把桌上大多没怎么动过的菜打包,然后一手拎着菜,一手跟杨于城互相搀扶着出了饭店。 杨于城在学校有房间,晚上喝了酒,就不打算回家了,准备在学校对付一晚。 张浩把杨于城送到楼下,并小心嘱咐杨于城注意楼梯,早点休息。 杨于城挥了挥手,扶着楼梯扶手一步一晃地上了楼。 张浩等到杨于城上了楼,房间灯亮了之后,才转过身慢悠悠地回宿舍了。 而杨于城上了楼后,便一改醉醺醺的样子,恢复了清醒的模样,一瓶酒还不至于让他醉成这样。 杨于城站在窗口看着张浩离去的背影喃喃道,“就当结个善缘吧!” 张浩回到宿舍,唐青云,沈晨飞和吴波三人正聊着过几天新生晚会的事情。 张浩进了门,把手里几袋子吃的往桌子上一放,“晚上跟一个长辈吃饭,菜点的有点多,这些基本没动过,带回来给你们加餐!” 唐青云三人眼前一亮,“浩哥大气!”“浩哥牛逼!”“浩哥威武!”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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