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卫国铁青着一张脸走到大门口,远远就看见刘芳穿着花裙子,化着精致的妆容站在门口等他。 若是原来李卫国一定会觉得刘芳这么打扮是替自己长脸,可自从知道了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有孩子以后,每次一看见盛装打扮的刘芳就觉得满满都是负担。 为了逃避内心巨大的亏欠和隐瞒事实的内疚,他便选择尽量减少和刘芳碰面的机会,免得一见面他心里就堵得慌。 可他们是正经的两口子,李卫国不敢面对事实选择躲起来,刘芳不明所以肯定不能善罢甘休,这不就追到部队里来了么! 李卫国以为刘芳跑到部队来是抱怨他不回家,一路上他想了好几个理由给她交代,可没想到刘芳看见他并没有朝他发火,而是满脸开心地小跑着迎过来。 李卫国顿时觉得十分奇怪,难不成刚才那小战士在胡说八道?刘芳怎么看也不像是来和他吵架的样子。 “你怎么来了?有什么事不能等我回家再说?” 见了面,李卫国还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刘芳被他问得心里鬼火冒,可想着要告诉他的“好消息”,到底还是先把这口气忍了下来。 刘芳亲热地要贴过去,谁料李卫国竟避嫌地往后撤了一步: “靠这么近干啥?!这是单位,注意影响!” 他这一举动无疑让刘芳又气又臊,什么时候夫妻俩靠近说句话都影响不好了?! “我有重要的事给你说!” 李卫国压根儿不相信刘芳找他能有什么重要的事,她向来跟娘家和婆家都没有往来,两家人有事也是直接打电话来部队找他,她又不做饭又不养孩子,每天除了化妆就是逛街,能有什么重要的事? “你就站那儿说就行,有什么事还要遮遮掩掩的才能说。” 刘芳深吸一口气,努力压住想发脾气的冲动,从脸上挤出一个自认为无比温柔的表情,娇柔地轻声说道: “卫国,你要当爸爸了!” “你说什么?!” 李卫国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怎么也没猜到能从刘芳口里听到这句话,要是从前他肯定激动得立刻就要抱起刘芳原地转圈,可现在他已经知道自己这辈子不可能有孩子...... 刘芳只当他听到这个难得的好消息太激动了,脸上泛起红晕更大声地重复道: “我说,你要当爸爸了!我怀孕了!” 李卫国只觉得天灵盖都被刘芳的这句话震得嗡嗡作响,体内一阵气血上涌,只觉得脑子里突然像有根绳子断了一样,发出清脆的“嘣”的一声,整个人直直地就向后倒去。 这一幕发生的格外突然,刘芳根本来不及反应,身后站岗的战士们倒是看到了,可他们离两人的距离也来不及上前扶住李卫国。 只见李卫国像个僵硬的雕像一般重重地砸在了地上,发出一声沉重的声响。 刘芳被吓呆了,都忘了蹲下去把李卫国扶起来,还是战士们跑过来把李卫国抬到了路边,又赶紧叫人去喊军医。 军医跑来一看李卫国这脸色,立马上手翻他的眼皮: “糟了!很有可能是脑出血!赶紧送医院!” 得亏这是在部队大门口,当即便开了一辆军车来,拉着李卫国和刘芳就往金帛市人民医院疾驰而去。 训练场上的战士们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觉得休息够了,也不见自己连长回来,一直等到了吃饭时间,一排长也不敢私自解散队伍,只能又跑到大门口去请示李卫国。 哪知道这一去才听执勤的小战士说自家连长晕倒送医院了! 训练的时候都还好好的,怎么会突然晕倒呢? 小战士耳朵尖,心里觉得这也是件好事,也就没把住嘴上的门儿: “估计李连长是太高兴,激动坏了!他媳妇说她怀上孩子了,李连长要当爸爸了!” 这可真是好消息啊! 一排长在李卫国手下多年,偶尔和他一起喝大酒时,也能听出李卫国言语间对自己迟迟没有孩子的遗憾。 怪不得李连长能激动得晕过去,连一排长都替他高兴,立马跑回训练场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给了原地等待的众人。 虽然李卫国平时对三连战士们很是严厉,可战士们还是由衷地尊敬自己的连长,听到这个好消息,顿时又是一阵欢呼沸腾,大家都很是为自家连长高兴。 三连的阵仗当然也引起了其他两连战士的注意,有私下里关系好的凑过去问了一嘴,很快李卫国媳妇怀孕的消息就传遍了整个团部,连孟久安都有所耳闻。 孟久安当天晚上回家,还把这事给余长乐提了提,当时听完余长乐的脸色就有点古怪。 这个“好消息”结合她在车站旁边小巷子里看到的那一幕,一个狗血的念头就不自觉从她脑子里钻了出来,刘芳肚子里的孩子是李卫国的吗? 可她也不能仅凭自己的猜测就张嘴给孟久安一顿乱说,那不成和刘芳她们一样的长舌妇了么? 李卫国这么短的时间进了两次医院,作为同僚,另外几个战友约上孟久安明天一起去医院探望他,顺便庆祝他要当爸爸的好消息。 孟久安便想着跟媳妇提前报备一声,免得余长乐饿着肚子等他回家吃饭。 余长乐好心提醒道: “你们探病就探病,人家自己还没公布这个好消息,你们就先别提了吧,有些地方不是有前三个月不能说的习俗么,别触了人家霉头。” 结合她看到的那一幕,她总觉得李卫国的晕倒不是激动那么简单,可以李卫国的性子没理由知道自己被戴了绿帽子还忍气吞声的吧? 别人家搞不懂的事情余长乐也不愿意浪费脑力去想,有这八卦的精力,还不如多看两页账本,她现在一出门就是半个多月,店里的生意还是要定期过问才行。 孟久安看着灯光下看账本看得认真的余长乐,绝美的侧脸上娇艳欲滴的红唇自言自语地碎碎念着,他的心里就忍不住一阵痒痒。 他这媳妇真是个小财迷,走了这么久,回来了就急着看账本,也不想看看身边他这个大活人! 难不成他还没一个账本有吸引力?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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