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军婚,大院飞来金凤凰_第449章 买到鸭绒服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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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长乐听完他的条件,这才恍然大悟。
  不过她也能理解,晚一个月的时间足以让兴发制衣抢占市场,赢得头筹。
  那她会答应周德发这个条件吗?
  答案是,当然会!
  以丝厂现在亚麻布生产线的月产量一个月最多能完成一千五百匹的情况来看,周德发一连下了二十万订单,就是两千匹亚麻布,本来生产完成就需要一个多月的时间。
  可丝厂的月产量周德发并不知晓,所以才会把这个需求当成一个条件来和余长乐商谈,余长乐当然也不会老实到把实际情况说出来。
  “没问题,发哥,只要是您介绍的新客户,我保证起码都比兴发晚一个月的时间发货,兴发一定第一个收到货,一步先,步步先!”
  有了余长乐这句话,周德发才算是真的放心,脸上的笑容也开怀了许多:
  “行,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你回去等我的好消息,发哥给你介绍大客户!”
  ......
  从兴发制衣回来,余长乐将这个好消息告诉给了江福水,江福水听说有了客户激动不已,可一想到明天要自己上场和人谈合作就忍不住开始有些发怵。
  余长乐宽慰他:
  “江大哥,你就把他当成武馆里一个要把孩子交给你的家长,不用刻意讨好对方,也不用紧张,就把我们的专业服务介绍清楚就行,你越严肃认真效果越好。”
  这个工作江福水必须自己锻炼出来,毕竟他才是驻守羊城的公司负责人,不能凡事都指望余长乐出面。
  江福水咬咬牙,暗自给自己打气,公司还有一大群兄弟要养活,他就是豁出去这张老脸也要支棱起来,就当接受检阅了。
  关于收费的问题,余长乐和他商量之后也制定了一个详细的价目表,不同的配置、不同的服务对应不同的价格,一目了然,丰俭由人。
  这样也省去了江福水在价格问题上不擅长讨价还价的麻烦,固定价格恕不讲价,一年起签,两年九折,三年八折。
  经过一下午余长乐的突击培训,江福水总算是树立起了一点信心,凡事都有第一步,勇敢迈出去了就好。
  第二天中午,江福水就激动地给军区招待所来了电话,新浩英安保公司顺利签下了第一笔为期一年的安保合同。
  余长乐也很高兴,虽然周德发只签了一年的合同,但她相信等他体验过新浩英的安保服务之后,要不了几个月就会主动续签更长时间。
  而且更重要的是,兴发制衣无形中就成为了新浩英安保公司在工业园区的一个展示牌,园区里这么多企业,她相信以新浩英的专业表现一定会吸引到更多的客户。
  所以,安保公司招人的事更加迫在眉睫。
  签下第一笔安保合同,江福水的信心也倍增,再招人也有了底气。
  下午余长乐也没闲着,高第街虽然已经收摊了,但曹老板那里的货她随时想看都看得到。
  羊城入冬之后,曹老板也新进了不少冬款,可遗憾的是他还是没有找到余长乐想要的羽绒服。
  余长乐觉得他可以改变一下寻找的方向,找找做专业运动服的厂商说不定会有收获,像那些登山运动员肯定会需要这类服装。
  听了她的建议,曹永旺简直豁然开朗,他怎么就没想到呢?!
  没有羽绒服,余长乐还是挑了七、八款其他服装让曹老板发回金帛,有了兴发制衣那二十万的亚麻布订单提成,此刻的余长乐就三个字——不差钱!
  曹老板让余长乐回招待所等他的好消息,果不其然两个小时以后就风风火火地抱着一件羽绒服跑来了。
  “小余啊,你睇下,介係不係你要嘅羽绒服?”
  曹老板还喘着粗气,脸上却笑开了花。
  那衣服看上去就比普通棉衣要厚不少,余长乐接过来摸了一下,摸到衣服里有一根一根的细条,再拿到鼻子底下闻了闻,还能闻到一股熟悉的鸭毛的味道,与其说它是羽绒服,更准确的叫法应该是鸭绒服才对。
  因为八零年代技术不成熟的原因,并不能像现代一样将鸭绒的部分单独提取出来用作填充物,这件衣服里面估计直接填充的是鸭毛,才会有毛梗和略重的味道。
  不过余长乐也不担心这种品质的羽绒服卖不出去,八零年代的消费者需求朴素多了,只要实用、价格合适,没人会嫌弃偶尔从尼龙面料里钻出一小截鸭毛梗子,那些毛梗和味道恰恰是羽绒服货真价实的体现。
  “曹老板,这羽绒服男女款都有吗?怎么卖?”
  曹老板一听就知道找对了东西,顿时笑得越发真切:
  “都有,都有,你要我都给你最低价啦!在我摊位上卖至少贵五蚊!女款三十五,男款四十,各有两种颜色,你要多少?”
  羽绒服是新兴服饰,群众认识度还不高,服装厂不敢卖高价,现在单价还没有呢子大衣贵。
  余长乐原本想多买点,可考虑到金帛的冬天比较长,一个冬季如果都卖同一个款式未免有些乏味,便把两种款式每个颜色各要了五十件,让曹老板找到新款式再拿来给她看。
  曹老板高高兴兴地应下,他就知道小余不会让他白忙活。
  第二天一早,周德发就给余长乐打来了电话,他帮她约好了要介绍给她的新客户,就是那个羊城服装协会的大佬。
  有周德发牵线搭桥,合同签约十分顺利,等他看到余长乐在合同上备注的到货时间,心里更加踏实舒坦。
  余长乐对他又是一顿感谢,这笔合同签下来,丝厂的亚麻布订单又增加了一千匹,她的提成也增加了两万块!
  两周时间倏然而过,每天晚上孟久安都会雷打不动打电话来关心余长乐几句,只是那语气一天比一天哀怨,估计心里也是郁闷极了。
  好不容易冬训完,马不停蹄就打了报告申请离队,孟久安原以为自己从此可以过上天天搂着媳妇亲亲热热的甜蜜日子,哪知道他回来了,媳妇又走了,他不过是从集体的单身生活过上了个人的单身生活,越过越凄凉。
  余长乐听着他越发委屈的声音暗暗想笑,估计自己要是再不回去,孟久安下次打电话来就该哭了。
  好在姜宇已经替她买到了送孟久安的生日礼物,羊城的大事小事也都理顺了一遍,这时候她也能安心踏上返程的路。
  可令余长乐没想到的是,这趟回金帛的火车却坐得她格外难受。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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