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不用赶早去高第街进货,余长乐难得睡了一个懒觉。 醒来第一件事就是给刘波打去电话,通知他新增四万元亚麻布订单的好消息。 接到电话的刘波简直高兴坏了,虽然四万元的订单对整个丝厂来说并不算大单,但这是他上任之后促成新增的第一条生产线,是目前丝厂改革转型的亮点,也给了丝厂信心探索更多更新的改革发展思路,对丝厂当前的转型阶段意义重大。 电话里他一个劲儿地感谢余长乐,问她啥时候回金帛,他一定要请她吃顿好的。 余长乐考虑到安保公司和服装品牌的事,估摸着这次可能要在羊城多待几天,便决定先把订单合同和订金通过邮局给丝厂汇回去,当然周德发支付的一半订金里余长乐已经将自己的代理费用扣了出来,手里一下又有了八千元现金。 她挂了电话,准备出发去邮局办事,刚踏出招待所的大门,就在旁边的面摊上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江福水咧嘴笑着朝她打招呼: “起来啦,过来吃面!” 余长乐有些哭笑不得,看来昨天的婉拒不成功,江福水今天是跟定自己的节奏了。 她无奈地笑着坐下来,点了一碗鲜味馄饨: “江大哥,你忙你的,不用跟着我,我今天没啥事,一会儿去邮局给丝厂寄个订单合同,再把订金给丝厂汇过去,剩下就只用回招待所等着其他人联系我了。” 江福水点点头:“那行,我陪你去邮局把正事办了,把你送回招待所,我再去珠江区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出租门面。” 说起门面,余长乐赶紧把昨天从姜宇那儿打听到的消息告诉江福水。 江福水一听眼睛都亮了:“羊城新区都开始开发了?那地方不错,算是近郊,原来就通了公交车,交通也方便,行,一会儿把你送回招待所,我跟着就坐车去转转。” 得,江大哥今天是安了心要陪着她,这份好意余长乐也只能欣然接受。 邮局的业务办得很顺利,很快办完了丝厂的事,想到回招待所也无事可做,余长乐又改了主意,她想去医院探望一下羊城酒家的老板。 昨天她离开医院的时候,人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从急救室里送到了加护病房,只是暂时还没苏醒。 江福水听说她想去探病,心里不放心,还是跟着她一起去了医院。 两人提着水果和糕点走进病房,正好陈经理也在,连忙向病床上已经苏醒的老板介绍道: “东家,这位就是昨天救了我们的余小姐。” 陈经理口里称呼的“东家”是陈老爷子的曾孙,名叫陈立果,年纪也就二十来岁,是个体型微胖的年轻人,眉眼看着就挺友善。 今天早上醒来之后,就听守了自己一夜的陈经理说了昨天被救的事,这下见了余长乐心里自然是万分感谢,立马就要从床上爬起来给她道谢。 余长乐连忙放下水果安抚道: “陈先生,你快躺下,不用这么客气。” “余小姐,真是太感谢你了,听陈经理说你也是我们店里的老顾客,实在惭愧,还让你垫付了医药费,等我出院就取来还你。” 陈立果很是汗颜,让店里的老顾客看到如此狼狈的一幕,肯定会因为他的无能而对店里留下不好的印象。 “不着急......” 余长乐话还没说完,身后病房的门“砰”地一声被人猛地推开。 几个举止吊儿郎当的人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其中一个梳着大背头的人肆无忌惮地叼着一根烟吞云吐雾,朝着病床上的陈立果邪笑: “陈老板,听说昨天我的兄弟们去找你谈了谈心,你就激动得晕倒进了医院?你这身体也太虚弱了,该不是装病想躲着我吧?” 陈立果一看见他,脸色顿时惨白,额头的冷汗也冒了出来。 “龙哥,没有的事,我的确是身体不太好,不过绝没有要躲你的意思。” 这位龙哥从鼻间发出一声冷笑,一双毒蛇一样的眼睛巡视了病房里的几人一遍,目光落到余长乐身上时明显亮了一下,嘴角扬起淫邪的笑容。 “这位靓女是谁啊?你媳妇?早说弟妹这么漂亮,有些话我就到你家去慢慢说了,哪里用得着把人弄得进医院这么麻烦。” 他话里调戏意味明显,听得江福水脸色急变,身侧两只拳头已经捏紧,余长乐不动声色地拉了一下他的衣袖,江福水这才暂时忍着没动。 陈立果见他盯上了余长乐,连忙紧张地答道: “不是的,龙哥,我们不认识的,她们俩走错病房了!” 陈经理也会过意来,连忙把余长乐和江福水往外推: “我都给你们说了,现在这个病房是我们老板在住,你再到护士站去问问,你肯定记错病房了。” 谁料龙哥一个眼色,身边的几个小弟就挡在了门口,嬉皮笑脸地盯着二人。 “走错了就走错了,着什么急啊,这不就是缘分吗?要是不走错,我上哪儿去认识这么漂亮的靓女去?” 他一边说话一边嚣张地朝余长乐脸上伸手。 余长乐暗暗叹了口气,她不想惹事,可这事非要找上她。 下一秒只听见清脆的“咔嚓”一声,前一秒还嚣张得不行的龙哥瞪大了眼睛,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手腕被靓女身边的干瘪男人捏在手里一个对折,迟来的痛感这才传到他的大脑中枢,让他控制不住地发出一声惨叫:“啊——”biqubao.com “大哥!” “龙哥!” 身边的小弟一脸惊慌失色,反应过来之后立马凶神恶煞地扑过来要拿下江福水。 只见江福水不疾不徐地顺势拧过龙哥的一只胳膊,再反手扣住他的咽喉,不到三秒的工夫,顿时龙哥的脸涨得绯红,唯一还能活动的一只手在身旁不停地摆动。 小弟们见状一时都不敢动作,只恶狠狠地喊江福水放开他。 江福水满脸戾气,先是不满地看了余长乐一眼,随即又收紧了一分胳膊,这一收,被卡住喉咙的龙哥眼珠子差点没掉出来。 还好他跟着来了,不然就以现在这样的情况,两个病号加一个弱女子不是只有被人欺负的份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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