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军婚,大院飞来金凤凰_第369章 洋气的名字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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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分之十五到百分之二十......
  这个股份占比的数额余长乐并不满意,既然周德发说如果挺进复赛跻身全国前十强就另当别论,她就想知道是怎么一个别论法?
  对于余长乐全国百强的设计师身份,周德发已经很是满意,一旦确定合作,他立马就可以安排设计师、生产线、工人等一系列余长乐需要的资源,即刻开始准备明年初参展的相关事宜,剩下的时间用来生产主推的服装也是绰绰有余。
  他并不觉得余长乐真的能挺进十强,不过既然她问了,那就当是一种对她的认可和鼓励也无伤大雅。
  “小余你要是进入全国前十强,那就是踏入了全国著名设计师的行列,发哥我肯定不能让你吃亏,起码给到你百分之四十的股份才能表达出我的诚意。”
  余长乐眼睛一亮:“发哥这话当真?”
  周德发见她光是听到他画的大饼就这么高兴,越发觉得小姑娘还是天真,便笑道:
  “当然,咱们完全可以把条款写进合同里,现在我按百分之二十的股份给到你,如果你真能进入全国前十强,你在新公司的占股就由百分之二十调整为百分之四十,怎么样?”
  “可以,没问题!”
  对于这个提议,两人各自都很满意。
  周德发觉得自己成功将余长乐的期望占比从百分之三十降到了百分之二十,而余长乐也觉得自己有望成功将股份占比从百分之三十提升到了百分之四十,双方都觉得自己成功的可能性更大。
  双方都有合作的意向,又谈好了各自的股份占比,合作创立服装品牌公司的事就这样初步说定了下来。
  这时候余长乐也就不瞒着周德发了,她将准备提交的复赛作品是西服套装告诉了周德发,考虑到西服是舶来品的属性和民众有些盲目崇拜外国品牌的现状,余长乐建议可以取一个比较洋气的名字。
  周德发听她这么说,就知道她肯定已经提前想好了名字,便叫她说来听听。
  余长乐给新品牌取的名字是——拉斐尔。
  她又耐心给周德发解释了一下拉斐尔在外文中的含义:
  “拉斐尔是《圣经》中的三大天使长之一,代表了神被治愈,拥有治愈的力量,是一种很好的寓意。”
  “这就意味着我们的商标可以采用非常洋气、受欢迎的天使翅膀类的图样,象征穿上我们服装的人们都能像天使一样美好。”
  “天使没有性别之分,这也代表我们品牌没有局限,男女装都会涉足。”
  正经说完,余长乐还趁机打了个趣儿:
  “另外,拉斐尔的拼音首字母分别是L和F,刚好是乐和发的首字母,当然这只是碰巧,排名不分先后。”
  “发哥,你觉得这个名字怎么样?”
  周德发此时心里只有佩服,余长乐怎么连外国人的名字由来都能说得头头是道,还很好地与品牌的定位进行了融合,甚至考虑到了他们两个创始人的名字。
  面对这么精心的准备,他还能有什么意见?
  “我觉得这个名字很好,就它吧!长乐,看来你一直是胜券在握啊。”
  周德发笑眯眯地看着她,在他同意与她合作之前,她就已经想好了用两人的名字命名新品牌的事,足以见得余长乐的信心满满。
  余长乐笑得大方:“那也是因为我相信以发哥的眼光,一定不会拒绝任何好的投资机会,我不过是提前做一点力所能及的准备罢了。”
  一句话又把周德发捧了起来,说得他心花怒放。
  新品牌合作签约需要准备的合同条款远比设计稿合作复杂,这方面的法律文书由周德发的办公部门来处理,余长乐收到后可以再请律师审核。
  合同制定还需要时间,余长乐先回招待所,等周德发这边准备妥当后再电话通知她签约。
  顺利办好这件大事,余长乐心里乐开了花,眼看时间还早,干脆去一趟好久没去过的羊城酒家,买些好菜回招待所等江福水来了边吃边聊。
  谁料三轮车刚到羊城酒家门口,余长乐还没来得及下车,就看见羊城酒家门前乱作一团,像是有人打起来了。
  周围看热闹的人很多,里三层外三层地围着,余长乐也看不真切,只看见羊城酒家里黑漆漆一片,连灯都没开的样子。
  “让开!都让开!有什么好看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你个扑街!要是下周三还不还钱,就不是断水断电这么简单了,店都给你砸完!”
  好几个人高马大的混混模样的人凶神恶煞地推开围观人群,大摇大摆地从羊城酒家门前离开。
  围观的人散了一些,余长乐这才看到地上还躺了几个人,这一看没想到竟看到了两个熟悉的面孔——羊城酒家的迎宾小姚和陈经理!
  两人满脸都是血地倒在地上,旁边还躺着一个留着寸头的胖子,一身上下全是脚印,显然三人被那几个混混狠狠打了一顿。
  她连忙过去查看情况,又转头叫周围看热闹的人赶紧报公安。
  她不说还好,一说报案,围观的人立马作鸟兽散开——这小姑娘是不是痴线,她知不知道刚才打人的是谁,欠了龙哥的钱不还,居然还敢报案,怕是不想活了?!
  余长乐被周围人的冷漠气得够呛,只能自己把人一个一个扶起来。
  还好小姚和陈经理只是划破了额头,流了血看着恐怖,实际受伤不重,余长乐搀扶着两人便借力站了起来,真正严重的是地上那个胖子,浑身上下全是脚印,脸色发白,嘴唇发紫,已经不省人事。
  余长乐看这架势担心是伤到了内脏,连忙喊了一个三轮车过来,和车夫一起把人抬上车,准备往羊城医院里送。
  小姚抬起衣袖把挡了眼睛的血蹭掉,这才看清扶起他们的好心人是谁,惊讶地喊了一声:
  “......余小姐?”
  陈经理的眼镜都被踩碎了,他摸摸索索地用残存的半张镜片望过去,正在往三轮车上搬人的还真是见过几面的余小姐!
  人命关天,余长乐来不及和他们多说,着急地朝他们扬手:
  “快,上车,先去医院再说!”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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