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蓝花眉头不自觉一皱,前几天马成才也说过类似的话,不过那天他是想让她哥出钱给她在城里也开个店,两人就是因此闹得不欢而散。 但马成才今天说的是为了孩子读书要搬进城里…… 孟蓝花虽然觉得他说的有些道理,可有了前面发生的事,她到底还是多长了一个心眼。 “可搬家不是小事,要是咱们离开了桦水村,剩下咱爸咱妈怎么办?家里地里那么多活儿怎么办?咱爸妈年纪都大了,把乡下的活都留给他们干,太辛苦太累,我心里过不去。” 孟蓝花学乖了,她避开进城如何谋生不谈,从为马成才父母考虑的角度和他谈论问题,尽量避免和他又产生矛盾。 果然,同样都是提出异议,孟蓝花的这番话就没有引起马成才的强烈反感。 不过在他们家一向以他为中心的惯性思维之下,他压根就没替他父母考虑过,更不觉得他们会有其他反对意见。 “咱爸妈肯定不会有意见,都是为了孩子好,等咱们在城里落地生根,再把他们也接来享福,到时候他们来了城里,也不用再干那些粗重农活,就帮忙照顾孩子,咱们就专心挣钱,咱家日子一定能越过越好!” 见爸爸说得高兴,大丫也似懂非懂地开心附和道: “大丫喜欢城里!大丫要在城里读书!” 马成才听了十分高兴,立马亲了大丫一口,转头一脸兴奋地对孟蓝花说道: “你看,咱们女儿多有志气,咱们当爸妈的还能给孩子拖后腿吗?” 孟蓝花见父女俩都一脸期待地看着她,不由得反省起是不是自己太敏感,把人想得太复杂,才会怀疑马成才的动机不纯。 不赞同的话在嘴边转了一圈,还是被她咽了下去,迟疑着缓缓点了点头。 不拖后腿当然是对的,但不拖后腿就非得进城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孟蓝花一时还想不清楚。 马成才见孟蓝花终于点头,内心顿时心花怒放。 只要把孟蓝花说通,那他想留在城里的事就有门儿了,剩下的还不就是他大舅哥一句话的事儿? 他对孟蓝花越发殷勤起来: “忙了一天累了吧?你到屋里坐着等一会儿,我去把水给你打来,你洗了带着孩子早点睡,明天一早起来还有得忙活呢!” 孟蓝花哪里见过他这么体贴勤快的一面,只觉得受宠若惊。 一心想要讨好孟蓝花的马成才还真不是嘴把式,三两下就把水打来让娘俩舒舒服服地洗了热水,又按住不安的孟蓝花,积极主动地端水去倒。 这前所未有的待遇让孟蓝花吃惊之余心里又止不住欢喜,进城短短几天时间竟然让马成才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或许来城里真的不是一个坏主意? ……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孟家小院里就忙碌了起来。 余长乐早早就起床坐在镜子前给自己梳妆,平时得心应手的化妆技术今天有些“发挥失常”──描眉的手因为激动总是不稳,描了好几次自己都不满意。 孟蓝花也没闲着,她和余长乐一道起的床,起来之后便把房间收拾打扫了一遍,把提前剪好的喜字拿出来贴上。 小院里里外外的门、窗户和柜子上都各贴上了喜字,顿时整个小院里就有了喜庆的气息。 等她忙完回房,见余长乐描眉总是手抖描不好,细心地在一旁看了一会儿才说道: “嫂子,要不你告诉我怎么画,我帮你画试试?” 余长乐长出一口气,赶紧把笔递给她: “太好了,今天也不知道怎么了,手老是不听使唤。” 孟蓝花抿嘴笑道:“那是因为你今天当新娘子,有点激动吧!” 余长乐俏脸一红,她表现得有这么明显吗? 连蓝花都看出来她激动又紧张了。 余长乐偷偷看向镜子,此时镜中人俏脸微红,一双眼睛水波潋滟,顾盼生辉,娇唇含笑,不点而红,整个人看上去格外的粉嫩娇媚。 这模样活脱脱就是一个含羞待嫁的新嫁娘,难怪蓝花一眼便瞧出了她的激动和紧张。 以前她还理解不了,办婚礼不过就是走个形式,要嫁的那个人不是早就确定了么,那还有什么可激动的? 可真当她到了这一天,坐在镜子前手抖得眉毛都画不好了才知道,电视剧里演的都是真的! 原来血液真的会沸腾,心脏真的会控制不住地砰砰乱跳,呼吸也忍不住有些急促,内心的激动和期盼怎么压都压不住。 孟蓝花拿着眉笔仔细地描着,这还是她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端详余长乐的脸。 其实她嫂子的眉毛长得又浓又密,都不用怎么描,只需要稍稍拉长一点眉尾就很好看了。 嫂子的眼睛也好看,又大又亮,水汪汪的,看人的时候眼波流转很是迷人,睫毛又长又翘,一眨一眨地像小鹿一般逗人喜欢。 嫂子的皮肤也好,又白又嫩,身材也特别好,该瘦的地方瘦,该丰满的地方丰满,也不知道嫂子花了多少功夫才让自己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 至少她来的这几天可是都看在眼里,嫂子白天辛苦做生意之余,晚上还要坚持锻炼身体,这些变化都是她嫂子应得的! 她越看越觉得,她嫂子真是哪儿哪儿都好! 原来还替她哥觉得不值,现在觉得她哥真是太有眼光了,给她娶了个这么好的嫂子! 孟蓝花一脸骄傲地看着余长乐,也不知道是在欣赏她画好的眉,还是在欣赏这个人,简直和后世的“迷妹”没有两样。 余长乐见她盯着自己傻笑,忍不住也跟着笑道: “画好了,欣赏自己的杰作呢?” 孟蓝花不禁逗,连忙解释道: “不是,不是,我是觉得嫂子你太漂亮了!我哥真有福气!” 她一不小心把心里的大实话说了出来,顿时羞红了脸,余长乐也被逗乐: “你咋不说我能嫁给你哥也是有福气呢?” 孟蓝花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的胳膊肘不知道什么时候竟不自觉偏向她嫂子这边了,连忙替她哥找补道:biqubao.com “对,我哥也帅气,又是大英雄,你俩就是天生一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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