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军婚,大院飞来金凤凰_第319章 公主的新衣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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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余光惊恐地瞟见那边大丫已经拉着余长乐的手,欢快地跑到一个卖童装的柜台上,指着一套粉红色呢子套裙大声说道:
  “大丫喜欢这个!”
  百货大楼的售货员眼睛多尖,进来一群人里她一眼就把余长乐看中了,就这姑娘的穿着打扮和泰然自若的气势肯定是个有钱人!
  售货员二话不说,立马微笑着把那套粉红色呢子套裙取下来递给余长乐:
  “小朋友真会挑,这可是这一季最受欢迎的款式,就剩这最后一套了。”
  余长乐笑了,看来不论是哪个年代都免不了“最后一套”的销售话术,是不是真的最后一套她不介意,只要大丫喜欢就够了。
  “那你去试试吧,合身咱们就买。”
  看余长乐连价格都没问就答应了下来,售货员脸上的笑容又热情了几分,趁热打铁又拿过旁边的加绒连裤袜推荐起来:
  “这是沪市今年最流行的连裤袜,里面加了绒,冬天单穿也不会冷,和套裙搭配穿刚好,价格也合适,只要五块钱一条,要不要顺便也带一条?”
  五块钱?!
  赶忙跑过来的孟蓝花听了一耳,连忙摆手:
  “不......不要了!”
  她的天老爷,这么小一条的“袜子”就要五块钱,那大丫现在去试穿的那身衣服得多少钱?
  要是试了不买,不会要赔钱吧?
  孟蓝花这是被宋春兰整出阴影来了,以为城里人动不动就要人赔钱。biqubao.com
  李晓兰更是在一旁紧张得话都不敢说。
  售货员一脸不悦地看着突然冒出来泼冷水的两人,最烦有这种扫兴的人陪着顾客买东西,啥也不买来逛百货大楼干啥?!
  余长乐倒是觉得她这个推荐不错,呢子套裙厚是厚,秋冬季节总不能光腿穿,穿条裤子在里面也不好看,还得是沪市这种洋气的连裤袜搭配合适。
  “那你给我拿条白色的,有没有三岁小朋友穿的小皮鞋,也拿一双。”
  售货员顿时高兴得眉开眼笑,她就喜欢余长乐这种有主见的顾客,连忙笑着应道:
  “都有,都有,我多拿几双过来您挑挑!”
  谁说百货大楼的售货员服务态度不好,那是改革开放的春风还没有吹到那儿去。
  从去年底开始,金帛市百货大楼就开始搞优秀售货员评比,比的内容很简单,就两项:
  一、顾客评价;
  二、销售金额。
  每个月有月度优秀售货员评比,奖金十元;
  年底有年度优秀售货员评比,奖金五十元,次年提升工资等级一级。
  八零年代的顾客都比较淳朴好说话,大家的顾客评价都是清一色好评,差距就体现在销售金额上。
  为了挣荣誉和挣奖金,百货大楼的售货员们都是铆足了劲儿地向顾客介绍产品,从前那种爱买不买,爱答不理的场面再也见不到了。
  被售货员瞪了一眼的孟蓝花不敢再多说话,只能一个劲儿朝余长乐使眼色,余长乐只当看不到。
  很快售货员就拿了三双小皮鞋过来,白色、黑色、红色一样一双,单袢扣,鞋头还有一个同色的蝴蝶结,小小一双看着尤其可爱。
  余长乐拿上一双红色小皮鞋和连裤袜,到试衣间帮大丫换上,转眼间一个乡下小丫头就活脱脱变成了一个洋娃娃般漂亮的小公主。
  大丫高兴得脸蛋儿通红,蹦蹦跳跳地拉着余长乐的手出来,在孟蓝花和李晓兰面前高兴地转圈圈,兴奋地问道:
  “妈妈、外婆,大丫好看吗?”
  看大丫漂亮可爱的模样,李晓兰都忘了紧张,满眼喜欢地一个劲儿点头:
  “好看,我们家大丫真好看!”
  连孟蓝花都没办法违心地说出不好看、不适合的话,只能硬着头皮点点头,心里想的是这下不买该如何收场。
  大丫傲娇地扬起小下巴:“舅妈也说大丫好看!”
  在场三个大人都说好看,售货员趁热打铁道:
  “小朋友这样穿着真的很漂亮,就穿这一身新衣服逛街吧,旧衣服我帮您装起来?”
  她这话是冲着余长乐说的,她看出来了,这三人里最有可能给小朋友买衣服的就是这个有钱舅妈。
  孟蓝花心里咯噔一下,把旧衣服装起来,那新衣服不就是非买不可了?
  她正要说话,余长乐已经先她一步开口:
  “行,装起来吧,开一下票。”
  售货员就等她这句话了,以最快的速度唰唰开好票,恭恭敬敬地递到余长乐手中。
  来不及了......来不及了......
  孟蓝花脑子里一阵晕眩,她强自镇定探头去看已经递到余长乐手中的票据,顿时眼前一花——
  上面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二十元整!
  她......她哪来的二十元钱给大丫买衣服?就算是她嫂子先替她给了,她也还不上......
  给马成才说,找他要钱?不行!他说不定会疯起来连大丫都打......
  孟蓝花抱着二丫站在原地一阵恍惚。
  余长乐付完账回来,当着两人面对大丫说道:
  “舅妈说到做到,给大丫买了漂亮衣服,大丫能不能把答应舅妈的事也说到做到?”
  大丫认真地点点头:“嗯!大丫能!大丫会听妈妈的话,还会好好读书!”
  好好读书?
  买衣服怎么又和读书扯上了关系?
  一个念头从孟蓝花脑子里划过,她如梦初醒地看向余长乐,余长乐冲她笑:
  “大丫和我约定好了,长大以后好好读书,每年舅妈都给大丫买好看的新衣服。”
  余长乐想在大丫心里撒下读书的种子。
  虽然她用的这种“引导”的方法放在后世或许会被人诟病,可她从来不觉得做事有目的性有什么不对。
  不能指望一个从未开智的孩童会天然地懂得读书的可贵,作为家长给到她一些正面的引导,给到她读书的机会,她才有可能在学习的过程中拥有足够的能力,从而去明确自己人生的追求和方向。
  再往后几十年,掌握知识仍旧是底层老百姓改变命运最现实的途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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