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军婚,大院飞来金凤凰_第317章 真心换真心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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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晓兰站在屋门前左顾右盼,迟迟不见人回来,她心里不禁有些担心。
  正在此时,小院的铁门开了,来福和旺财欢快地摇着尾巴迎了上去,回来的正是余长乐和孟蓝花。
  “你们可回来了,咋只有你一个人,成才呢?”
  孟蓝花不想让她妈担心,已经和余长乐说好在她妈面前不提这事,便假装随意地揭过:
  “看天有点晚,他和江大哥就直接去车站坐车回大院了,大丫、二丫呢,都睡了吗?”
  李晓兰也没多想,点了点头:
  “两个孩子都睡了,我给你们烧了水,你们洗洗早点睡,都累了一天了,特别是长乐,两头跑,赶紧上床休息。”
  这种回家就已经有人把水烧好的感觉实在太好了,李晓兰不知道自己随手做的一件事,却让余长乐倍感温暖。
  上辈子活得像只永不落地的极乐鸟,这辈子终于有了可以安心落脚的鸟巢,她十分珍惜这样的温暖。
  余长乐回到自己的小屋,看着堆在墙边的货品,想到孟蓝花和李晓兰今天换上新外套时开心的笑容,她的嘴角也不自觉又扬了起来。
  店里的毛衣倒是还可以找两件适合她们穿的出来,喇叭裤......就算了,回乡里穿着做事不方便,要不再给她们做两条直筒裤,可能穿的机会更多些。
  乡里人睡得早,平时八九点钟就上床睡觉了,按余长乐的生活习惯睡前还得再运动半小时,她担心在小院里跑动动静大,吵着李晓兰她们,干脆就把这时间用来做新裤子。
  没过一会儿,小屋外传来轻轻的敲门声:
  “嫂子,是我,蓝花。”
  余长乐打开门,诧异地看见孟蓝花端着一盆热水站在门前,表情有些不自然。
  “嫂子,我看你回房了一直没出来,就替你把热水打过来了。”
  余长乐有点不太习惯别人这么伺候自己,表情也有点尴尬,赶紧接过热水说道:
  “谢谢,我自己打就行了,你今天也辛苦了,早点休息。”
  一声谢谢让孟蓝花有点受宠若惊,过去三年她每天都替马家人端茶倒水,从来没得到过一句感谢,只有各种挑剔和不满。
  “不用谢,嫂子,应该是我谢谢你......谢谢你今天替我......”
  孟蓝花有些窘迫,她不太会当面表达自己的感谢,尤其对象还是从前一直和自己不对付的余长乐。
  她来之前给自己做过心理建设,为了她哥的婚礼能够顺利进行,就算余长乐给她甩脸色、刁难她都好,她都会忍着尽量笑脸相迎,至少不能给在场的宾客留下一家人不和的印象。
  没想到来了之后,余长乐却完全像变了个人一样,不止外形变化大,连性格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对她们母女俩和颜悦色,照顾有加。
  更令她做梦都没想到的是,余长乐今天居然会站出来替自己出头。
  孟蓝花现在是真心感谢余长乐,因为她能感受到余长乐对她好,她就想对余长乐更好。
  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就做些力所能及的事表达自己的感谢。
  余长乐看着和自己一样大的孟蓝花,心里有些心疼:
  “蓝花......你要是受了欺负,不要一个人忍着,如果怕妈担心,可以告诉我,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我和你哥一定都会站在你这边支持你,保护你。”
  孟蓝花愣了一下,下一秒眼里蓄起了水光,她抿着嘴挤出一抹微笑,朝余长乐摇摇头:
  “嫂子,你别担心,成才平时对我也挺好的,他就是有时候控制不住脾气,以后改了就好了。”
  听她这么说,余长乐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毕竟感情的事很复杂,孟蓝花肯定也有自己的判断和想法,更别提两人之间还有两个年幼的女儿。
  她只能告诉孟蓝花,如果她需要自己的帮助,随时都可以来找她。
  孟蓝花感激地点点头,这一刻她是真的把余长乐当成了自己的嫂子。
  余长乐看着这个懂事的姑娘一阵心疼,虽然孟蓝花的面容还是能一眼看出是个年轻姑娘,可仔细一看,原本应该细嫩的皮肤却显得格外粗糙,眼角、额头更是早早地出现了细纹,这些都是她辛苦劳作带来的痕迹。
  余长乐心里一软,从桌上拿起自己的百雀羚雪花膏递了过去:
  “洗了热水之后,用这个擦擦脸和手,会舒服很多。”
  孟蓝花现在年纪还小,那些粗糙的皮肤问题和皱纹都是假性的,好好保养就能改善。
  可孟蓝花从来没见过雪花膏,拿在手里根本不知道怎么用。
  余长乐暖暖一笑,帮她把雪花膏的盖子拧开,又用指头取了一些,轻轻地抹在她脸颊上,一边抹一边说:
  “这个雪花膏可以滋润皮肤,用的时候千万别省着,要多抹一点才能起到效果,不然反而浪费。”
  孟蓝花只觉得鼻间传来一阵淡淡的幽香,又清新又好闻。
  等余长乐仔细地替她抹完全脸,她迟疑地用手摸了摸自己脸颊,顿时眼睛都亮了起来——原本粗糙的脸变得细滑了不少!
  余长乐看着她惊喜的表情也很开心:
  “早晚用了热水之后都擦一次,皮肤会越来越好。”
  没有姑娘不爱美,孟蓝花自然也不例外,第一次用上雪花膏这样的好东西更是稀罕不已,可这样的好东西肯定很贵,她不敢要。
  “这东西不贵,就是乡里不容易买到,你拿去用,听话,快收着!”
  见余长乐板起脸,假装要生气的样子,孟蓝花这才将信将疑地把东西收下。
  “谢谢嫂子!”
  “不客气,快去睡吧,明天咱们去百货大楼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买到冰箱和洗衣机。”
  余长乐洗完热水脸,感觉人精神了不少,干脆接着又继续做起裤子来,久了不做感觉技术有些生疏,再加上是给自己家人做的精益求精,直做到十二点才把两条裤子做完。
  等她第二天一觉醒来,已经日上三竿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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